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轉移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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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轉移理論(Shiftability 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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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轉移理論,簡稱轉移理論也叫轉換能力理論,它是一種關於保持資產流動性的理論。20世紀20年代,金融市場不斷發展、完善,尤其是短期證券市場的發展,為銀行保持流動性提供了新的途徑。與此相適應,資產轉移理論應運而生。這種理論是美國經濟學家莫爾頓在1918年的《政治經濟學雜誌》上發表的《商業銀行及資本形成》一文中提出的。該理論認為:銀行流動性強弱取決於其資產的迅速變現能力,因此,保持資產流動性的最好方法是持有可轉換資產。這類資產具有信譽好、期限短、流動性強的特點,從而保障了銀行在需要流動性時能夠迅速轉化為現金。最典型的可轉換資產是政府發行的短期債券。
資產轉移理論沿襲了商業貸款理論銀行應保持高度流動性的主張。同時資產轉移理論擴大了銀行資產運用的範圍,豐富了銀行資產結構,突破了商業貸款理論拘泥於短期自償性貸款的資金運用的限制,是銀行經營管理歷年的一大進步。資產轉移理論不足之處在於過分強調資產通過運用可轉換資產來保持流動性,限制了銀行高盈利性資產的運用。其次,可轉換資產的變現能力在經濟危機時期或證券市場需求不旺盛的情況會受到損害,從而影響銀行的流動性和盈利性的實現。
這一理論並不是完全取代商業貸款理論,而是對商業貸款理論的進一步發展。這一理論成立的前提是二級市場上的證券價格是相對穩定的。轉換能力理論適應了資本主義經濟的快速擴張和發展,在資產可轉換理論的鼓勵以及當時社會條件的配合下,商業銀行資產組合中的票據貼現和短期國債比重迅速增加。
總之,資產轉移理論的出現,為商業銀行保持流動性提供了全新的辦法。根據這個理論,商業銀行一方面消除了通過貸款保持流動性的壓力,可用一部分資金作中長期貸款;另一方面又可減少持有的非盈利資產,將一部分現金轉化為有價證券。這就不僅保持了流動性,而且增加了商業銀行的收益。
雖然資產轉移理論取代了商業貸款理論,但是它也存在著明顯的缺陷,即商業銀行資產的變現,歸根結底要取決於銀行之外的市場。如果證券市場需求不旺,轉移就成了問題,資產流動性就無法保證。因此後來又產生了預期收入理論。
美國經濟學家莫爾頓在1918年的《政治經濟學雜誌》上發表的《商業銀行及資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