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禽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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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禽保險(Domestic Fowl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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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禽保險是指對商品性家禽生產過程中由於自然災害、意外事故或疾病造成家禽死亡的損失保險。
家禽保險的分類一般是根據家禽的種類、生產用途(目的)以及其生物學特性來進行的,一般分為養雞保險、養鴨保險、養鵝保險等。由於生產目的不同,飼養周期和生產特點不完全相同,養雞保險又可分為肉食雞保險、蛋雞保險等。
家禽保險的特點[1]
家禽保險的特點是由家禽及家禽生產(飼養)的特點所決定的。
1.區域性
家禽保險具有區域性是由於家禽分佈的區域性所決定的。因此,在開展家禽保險上要採取因地制宜、靈活多樣的方式。
2.家禽保險保險周期的長短不一性
家禽保險的保險周期(保險期限)長短不一,是由家禽生產周期長短不一所決定的。由於人們的生產目的不同,決定了家禽生產周期的長短不一。如肉食雞的生產周期僅為50天左右(因品種而異),而蛋雞和種雞的生產周期都在一年左右。
3.標的的多樣性
家禽保險的保險標的是禽類。它不僅有雞、鴨、鵝等動物種類,同時在同種動物(禽)中也還存在著不同的品種。這些標的還具有群居、好鬥和生理(自然)死亡率高的特性。群居的特點為人們規模化飼養(生產)提供了方便條件,但個體死亡隨時發生。因此,在確定保險責任時常採用免賠來剔除生理(自然)死亡部分。
4.死亡原因認定的複雜性
這是由於標的的多樣性和標的本身風險的多樣性決定的。
造成標的死亡的原因除自然死亡外,還有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疾病等。據完全統計,僅雞的常見病就有30多種,這就給確認標的死亡原因造成困難。
家禽保險主要險種[1]
我國開辦的家禽保險已有近20年的歷史了,雞、鴨、鵝保險都開辦過,目前肉食雞保險開展面比較大。下麵簡要介紹一下養雞保險和養鴨保險。
一、養雞保險
養雞保險根據飼養目的的不同,主要分為肉食雞保險和蛋雞保險。保險人可以根據被保險人的需求和保險人的管理水平以及雙方的經濟承受能力宋確定具體的條款(險種)。
1.肉食雞保險
肉食雞保險是目前某些地區養雞保險中開展的最大險種。保險對象是由大型養殖場飼養或由“雛源”單位提供給養殖專業戶飼養的肉用雞種。保險責任主要是根據飼養者的實際需要以及保險雙方的經濟承受能力確定幾個主要風險,如火災、運輸途中的交通事故、傳染性疾病(即一次疾病死亡率在50%以上)等。需要說明的是,目前開展的肉食雞保險大部分都是定額保險,即保險金額和保險費都是固定的,而且兩者在具體承保(計算保險費)時沒有關係。保險金額按飼養成本確定,不同日齡保險金額不同。保險期限根據飼養周期確定,一般是從出殼開始至出售時止,最長不能超過60日齡。在保險期限內發生保險責任事故時,保險人按清點出的死亡雞隻屍體數量與當日齡的成本價格(保險金額)計算賠償。
2.蛋雞保險
蛋雞保險的保險對象是由大型養殖場飼養或養殖專業戶飼養的商品蛋雞,分育成期和產蛋期兩個階段承保。保險責任主要是根據飼養者的實際需要以及保險雙方的經濟承受能力確定幾個主要風險,一般多為傳染性疾病。保險金額按飼養成本確定,儘管投人飼養成本是逐漸遞增的,但隨著產蛋量的增加,投入飼養成本也在逐漸回收。因此,保險金額一般要隨著產蛋量增減變化而變化,即先期低,隨著全群產蛋率增加而增加,至產蛋高峰期保險金額最高?以後再逐漸降低。承保時設有觀察期,一般為7天左右。育成期保險期限一般是從滿6周齡開始至18—20周齡,產蛋期保險期限為一年。起保期根據飼養情況確定,一般是從育成雞飼養到18—20周齡轉群上籠進入產蛋期開始承保,同一保險標的(同一雞群)不能續保。因為蛋雞的飼養周期一般為一年,當產蛋能力下降後,雞群已無飼養價值(當然也就無承保價值),飼養者要進行自然淘汰,這時如果再承保,道德風險將會提高。因此,在確定保險期限時還應註意,保險期限結束時,保險的蛋雞不應超過70—72周齡。在保險期限內發生保險責任事故時,保險人按清點死亡雞隻屍體數量與當日齡的成本價格計算並扣除殘值和免賠部分後賠償。
二、養鴨保險
