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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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變更(trademark mod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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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變更是指註冊商標的註冊人名義、地址或其他註冊事項的變更。
1、簡要說明
商標核准註冊之後,商標註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應的變更手續。
2、辦理途徑
申請變更商標註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有兩條途徑:
(1)、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2)、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註冊大廳來辦理。
3、應提交的申請書件:
(1)、變更申請書(根據申請辦理的具體內容選擇書式);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副本、身份證等)複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4)、申請變更註冊人名義的,還應當提交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
(5)、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註冊商標的轉讓與變更註冊人名義不同。變更註冊人名義時,註冊商標的主體並不發生改變,僅僅是註冊人的名稱發生了變化。而轉讓註冊商標則是其主體發生了改變,轉讓後的商標所有人不再是原註冊人。前者例如某商標註冊人(企業)的名稱發生了變化,只需辦理變更登記;後者如該商標註冊人(企業)將合伙企業轉為有限責任公司,雖然其企業名稱、地址均未變化,但實質上已轉變為一個新的企業法人,因此應辦理轉讓註冊手續。
商標轉讓後,商標是所有權也就發生了變動.公司的名字或地址發生變更後,商標的所有權並沒有發生改變。商標變更還要求該註冊人註冊的所有商標都必須一起辦理變更登記。而轉讓註冊商標則可以單獨辦理轉讓,除非存在要轉讓的商標與其他未轉讓商標構成近似,需要一併轉讓外,其他的則無須一起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