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信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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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信息交流是個體與個體之間利用各種信息傳輸和交換渠道進行的信息交流,是信息交流的基本單元。
個體信息交流的內涵[1]
從傳遞方式來看,個體信息交流既包括直接交流方式,又包括間接交流方式。由於個體交流最有效的方式是直接信息交流,因此許多人都粗略地把個體交流等同於直接交流,其實這是不科學的。
個體信息交流往往是以個人為中心,參加交流的人數較少。不管是面對面的或是非面對面的交流,個體信息交流中個體之間總是聯繫非常緊密的。在大多數情況下,個體信息交流都是利用語言傳播和非語言傳播(如手勢和表情等身體語言)面對面地進行直接信息交流。但是,個體信息交流絕不僅僅限於直接信息交流,也可以通過電視、廣播等間接方式進行信息交流。
在個體信息交流中,除了時空的接近是其有效實現的外在條件之外,雙方的共同認知或互相認同也是非常重要的條件。因此,個體與個體之間的信息交流過程中隨意性比較大,偶發因素比較多。典型的例子如兩個人的談話,談話的主題、表達方式、開始和結束時間、內容的真實性都不明確或固定,角色的互換非常明顯,甚至可能隨對方的反應和情緒而詳細說明或改變話題,有時還會被迫對信息的形式和內容進行修正。
個體信息交流的特點[2]
1.個體信息交流是建立在人際關係的前提下,自我認識和認識他人,自己把別人不知道的信息傳遞給他人,是一種非常普遍的信息交流形式。如朋友關係、同事關係、師生關係、醫患關係等,都是在這種交流方式中產生的。
2.信息發送者和接收者的個體性。個體信息交流往往是以個體為中心,參加的人數較少,突出了其個體性的特點。
3.以面對面為主的交流。面對面的信息交流主要有利用語言傳播和非語言傳播(如手勢、表情等身體語言和衣著、書信等其他方式的輔助語言)兩種方式,這兩種方式經常相互補充而交替使用,具有明確的情緒功能和暗示功能。
個體信息交流和組織信息交流的不同[3]
個體信息交流和組織信息交流有著不同的特點。
個體信息交流往往是以個人為中心的,參加交流的人數較少。不管是面對面的或是非面對面的交流,個體信息交流中個體總是聯繫非常緊密的。在大多數情況下,個體信息交流都是面對面的,利用語言傳播和非語言傳播(如手勢和表情等身體語言、呻吟等類語言、人際距離和衣著等靜態方式和書信等其他方式)是其主要方式,兩種方式經常互相補充而交替使用,具有明確的情緒功能和暗示功能。行為舉止學研究成果認為個體信息交流中語言傳播占7%,面部表情占38%,行為舉止占55%。個體信息交流中最有效的方式是直接信息交流,時空的接近是個體信息交流有效實現的外在條件。但是個體信息交流絕不僅僅限於直接信息交流,也可以通過電視、廣播等間接方式進行信息交流。個體信息交流是建立人際關係的前提,其直接目的是自我認識和認識他人,是一種非常普遍的信息交流形式。在個體信息交流中,除了時空的接近是其有效實現的外在條件之外,雙方的共同認知或互相認同也是非常重要的條件。因此,個體與個體之間的信息交流過程中隨意性比較大,偶發因素比較多。典型的例子如兩個人的談話,談話的主題、表達方式、開始和結束時間、內容的真實性都不明確或固定,角色的互換非常明顯,甚至可能跟隨對方的反應和情緒或詳細說明或改變話題,有時還被迫對信息的形式和內容進行修正。
組織信息交流的形式一般都比較複雜,參加交流的人數相對較多,範圍較廣,因而經常利用各種體外信息載體進行信息傳播,如文件、命令、告示、刊物、報紙、廣播、電視等。對於組織信息交流而言,直接信息交流和間接信息交流方式都需要採用,但間接信息交流易於廣泛存儲和傳播信息的功能使其成為組織信息交流的最有效方式。團體信息交流中信息發送體和信息接收體同樣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特別是團體或組織的整體目標和行為規範的約束。因此,組織信息交流通常是比較規範的,偶發因素較少,傳播路線一般是比較明確的。即使在組織信息交流中發收者雙方的交互性得到強化,雙方的基本狀態依然是基本固定的,角色互換並不明顯。其中的信息流向主要是從信息發送體向信息接收體流動,從信息接收體向信息發送體進行信息反饋。信息服務機構的信息傳輸主要就是信息服務機構向信息用戶(個體用戶或團體用戶)的組織信息交流,也包含信息服務機構內部存在的組織信息交流即信息服務機構中組織機構(如行政管理部門與業務管理部門)之間的信息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