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收支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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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收支均衡是指國內經濟處於均衡狀態下的自主性國際收支平衡,即國內經濟處於充分就業和物價穩定下的自主性國際收支平衡。國際收支均衡是一國達到福利最大化的綜合政策目標。在世界經濟日漸一體化的同時,國際收支的調節就不僅僅要實現國際收支平衡,還要實現國際收支均衡這一目標。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對國際收支均衡提出了四個標準:
(1)國際收支均衡是指經常項目差額可由正常的資本流量彌補,而無需通過過度的貿易限制和對資本流入或流出的特殊刺激,或造成大規模的失業來實現。
(2)在考慮到暫時性因素 (如碼頭罷工、歉收)、生產能力不正常使用或失業、貿易條件持久的外生變化、對貿易和資本流動的過度限制或刺激等影響因素後,經常項目差額等於正常的資本凈流量。
(3)國際收支必須是可維持的,即在一段時期內,在給定的匯率水平下,一國國際收支經常項目差額與正常的資本凈流量以及官方外匯儲備的合理增長相一致,即經常賬戶餘額為赤字時,資金流入形成的債務在將來某一時期能夠償還。
(4)經常項目均衡的兩個準貼可維持性(sustainability)和適度性(optimality)。前者指經常項目逆差的可維持性,後者指經常項目所包含的一國消費和儲蓄的社會福利最大化。可維持性是經常項目均衡的基本標準,適度性則是最高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