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數總和法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年數總和法(sum-of-the-years'-digits)
目錄 |
年數總和法又稱折舊年限積數法、年數比率法、級數遞減法或年限合計法,是將固定資產的原值減去預計凈殘值後的凈額乘以一個逐年遞減的分數計算每年的折舊額,這個分數的分子代表固定資產尚可使用的年數,分母代表使用年限的逐年數字總和。
加速折舊法,是一種使用前期提取折舊較多,固定資產成本在使用年限內儘早得到價值補償的折舊方法。我國現行財會制度規定允許使用的加速折舊法主要有兩種:即年數總和法和雙倍餘額遞減法。
逐年遞減分數的分子代表固定資產尚可使用的年數;分母代表使用年數的逐年數字之總和,假定使用年限為n年,分母即為1+2+3+……+n=n(n+1)÷2,其折舊的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 | (折舊年限-已使用年數) |
×100% |
折舊年限×(折舊年限+1)÷2 |
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殘值)×年折舊率
月折舊率= | 年折舊率 | |
12 |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 月折舊率
例:丁企業在2002年3月購入一項固定資產,該資產原值為300萬元,採用年數總和法計提折舊,預計使用年限為5年,預計凈殘值為5%,要求計算出2002年和2003年對該項固定資產計提的折舊額。
解題思路:採用年數總和法計提折舊,需要考慮固定資產的凈殘值,同時要註意折舊的年限一年與會計期間一年並不相同。
該固定資產在2002年3月購入,固定資產增加的當月不計提折舊,從第二個月開始計提折舊,因此2002年計提折舊的期間是4月到12月,共9個月。
2002年計提的折舊額為:300×(1-5%)×5/15×9/12=71.25(萬元)
2003年計提的折舊額中(1-3月份)屬於是折舊年限第一年的,(9-12月份)屬於是折舊年限第二年的,因此對於2003年的折舊額計算應當分段計算:
1-3月份計提折舊額:300×(1-5%)×5/15×3/12=23.75萬元。
4-12月份計提折舊額:300×(1-5%)×4/15×9/12=57萬元。
2003年計提折舊額為:23.75+57=80.75萬元。
1.在計算時需要考慮凈殘值;
2.同時在計算時也需要註意題目是如何提問的,在會計處理中的“一年”計提的折舊是否等同於折舊期限中的“一年”。
評論(共31條)
5/15怎麼來的...
5=5-0;15=5*(5+1)/2
說下原理:計劃n年折完,相當於把這份固定資產分成n*(n+1)/2份,第一年消耗了n份,第二年消耗了(n-1)份,……第n年消耗了1份,至此全部消耗完(折完)。因此每年的折舊率=(n-已計提的年份)/(n*(n-1)/2)
看不懂2003年的
2002年只有9個月所以要補上2003年的前三個月,才算滿一年。2003年4-12月才算2003年的,其實主要就是理解,折舊的年限一年與會計期間一年並不相同。這個理解了,就明瞭。
2003年的計提折舊額X5/15X9/12是怎麼來的呢
5/15就是第一年的折舊率,套用最上面的公式算出來的
回的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