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法學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
審計法學又稱審計法律學,是以社會經濟生活中出現的審計法律現象作為研究的出發點,並以審汁法、審計法律制度、審計法律關係、審計法的實施以及審計法律意識作為研究對象的一門獨立的社會科學。它是一門交叉學科。一方面,它具有法律科學的屬性;另一方面,它又與作為管理科學的審計學有著密切的聯繫。但歸根到底,審計法學是一門法律科學。
審計法學是一門社會科學。它以社會經濟生活中出現的審計法律現象出發,研究審計法的基本原理和原則;研究審計法律制度的內容和形式;研究審計法律關係的發生、變更和消滅;研究審計法的實施;研究審計法律意識的形成和發展。一句話,它是一門根據國家監督社會經濟生活的需要,而研究審計法制理論與實踐的社會科學。
審計法學是一門法律科學。它不同於審計學,審計學是一門管理科學,它研究審計的基本理論、基本技術和方法;探索審計工作規律,指導審計工作開展以及提高審計工作效率的途徑,是一門涉及多學科的綜合性的管理科學,而審計法學則是以“法”為核心,著重探討國家監督社會經擠生活中的法律現象,它與審計學有交叉而仍然不失其為法律科學的特性。
- 1.審計法學、審計法和審計學三者的區別
審計法是規範性文件,具有規範性,穩定性,權威性,強制性的特點,其所規定即人們的行為規範,任何人都不得違反。違反者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輕者視為違法,重者則受刑處罰。;審計法學所闡述的,是對審計法進行研究所獲得的成果,僅具有理論學術性質。
審計法學雖然也闡述審計行為的規範,但並不具有權威性和強制性。其所闡明的理論無論是對審計工作人員或者立法者,都具有有限的參考價值,對人們沒有法律約東力。
審計學所闡述的,主要是與審計活動有關的知識,即審計監督檢查方面的審計實務,帶有濃厚的技術性色彩,沒有嚴格的規範性意義。就行為規範的作用而言,可以用一個公式來表達,即審計法,審計法學,審計法,是依次遞減的序列。
- 2.審計法學、審計法和審計學三者的聯繫
審計法,審計法學,審計學三者雖然有明顯的區別,但又存在內在的有機聯繫。審計法學以審計法為研究對象,而審計學則又在廣泛的意義上研究與闡述審計法與審計法學的某些內容。而審計法又吸收審計法學與庫計學的研究成果,作為其制定審計法律制度與行為規範的參考資料或者素材。三者互相滲透,互相推進,共同致力於審計監督手段的提高與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