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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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法一般用於處理認識性衝突,以缺乏“足夠”的衝突為假設,通過提高衝突的等級和數量,使衝突明朗化,“欲擒故縱”為的是更好地解決衝突。認識性衝突能夠幫助避免小團體思想,所以促進職能的認識性衝突可能是處理衝突的一種有效的實際方法。
1、辯證探究法:是把認識性衝突導人決策過程的一種方法。這指的是由一位或一組倡議者提出並推薦一套行動方案,同時由另一位或另一組倡議者提出並推薦另一套對立的行動方案,決策者在選擇一種方案或綜合方案之前考慮這兩組建議。既然推薦的行動方案來自同一形勢下的相反觀點,決策者考慮這兩組建議時,必然產生了認識性衝突。通過解決這種衝突,決策者能夠做出反映衝突觀點的統一決策。
2、樹立對立面法:把認識性衝突導人決策過程的另一個方法是樹立對立面法,對所推薦的行動方案採用系統化的批評,而不像辯證探究法那樣提供可供選擇的行動方案。單純的批評已經能推動決策者產生認識性衝突。解決認識性衝突的需要會促成對問題的更好理解,從而使決策更合理。
在某些情況下,和辯證探究法相比較,樹立對立面能形成更好的決策。它可能使決策者不把任何個人或群體的建議當作既定方案,並且對所推薦的行動方案表示肯定或否定的資料更加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