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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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間旅游是游客從開始晚餐到就寢之間的時段內,所進行的各類旅游和休閑活動。[1]
夜間旅游的特征研究[1]
縱觀學者們的研究文獻,對夜間旅游的特征在下列內容中有較一致的看法。
1.時空性
夜間旅游首先給人一種獨特的空間感,時空活動範圍較日間旅游小。受旅游效率的直接要求,夜間旅游活動時間短而集中,空間具有聚集性的特點;受時空性的限制,游客往往選擇單個進行旅游活動,活動範圍圍繞在住宿點附近,活動時間受嚴格控制,一般不會延長[n]。於萍還強調夜間旅游的時間性不僅表現在區別於白天的夜間性上,其還受季節變化的影響。
2.休閑性
出於作息限制和人的生理結構,夜間旅游更傾向休閑化和娛樂化[1引,這種休閑性不僅針對旅游者,同時也針對當地居民[1引。需要註意的是,游客和當地居民是出於不同原因提出了休閑性要求,因此夜間旅游在體現休閑型的同時還要註重游客的參與體驗。
3.文化性
地域文化的差異使各地的夜間旅游具有不同的特點。大部分夜間旅游產品都是在以人文旅游資源作為依托,人為策劃開發和文化特色明顯是文化性的兩重含義。夜間旅游的形成包含了人們追求晚間生活的一種文化心理,旅游活動的參與也是文化的滲透,夜間旅游更是一種特殊的文化現象。
夜間旅游與城市發展[2]
(一)完善城市旅游功能
《中國優秀旅游城市檢查標準(2007修訂本)》第八項“城市的現代旅游功能”中第五條明確提出了“城市夜景與晚間旅游活動”的要求,包括有用霓虹燈或彩燈裝飾的街道,向市民和旅游者提供購物、娛樂、餐飲服務,旅游景區有晚間固定接待旅游團隊的旅游項目等具體要求。在第十七項“城市的旅游文化娛樂”中也規定該城市要有固定場所常年在晚間為海外旅游者提供演出,城市普遍有比較豐富的晚間娛樂活動。由此可見,夜間旅游發展是否良好,對完善城市旅游功能有著重要的影響。夜間旅游的出現,增加了旅游資源的時間含量,填補了游客夜間旅游的需求的空白,完善了城市的現代旅游功能。同時,夜間旅游實現了與白天旅游產品的差異化競爭,縮小了產品所面對的競爭群體,有可能成為城市旅游經濟新的增長點。
(二)促進城市經濟發展
夜間旅游是夜經濟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對城市旅游的發展、城市形象的改善以及居民休閑生活水平的提高具有重大意義。凡是旅游業發達的國家和城市,夜間旅游都有自己的拳頭產品。如世界著名的主題公園迪斯尼樂園,夜間的大型巡游把一天的游園活動推向高潮;北京什剎海的“夜間游船”、廣州珠江夜游、深圳民俗文化村“潑水狂歡夜”、上海的“浦江夜游”、蘇州的“古運河仿古畫舫夜游”、桂林的“印象——劉三姐”大型灕江燈光歌舞晚會等,都是當地的旅游名牌,並取得了明顯的經濟和社會效益。據國內外旅游業界統計,夜問旅游的規模雖然比白天旅游的規模要小,但人們在夜問旅游時,消費意願和消費衝動比白天更為強烈。夜間旅游往往能占到旅游總收入的三分之一,甚至更多,而且利潤率比白天旅游也高出不少。
(三)弘揚城市傳統文化
在我國各民族眾多民間傳統文化中,有許多民俗活動只宜在晚問進行,或在晚間才能獲得更好的效果。這些民俗活動本身就可以被打造成為城市的夜間旅游產品。如觀燈是典型的夜晚進行的民俗活動,農曆“正月十五鬧花燈”是我國最為廣泛的燈會活動,還有滿族的“放河燈”及其它現代燈會等等,這些都是在夜晚才能欣賞到的民俗活動。在漢族的節日民俗中,除夕守夜、中秋賞月等是經久不衰的傳統夜間民俗活動,國內許多城市在這兩個節日的夜晚舉辦各種活動,帶動城市夜間旅游的發展,如無錫在中秋之夜於二泉映月、寄暢古園等景點舉行賞月活動,把歡樂祥和的節日氣氛推向高潮。通過充分利用城市特有的民風民俗開發夜間旅游產品,既弘揚了傳統文化,又豐富了夜間旅游產品內容,二者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