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質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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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質風險是指風險單位在種類、品質、性能、價值等方面大體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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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風險的集合與分散應具備兩個前提條件。
1.風險的大量性
風險的大量性一方面是基於風險分散的技術要求;另一方面也是概率論和大數法則的原理在保險經營中得以運用的條件。根據概率論和大數法則的數理原理,集合的風險標的越多,風險就越分散,損失發生的概率也就越有規律性和相對穩定性,依此釐定的保險費率也才更為準確合理,收取保險費的金額也就越接近於實際損失額和賠付額。如果只有少量保險標的,就無所謂集合和分散,損失發生的概率也難以測定,大數法則更不能有效地發揮作用。
2.風險的同質性
如果風險為不同質的風險,那麼損失發生的概率就不相同,風險也就無法進行統一集合與分散。此外,不同質的風險,損失發生的頻率與幅度是有差異的,倘若進行集合與分散,則會導致保險財務的不穩定。
只有存在大量同質的風險單位且只有其中少數風險單位受損時,才能體現大多數法則所揭示的規律,正確計算損失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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