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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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固定資產退出[1]
固定資產的退出是指企業的固定資產脫離企業的生產經營過程。
固定資產退出是固定資產退出生產經營過程的業務活動。固定資產退出也是固定資產控制的一個重要環節,需要對其進行嚴格的控制。
固定資產退出的內容[2]
固定資產退出包括:固定資產的出售、毀損、報廢,對外投資、對外捐贈、抵債、盤虧等。
固定資產退出業務處理流程[3]
固定資產退出業務主要由設備管理部門負責。同時,還涉及使用和會計部門。其業務處理流程一般經歷以下一些環節:
1.申請
即設備使用部門根據生產、技術及固定資產使用等情況,決定將在用的固定資產退出生產過程。提出固定資產退出申請書,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後報送設備管理部門。
2.鑒定
即設備管理部門接到固定資產退出申請後,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對申請退出的固定資產進行經濟和技術鑒定。由設備管理部門填制固定資產退出呈批單,報經企業主管負責人員審批。
3.審核
即企業主管負責人員對退出固定資產進行審查,檢查元誤後在退出呈批單上簽章批准,並退回設備管理部門。
4.記錄
即設備管理部門接到經過批准的退出固定資產呈批單,編製固定資產調撥憑證,詳細列明固定資產退出情況,對退出的固定資產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
5.保管
即設備管理部門組織有關部門對退出固定資產及時進行清理,並妥善加以保管。
固定資產退出的原因[4]
固定資產退出現有工作狀態而進入處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大致可以分為主動退出與被動退出兩類。主動退出是為了滿足企業的某種需要而把固定資產主動轉讓出去,一般包括對外投資、對外捐贈和交換其他資產等。被動退出就是通常意義上講的清理,它又可分為幾種情況:
(1)由於技術過時等原因,固定資產不再適用而被變賣。
(2)因火災、自然災害、法庭判決等原因,固定資產必須退出現有的工作狀態。
(3)固定資產預計的使用年限到期,折舊也已計提完畢,不能再為企業提供經濟利益,而退出現有的工作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