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還本付息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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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是指在債務期間不支付利息, 只在債券到期後按規定的利率一次性向持有者支付利息並還本的債券。我國的一次還本付息債券可視為零息債券。
一次還本付息債券利息的計算[1]
這種債券的付息頻率一般為一年一次。
單利計息:
複利計息:
上述式中,P為一次性還本付息債券的購買價格,M為面值,r為票面利率,n為發行日至到期日的期數,k為貼現率,m為購入日至到期日的剩餘期數(購入日為付息日時,m取整數;購入為非付息日時,m取小數)。
一次還本付息債券計算實例[1]
例1 某債券2001年1月1日發行,期限5年,面值1000元,年利率6%,一年計息一次,按單利計息,一次性還本付息。一投資者希望以年5%的收益率於2004年1月1日購買此債券,問他能接受的價格是多少?
分析:解:已知 M=1000 r=6% n=5 k=5% m=2 則
(元)
若2004年1月1日該債券的實際市場價格低於1179.14元,他可以購買此債券。
例2 在例1 中,若按複利計息,情況又將怎樣?
解:利用複利下的計算公式,則投資者願意接受的價格為
(元)
好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