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建設周期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
合理建設周期是指所有在建項目均按合理工期組織施工,並按合理工期完工所需要的時期。在年度投資規模一定的條件下,合理建設周期越長,在建投資規模就越大;合理建設周期愈短,在建投資規模就越小。
在建總規模=年度投資規模×建設周期
式中,年度投資規模是指一定時期的平均的適度年度投資規模,而不是某一特殊年份的投資規模。[1]
合理建設周期既是一個因變數,又是一個自變數。相對於合理在建投資規模,它是個自變數,合理在建投資規模則是由合理建設周期與合理年度投資規模共同決定的因變數,但是,當我們要研究合理建設周期的變化趨勢時,就必須把它看作因變數,進一步尋找決定它的因素。
合理建設周期的作用[2]
合理建設周期有利於提高投資效益。如果建設周期不合理拉長,表明在建投資規模增加或年度投資完成額減少,長時間占用和耗費大量資源而形不成產出,將對投資效益帶來不利的影響。
合理建設周期與實際建設周期的聯繫[3]
在建設周期既定的情況下,在建投資規模主要由年度投資能力決定,在建投資規模是否合理,主要看這種規模是否適應年度投資能力。如果適應年度投資能力,則實際建設周期就與客觀經濟條件所決定的合理建設周期一致,否則,當實際建設周期大於合理建設周期時,就說明攤子鋪得太大,超過了年度投資能力,造成許多工程項目遲遲不能竣工和交付使用。因此,觀察建設周期的長短能夠比較直接地看出在建投資規模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