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文化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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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文化責任屬於媒體社會責任的一種,與媒體的政治責任,道德責任並駕齊驅,其具體表現在:正確引導社會輿論,抵制歪理邪說,弘揚社會正氣;客觀真實全面反映社會現實,抵制虛假報道,樹立媒體公信力;傳遞與傳承先進文化,抵制網路低俗、媚俗、庸俗之風,營造健康有益的文化環境等。
當今社會是全球化的社會,在這個社會中,媒體對於價值觀念的傳播可以說是起到了最主要的作用。隨著社會的發展,可以說,我們已進入了一個盛行消費主義觀念的社會,消費主義是後現代社會的一個特點。後現代社會以自由為旗幟,是個什麼都可以解構消費的社會,但大眾傳媒作為價值觀念的主要弓I導者和傳播載體卻不能喪失原則,理應成為社會價值觀念的守護者。媒體承擔著文化責任就是為了使媒體的向著創建良好的文化環境的方向努力,其價值在於:
1.維護社會整體利益
媒體作為文化傳播的工具,體現著社會整體的價值觀取向,媒體傳播什麼聲音、放大什麼聲音,都是在一定價值觀指導下的選擇,作為媒體的被服務者,社會大眾的價值取向要受到媒體的影Ⅱ向,媒體承擔文化責任,規範了媒體的傳播內容,抵制了不良思想和不健康內容對公民思想的侵害,防止受不良思想影響從而引發的道德上和法律上的不當行為。從這一個角度而言,媒體的文化責任維護的是社會的整體利益,而不是某個團體的利益。
2.保持媒體間的良性競爭,實現在媒體市場中的公平
現階段,不少節目利用低俗,不健康的內容吸引大眾的眼球,提高節目的娛樂性,增加收視率,甚至在有些倫理的訪談節目中,自編自導故事卻假借是社會事實來吸引公眾的註意力,同樣的問題也出現在利用不實報道吸引觀眾投入精力去關註,這些都是媒體為了自身的經濟利益迎合甚至是培育低俗化市場的結果。而確立媒體的文化責任,保障了以“實事求是”為原則的媒體的利益,保持媒體間的良性競爭,從而實現媒體市場中的競爭的公平。
3.積極提供和諧健康的文化內容傳播
構建和諧社會不應是一句空口號,媒體的文化責任要求媒體要利用自身力量規範媒體傳播的內容,在某種程度上給與媒體自主選擇何種內容應當以傳媒的途徑予以告知公眾的權利,現階段有一種無害無益的“娛樂泛濫”的節目原則,正在對電視節目傳播的文化責任產生著不良的影響。顯而易見,以“無害無益”為價值取向,將導致電視節目媚俗、墮落傾向愈演愈烈,甚至泛濫成災。媒體文化責任的確立就是要在源頭上扼殺不良思想對媒體的毒害,還媒體一片相對的凈土。
- 張曉楠.媒體文化責任的價值分析[J].中小企業管理與科技.20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