房地產信托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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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信托存款是在特定的資金來源範圍內,由信托投資公司辦理的存款。即房地產信托投資公司接受機關、團體、企業和房地產開發經營公司的委托,代為管理和運用的存款。
根據委托方是否對存款指定具體的運用對象相範圍,可將信托存款分為普通信托存款和特約存款兩種。
普通信托存款,是一種定期性質的信托存款,是指存款的委托人在將資金存入金融信托機構時,不具體指定其存款的運用對象和範圍,而由受托的信托機構全權代為運用的信托存款形式,採取這種形式,信托存款的受益人根據存款期限的長短,不僅可以與一般定期存款一樣獲得利息,而且還能得到一定的紅利。
特約信托存款,也叫委托存款,是指存款的委托人在存款時指定存款的具體運用對象、範圍及收益方式的信托存款形式。採取這種形式,信托機構按存款者的要求代為運用,並按約定收取信托費,所有損益責任由委托人(存款的單位和個人)自負。房地產信托存款是信托機構辦理信托貸款、信托投資、委托貸款業務的重要基礎。目前,其資金來源的主要渠道有:各級財政部門委托投資或貸款的信托資金;各企業主管部門委托投資或貸款的信托資金;勞動保險機構的勞保基金;科研單位的科研基金;各種學會、基金會的基金。
辦理房地產委托存款的程式一般為:委托人申請;受托的信托機構審查;開立信托存款帳戶;信托機構按約定運用資金,並按約定交付收益給信托受益入;信托存款期滿,退還信托存款給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