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價承購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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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價承購選擇權(Bargain Purchase O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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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價承購選擇權又稱租賃物品留購權,是指在融資租賃交易中,承租人有對租賃設備選擇購買的權利。這是租賃期末對設備資產處理的一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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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在租賃合同中雙方當事人訂有條款,約定承租人享有比公平價格低很多的價格承購設備的權利。按這一約定,租賃期滿承租人付清全部租金,並向租賃公司支付一筆極小金額的名義貨價後,租賃公司即向承租人出具一份租賃設備物權轉移證書,自該證書簽發之日起,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就轉移給承租人。在衡平租賃中,承租人行使合同規定的承購選擇權價格不得低於該項設備當時的公平價值。承租人在租期結束時有無留購權,不同的國家規定不一,英國將租賃合同中訂有承租人享受留購權的租賃交易視作租購,美國則稱為有條件銷售或租賃。多數國家將租賃作為籌措設備的一種融資手段,租賃期末允許承租人以名義價格留購設備並獲得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