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領導環境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
外部領導環境是領導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領導活動中所有能直接,間接地參與或影響領導行為或領導過程的外部有效因素的總和[1]。
外部領導環境的層次[1]
外部領導環境對領導活動的影響和作用具有層次性、方向性的特點,具體體現在下列十個層面:
- 政治層面;
- 經濟層面;
- 文化層面;
- 社會層面;
- 教育層面;
- 技術層面;
- 法制層面;
- 自然資源層面;
- 人口層面;
- 國防層面。
幾種外部領導環境的分析[1]
1、政治環境,經濟環境,文化環境
1)政治環境。政治環境是領導者進行行為選擇時,可能面對的總的政治狀態。它包括一國或一個地區的政治體制、黨政關係狀況、政黨制度、執政黨的權威與作風、階級與階層結構、利益集團的構成與活動狀況、政府的結構、功能與功效、政治穩定程度、政治民主化程度與狀況等。
2)經濟環境。經濟環境是領導者可能面對的並作為資源利用的總的經濟狀態,即整個世界經濟的格局與運行狀態,一國或一個地區經濟體制、經濟結構、經濟發展速度、經濟總量等諸要素的總和。
3)文化環境。文化環境是領導者可能面臨的總的文化狀況,它是一國或一個地區教育、科技、道德等的總和。
1)機構性領導環境。機構性領導環境本意泛指機關,團體或其他工作單位。不同功能的機構組合在一起構成開展領導活動的機構環境。影響機構性領導環境的主要因素包括:機構數量、機構功能和機構性領導環境要素的結合模式。
2)制度性領導環境
制度性領導環境主要包含三層含義:一是社會體系性制度,它是指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方面的體系。二是規模法度性制度,即路線或政策性制度。三是程式準則性制度,即在一定機構設置的基礎上,要求人們共同遵守的辦事規則或行為準則。
這層含義的關係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規模法度性制度和程式準則性制度是以社會體系性制度為基礎產生的,程式準則性制度是以規模法度性制度為基礎產生的,這種因果關係決定了三種制度在對領導活動產生影響的時候會有所差別;二是社會體系性制度,規模法度性制度和程式準則性制度變化速度不 同,三者的變化難度依次減小,而變化頻率卻依次增大;三是社會體系性制 度,規模法度性制度和程式準則性制度與組織機構的關係不同,基本的情況是社會體系性制度,規模法度性制度決定行政組織的機構設置,而程式準則性制度往往需要由行政組織的機構來決定。
決策體制性領導環境是決策機構及決策規範的制度性總和。它涉及的主要問題是:決策的制定者是誰?決策的任務是什麼?構成體制的各個系統或機構之間的關係如何?決策者應具有什麼樣的行為規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