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招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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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法是指政府向社會公眾公開募集,不指定具體公債發行對象的公債發行方法。公募法具體有三種方法:直接公募法、間接公募法和公募招標法。
公募招標法是指發行者先不規定公債發行價格,由投標者直接競價,然後發行者根據投標所產生的結果來發行公債。由於招標是公開進行的,屬於公募性質,所以稱為公募招標法。公募招標法的發行方式是眾多投標者競爭的結果,所以這樣的發行條件最能體現公平競爭的市場法則,也能比較真時的反映市場的資金供求狀況。
1、競爭投標與非競爭投標:
競爭投標:政府按投資者自保的 ,從高價低利率開始,依次決定中標者名單,一直到完成預定發行額為止。非競爭投標:政府決定國債的發行價格和票面利率,是投資者就認進行投標。
2、價格投標與利率投標。
價格投標:政府事先規定國債的票面利率,由投資者以投標,然後發行人從最高的投標價格開始,依次決定中標者名單,已達到預定發行額時的價格為止。利率投標:事先規定了認購價格,是投資者以各種利率投標,然後,發行者從 始,依次決定投標者名單,達到預定發行額的利率為止。
3、多種認購條件認購和單一認購條件認購。
多種認購條件認購:中標者按投標時自報的價格或利率認購國債的方法。單一認購條件認購:指中標者按投標後所形成的同一價格獲利率認購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