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专业中文经管百科,由121,994位网友共同编写而成,共计436,015个条目

完全賠償原則

用手机看条目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重定向自全面赔偿原则)

目錄

什麼是完全賠償原則

  完全賠償原則是指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損失,都應由違約方負賠償責任。

  換言之,違約方不僅應賠償對方因其違約而引起的現實財產的減少,而且應賠償對方因合同履行而得到的履行利益。完全賠償是對受害人的利益實行全面的、充分的保護的有效措施。從公平和等價交換原則來看,由於違約當事人的違約而使受害人遭受損害,違約當事人也應以自己的財產賠償全部損害。當然,《合同法》中所稱的完全賠償是指對受害人遭受的全部財產損失予以賠償,同時此種賠償應限制在法律規定的合理範圍內。

完全賠償原則的界定

  各國合同法律對違約損害賠償往往採用完全賠償原則。我國民事立法也採用了完全賠償的原則。根據《合同法》第113條規定,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我國採用了大陸法系國家的做法,損失僅指財產損失。根據完全賠償原則,違約方不僅應賠償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損失,還應賠償可得利益損失,即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損失。

  直接損失為現存的損失,可以說“看得見,摸得著”的損失,一般也不會產生爭議。關鍵是如何掌握可得利益。可得利益是合同履行後債權人可以實現或者取得的收益。可得利益具有如下特點:

  1、未來性。可得利益不是現實的利益,而是一種未來的利益,可得利益必須是經過合同違約方履行後才能獲得的利益。

  2、期待性。可得利益是當事人訂立合同時可以預見的利益,可得利益的損失也是合同當事人能夠預見的損失。

  3、可得利益具有一定的現實性。儘管可得利益並非訂立合同時就可實際享有的利益,但這種利益並不是臆想的,如果合同違約方不違約,是非違約方可以得到的利益。

相關條目

本條目對我有幫助0
MBA智库APP

扫一扫,下载MBA智库APP

分享到:
  如果您認為本條目還有待完善,需要補充新內容或修改錯誤內容,請編輯條目投訴舉報

本条目由以下用户参与贡献

Zfj3000,Dan,HEHE林,方小莉,Mis铭.

評論(共0條)

提示:評論內容為網友針對條目"完全賠償原則"展開的討論,與本站觀點立場無關。

發表評論請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有關規定。

打开APP

以上内容根据网友推荐自动排序生成

官方社群
下载APP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7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