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併利潤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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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利潤分配表(consolidated statement of profit distrib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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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利潤分配表是反映以母公司為核心的企業集團在一定時期內經營成果分配情況的報表。
合併利潤分配表的編製是在母公司和需納入合併範圍的子公司的個別利潤分配表的基礎上,抵銷母子公司之間的利潤分配後編製的。
例: 合併利潤分配表
編製單位: 2002年12月31日 單位:元
項目 本年實際 上年實際 一、凈利潤
加:年初未分配利潤1 395 640
500 000二、可供分配利潤
加:盈餘公積補虧
減:提取盈餘公積
應付利潤1 895 640
332 780
840 500三、年末未分配利潤 722 360
《合併會計報表暫行規定》中明確規定:對於全資子公司,應當將子公司利潤分配表中年初未分配利潤項目,子公司資產負債表中實收資本項目、資本公積項目、盈餘公積項目和母公司損益表中投資收益項目,與母公司對子公司權益性資本投資項目,子公司利潤分配表中提取盈餘公積(或提取的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益金、任意公積金、儲備基金和生產發展基金),應付利潤(或已分配股利、應付股利、已分配優先股股利、已分配普通股股利)項目相互抵銷。併在合併工作底稿中編製以下抵銷分錄:
借:投資收益
年初未分配利潤
貸:長期投資
提取盈餘公積(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等)
應付利潤(或已分配股利、應付股利等)
(註:為便於分析,這裡暫不考慮存在少數股東權益以及合併價差的情況)
根據該項規定,如果依據合併報表抵銷分錄編製原理並聯繫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不難發現此筆分錄所選用的會計科目及相關處理並不准確,它不僅不利於對抵銷事項的正確理解,而且容易誘導會計人員編製錯誤的抵銷分錄,使企業集團整體會計信息的真實披露受到影響。其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應付利潤《應付股利)科目使用不恰當
為抵銷母公司所享有的投資收益與子公司的利潤分配,《合併會計報表暫行規定》通過借記“投資收益”,抵銷母公司在其全資子公司本年度實現利潤中應享有的權益,通過貸記“應付利潤”(或應付股利)等會計科目抵銷子公司對本年度實現利潤的分配。在這裡運用“應付利潤”或“應付股利”科目是不正確的。首先,應付利潤及應付股利屬於負債性質的科目,在合併報表抵銷分錄中通常應與表示債權性質的“應收利潤”、“應收股利”相對應,而此處卻與損益類科目對應,極易使人誤解。其次,合併報表是通過編製合併報表工作底稿來完成的,集團公司內部的各公司個別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利潤分配表構成了整張工作底稿,以上對於公司利潤分配情況的抵銷應在利潤分配表下“應分配利潤(或股利)”項目下填列。但是,“應付利潤(或股利)”項目的使用,極易使會計人員將其填列在資產負債表負債項目下。
二、用一筆批銷分錄抵銷兩類經濟事項不恰當
根據合併報表原理,上述會計分錄反映了兩類經濟事項的抵銷:一是母公司對子公司權益性資本投資項目與子公司所有者權益項目的抵銷;二是母公司投資收益項目與子公司利潤分配等項目的抵銷。其中,第一類經濟事項的抵銷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個別資產負債表為依據,抵銷的是集團公司已經發生的投資行為。第二類經濟事項的抵銷則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個別損益表及利潤分配表為依據,抵銷的是集團公司內部本年度發生的利潤分配行為。在《合併會計報表暫行規定》中,將以上不同的兩類經濟事項用一筆分錄抵銷,不利於會計人員對合併報表編製方法的理解和掌握,特別是在我國會計人員對合併報表編製還很生疏的情況下,改進現有的規定十分必要。應將此分錄分為兩筆處理:
1、子公司所有者權益的抵銷
借:年初未分配利潤
實收資本
資本公積
盈餘公積
貸:長期投資
提取盈餘公積
提取法定公積金
2、子公司利潤分配的抵銷
借:投資收益
貸:應分配利潤(或已分配利潤)
長期投資
你好/如果要結轉未分配利潤應該怎樣結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