養鴨保險一般分為幼鴨保險和成鴨保險。其保險對象是有一定規模(飼養鴨群數量一般在1000只以上)的大型養殖場或養殖專業戶。在幼鴨(出殼10天至3個月內為幼鴨)的承保上,一般還有僅限於大型養鴨場和有科學飼養條件的規定。保險責任主要是根據飼養者的實際需要以及保險雙方的經濟承受能力來確定,一般多為鴨病、野獸傷害、火災等意外事故及冰雹等自然災害。另外,由於鴨子屬於水禽,保險人一般還承擔放牧時被洪水沖走、中毒等責任。保險金額按飼養成本確定。我國開展過的養鴨保險一般都採取定額承保的方式,即保險金額、保險費都在條款中明確規定。保險期限為:幼鴨從出殼10天至滿3個月止;成鴨為一年,起保期在上述期限內確定。在保險期限內發生保險責任事故時,保險人將按季節和保險責任事故的類別,在清點死亡鴨只屍體數量與保險金額扣除殘值後賠償。
家禽保險的技術要點[2]
1.保險標的的確定。投保的家禽一般需要符合以下要求:
(1)家禽無疾病、無傷殘。一般要求投保的家禽是在當地飼養過一定年限的品種,對新引進的品種應有一個適應期。
(2)規模化飼養。飼養場必須具有一定的規模。通常雞至少在2000只以上,鴨和鵝的數量較雞要少些。
(3)場址選擇合理、場舍建築佈局符合養殖要求。場址選擇合理,不在疫區。禽舍內光照、溫度、濕度適宜,通風良好,有防暑降溫措施。
(4)具有飼養該禽種的技術力量。要有一定的高級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
2.保險責任的選擇。在家禽飼養過程中的下列風險事故都可以作為保險責任:
(1)自然災害,如雷擊、龍卷風、暴風、暴雨、洪水、雹災、雪災、泥石流、崖崩等。
(2)意外事故,如火災、爆炸、觸電、建築物或其他物體倒塌等。
(3)發生疫病(疾病)。
(4)為了防止疫病蔓延,當地政府撲殺掩埋造成的損失。
(1)在觀察期內家禽因疾病所致死亡。
(2)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或飼養人員的故意行為造成家禽死亡。
(3)保險家禽因飼養管理人員管理不善,造成家禽死亡。
(4)正常淘汰以及由於瘟疫原因造成的家禽零星死亡(在免賠額內)
(5)其他不屬於保險責任範圍的損失。
4.保險期限。家禽保險期限是根據家禽的飼養周期來確定的,即家禽飼養期限是保險人對承保家禽承擔保險責任的起止時限。由於家禽保險的保險標的不同、飼養期限長短不同、生長速度快慢不一,因此,各種家禽的保險期限長短不一。一般規定如下:在飼養周期一年內的保險標的,按飼養周期確定;在飼養周期超過一年的保險標的,一般按年限(通常1年)確定。主要有以下3種情況:
(1)肉用禽的保險期限:從10日齡開始至家禽售前為止。一般為7。8周。
(2)蛋禽保險期限:一般從開始產蛋起至產蛋期結束。一般為1年。
(3)種禽保險期限:一般為1年。幼雛(0~6周齡)不予承保。因為在幼雛階段,消化機能不健全、體溫調節機能不完善、敏感性強、抗寒能力低、抗病力差、死亡率高。
5.保險金額的確定。由於家禽飼養周期短、成熟快,確定保險金額時一般需根據家禽種類、生長階段及市場的供求變化而確定。一般有兩種方法:
(1)變動保額法。由於在整個家禽生長期內成本是逐漸投入的,災害在各個時期又隨時都有可能發生,不同時期的損失也是不同的。比如,肉用禽隨著日齡增長,生產成本投入增加,蛋用禽,在開產前隨著日齡增長,生產成本投入增加,產蛋後,其投入的生產成本逐日回收,價值逐漸下降;種用禽,在制定保額時,要與年齡掛鉤,保額與年齡成反比。為使保額更確切地反映飼養成本的投入和家禽的生理情況,一般採用每日變動保額的方式確定保額。通常做法是在確定最高賠付限額後,再確定各階段賠付金額百分比(或各階段保額)。
(2)定額承保法。按投保時家禽市場價格的一定成數承保。保險金額可為市場價的4—6成。
6.賠償處理。家禽保險的賠償要按照養殖險的賠償處理程式進行。家禽保險的賠償處理應註意以下事項:
(1)確定損失範圍的標準。即分清保險財產與未保財產,並明確賠償比例。
(2)明確免賠額。即明確免賠額的大小以及是絕對免賠額還是相對免賠額。
(3)明確查勘辦法、賠付方法。
(4)正確計算賠款。賠款的計算公式和損失程度的計算公式要明確。在採用變動方式計算保額的情況下,賠款的計算公式如下:
賠款金額=保險家禽死亡數×死亡時的保險金額×(1-免賠率)-殘值
(5)在理賠時,發現實有家禽超過承保數量時,應扣除免賠數按承保數與實有數的比例計賠。
我國家禽保險的發展概況[1]
20世紀80年代,原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試辦了家禽保險。四川、吉林、黑龍江、西安、北京、湖北、江西等分公司首先試辦的是養雞保險,主要承保農戶非規範化飼養的家禽。由於保險人缺乏經驗,條款設計不科學(如保險責任過寬、風險過大,費率測算不准確等),造成這項保險業務經營困難。雖然經過20多年的試辦,但是由於家禽保險業務風險較高、自然死亡率高、死亡原因需由專業人員通過臨床癥狀和實驗室數據查明,決定了開展家禽保險的經營管理水平和專業技術水平要求相當高。因此,直至目前尚無成型的經驗,仍處於試辦階段。
隨著新技術在養禽業上的應用和規模化、集約化飼養的不斷擴大,養禽業對保險保障的需求也越來越迫切。1999年家禽保險保費收入達到1280萬元,占養殖業保險業務的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