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額免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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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額免稅法(Method of Full Exem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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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全額免稅法[1]
全額免稅法是指居住國(國籍國)政府在運用其對居民(公民)納稅人的國內所得或財產進行課稅所適用的稅率時,不考慮納稅人已被本國免於徵稅的那一部分國外所得或財產。
全額免稅法的計算方法[1]
其計算公式可表示如下:
在本國應納稅額=國內所得或財產×本國稅率
全額免稅法與累進免稅法的區別[2]
累進免稅法與全額免稅法之間的主要區別在於:前者是按照居民納稅人的境內境外的所得總額來確定適用稅率,其結果是僅對居民納稅人的境外所得免除了國際雙重徵稅,而不會使其國內所得因扣除國外所得後落入較低的稅率檔次。但是,免稅法的運用並不能體現出對跨國所得的分享,因為免稅法是居住國單方面放棄行使居民稅收管轄權,而使來源地國的地域徵稅權處於獨享地位,這必將使居住國的財政利益受到一定的影響,特別是當居住國稅率高於來源地國稅率的條件下,採用免稅法使實際免除的稅額大於應免除的國內納稅稅額,由此可見,免稅法並不是最佳的解決國際雙重徵稅的方法。即便是採用抵免法的國家,也大多實行累進免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