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完稅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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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稅完稅憑證是由負責征收房產交易稅收的稅務部門向購房者開具的一種稅收完稅憑證,它代表著購房者已繳納過相應稅款。
契稅完稅憑證在沒有填用前,是無價證券,填用後是納稅單位和納稅人的交稅憑證,還可以用於檢查納稅單位和納稅人的交稅情況。另外,在房地產交易過程中,契稅完稅憑證的用途更是不容忽視,二手房買賣、提取住房公積金、辦理貸款等等都少不了要用到契稅完稅憑證。
對契稅納稅人完稅憑證的開具,仍按現行規定執行。
(一)使用繳款書到銀行繳納稅款的納稅人,征收視窗的征收人員通過契稅徵管系統列印《專用稅收繳款書》,並加蓋“契稅征收專用章”,交納稅人辦理繳稅手續,《專用稅收繳款書》通知聯由納稅人交國土、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權屬證書,第一聯由納稅人留存。
(二)使用現金或銀行卡繳納稅款的納稅人,征收視窗的征收人員征收稅款後,通過契稅徵管系統列印出《契稅完稅證》,並將完稅證的納稅人收據聯、國土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產權過戶手續聯共兩聯交納稅人。使用銀行卡繳納稅款的,應將銀行“簽購單”的“持卡人存根”一同交納稅人。
(三)不同契稅繳納方式(轉帳、現金、劃卡、支票)完稅憑證的開具
轉帳:稅務機關開具五聯稅收繳款書,納稅人持繳款書到開戶銀行辦理繳款手續;
現金:稅務機關直接收取現金的,開具契稅專用完稅證,將完稅證第二、四聯交納稅人;
納稅人可持繳款書到征收大廳銀行辦理繳款手續的,開具五聯稅收繳款書;
劃卡:確認劃卡交易成功(劃卡、錄入稅額、納稅人錄入銀行卡密碼)的,使用POS機列印銀行三聯“簽購單”交納稅人簽字確認後,開具契稅專用完稅證,將完稅證第二、四聯及銀行簽購單“持卡人存根”聯交納稅人;
支票:收取支票時不得開具完稅憑證;確認資金到帳後,通知納稅人領取時開具契稅專用完稅證,將完稅證第二、四聯交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