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徵代繳義務人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
代徵代繳義務人是指接受稅務機關委托,按國家稅法規定代徵稅款的單位和個人。採取由代徵代繳義務人代徵稅款的征收方法,是稅務機關為了加強征收管理,方便群眾納稅,對於不便直接征收,而有關單位又能控制的稅源的一種有效徵管形式。
代徵代繳義務人有兩種類型:
1、海關代徵。對進口的貨物和物品應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由稅務機關委托海關於辦理報關進口計徵關稅的同時,代徵代繳應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
2、委托代徵單位。為了加強對零星分散稅款的源泉控管,方便納稅人繳稅,對邊遠地區的零星稅源,一般委托鄉、村和信用社等單位代徵稅款。
稅務機關對代徵義務人要進行資格審查,發給代徵證書,對代徵稅款的稅種、課稅對象、稅率、征收範圍、計算方法、納稅期限和繳庫辦法等,作出明確具體的規定。
稅務機關要按照規定付給代徵義務人一定的代徵手續費。代徵人只能辦理代徵業務,有關納稅人申請減、免稅,退稅以及違章行為,必須送交稅務機關處理。代徵義務人必須嚴格履行代徵義務,如有違反,稅務機關將按稅法規定.進行處理。
代徵代繳義務人與代扣代繳義務人和代收代繳義務人均不同。代徵代繳義務人既不持有納稅收入,也與納稅人無經濟業務往來,而是由稅務機關委托,在一定範圍內代表稅務機關征收稅款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