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二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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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二重性(Dual Character of Commodity)又稱商品二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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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是用來交換的勞動產品,具有使用價值和價值兩種屬性,商品是使用價值和價值的統一。商品要能夠交換就必須有用,商品的有用性,即能夠用來滿足人們某種需要的屬性,就是商品的使用價值。凝結在商品中的一般人類勞動就是商品的價值,或者說就是價值實體。各種商品的價值,只有量的差別,而無質的不同。價值存在於商品體內,是商品的社會屬性,體現著商品生產者相互交換勞動的社會關係。
(1)使用價值
使用價值是物品能夠滿足人們某種需要的屬性,它是商品的自然屬性,是構成社會財富的物質內容,是人類社會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物質基礎。它體現了人與自然的關係。
使用價值本身並不是政治經濟學的研究對象。馬克思政治經濟學之所以要考察使用價值,是因為商品的使用價值是其交換價值的物質承擔者。一種物品要成為商品,僅有使用價值是不夠的,它還必須是用來交換的,即具有交換價值。
商品除具有使用價值外,還具有交換價值。交換價值是一種使用價值同另一種使用價值相交換的量的關係或比例。
(2)價值
價值是凝結在商品中的無差別的一般人類勞動,它是商品的社會屬性,也是商品所特有的屬性,體現了商品生產者相互比較和交換勞動的經濟關係。價值是一個歷史的範疇。作為商品的二因素之一,價值是商品最本質的因素。
價值是交換價值的基礎,交換價值是價值的表現形式。
(3)使用價值和價值的關係
商品是使用價值和價值的矛盾統一體,使用價值和價值之間存在著對立統一的辯證關係:
①使用價值與價值是統一的。二者共處於一個統一體中,缺一就不成其為商品。價值的存在要以使用價值的存在為前提,沒有使用價值的東西也就不會有價值;使用價值是價值的物質承擔者,價值寓於使用價值之中。
②使用價值與價值又是不同的、矛盾的。表現在:
第一,對同一商品生產者或消費者來說,同一商品的使用價值和價值不可兼得。
第二,使用價值是商品的自然屬性,體現人與自然的關係;而價值是商品的社會屬性,體現商品生產者之間的經濟關係。
第三,使用價值是一切有用物品包括商品所共有的屬性,是永恆的範疇;價值是商品所特有的屬性,是商品經濟的範疇,因而是歷史的範疇。
商品之所以具有使用價值和價值兩個因素,是由於生產商品的勞動具有二重性。勞動二重性決定商品二因素,具體勞動創造使用價值,抽象勞動形成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