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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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额度(Credit 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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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额度又称信用限额,也是企业信用政策的一个组成部分。信用额度包括企业发放给客户群的总体信用额度和发放给某一具体客户的信用额度两个方面。就企业总体来说,信用额度是指企业基于自身的资金实力、销售政策、最佳生产规模、库存量等因素,以及受到的来自外部的竞争压力而确定的可对客户发放的信用额度的规律。企业应该通过认真地计算和参考以往的经验,确定在一个科学的总体信用额度,并以此指导和控制企业的信用销售和应收账款持有水平。
信用额度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企业的实力,反映其资金能力,以及对客户承担的可容忍的赊销和坏账风险。其额度过低将影响到企业的销售规模,并势必相应增加同客户的交易次数和交易费用。但是,信用额度过高会加大企业的收账费用和坏账风险。因此,企业信用管理部门应根据自身的情况和市场环境,合理地确定信用额度。[1]
(1)设定客户信用额度的目的
①防止客户倒债;
②作为分配客户的销售责任额的标准;
③确保收回货款;
④能方便地核查合同内容及出货状况。
(2)设定客户信用额度应满足的条件
①信用额度不应超出客户净资产,以防客户无力承担债务,而且大多数情况,信用额度应为客户净资产的一小部分。
②信用额度不应超出客户的流动资金,如果客户流动资金不足,必须对客户的净资产进行分析、评估。
设立信用额度的必要性[2]
对客户设立信用额度可以提高信用管理部门的效率。信用经理不用对每笔都亲自决定,尤其是那些已经经过审核,完全符合标准的客户。如果处理,信用额度为信用经理节省时间,以使他们有精力做其他重要的工作。信度是信用经理保持对账户的控制,并将事务性工作交由下属处理。
另外,信用额度加强了对整个账户的通盘考虑,而不只局限于考虑某单票生意,这样反过来会有助于作出更好的决定。同样,信用额度也保护了买方,对于那些考虑欠周密的客户是一种控制。这样客户可能过于乐观,认为自己有能力购买更多的货物,但事实并非如此。
通常企业采用信用额度管理办法,把信用额度视为客户的信用警戒线,当客户申请高于信用额度时,信用管理部门要对客户进一步分析,然后再作出决策。信用额度只是一种事先的预防控制措施,不意味着一旦超过此线,就自动拒绝,而是用它来形成一种制度。
信用额度的最大优点在于能够提高信用部门的工作效率。如果操作得当,只要客户的申请在信用额度之内,管理人员即可作出决策,而不是等信用部门经理或更高层的企业经理批准,从而节约了时间。另外,信用额度的决定是对客户的总体考察,而不是对单笔交易的考虑,这就利于作出更准确的授信决策。同样,信用额度保护了客户,是对有些客户过于乐观、超出能力及购货时盲目行为的提醒。
信用额度的缺点在于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信用额度及时更新,否则就失去了信用额度管理方法的意义,起到适得其反的作用。其次,当信用额度确定以后,信用管理人员有权决定以后,信用管理人员有权决定在信用额度内的客户申请,这样就减少了信用部门经理与客户的联系,可能会影响充分挖掘客户的潜力。
信用额度的内容[3]
它包括信用限额、信用期限、现金折扣和可接受的支付方式四个方面。
(1)信用限额。
信用限额为应回收的应收账款余额的最高限,超过该限额的应收账款即为不可接受的风险。
(2)信用期限。
信用期限是指企业给予分销商的付款期限。期限过短不足以吸引分销商,销售额会下降;期限过长,盲目放宽虽会增加销售额,但所得利益会被长期增长的赊销费用、收款费用、坏账损失抵消。优化信用期限需考核的关键点是:延长信用期限增加的销售利润是否能超过增加的成本费用。
(3)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是指在分销商提前付款的条件下,企业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优惠,一般与信用期限结合使用。
(4)企业可接受的支付方式。
企业可接受的支付方式包括现金、支票、汇票、汇款、银行承兑等。其中最易出现坏账、呆账的支付方式是汇票和银行承兑。
根据时间长短,信用额度可分为长期信用额度和短期信用额度。长期信用额度一般为一年,也有超过一年的。短期信用额度往往不超过一年,多数在一两个月以内。短期信用的发放是长期信用的基础。
信用额度设定应该考虑的因素[3]
(1)要考虑公司的因素。
②公司的市场目标是扩张、防守还是退缩,如扩张,则需要更多的赊销客户、更高的赊销额度。
③公司的产品利润状况。对高利润的产品可以提高信用额度,利润低则不可能提供赊销。
④公司产品在市场上的生命周期。在产品导入期、成长期,因为推广的需要,要有较高的信用额度;而在成熟期和衰退期,则可以降低信用额度以求得更多的现金。
(2)要考虑客户的因素。根据前面划分的信用等级评定。
(3)要考虑和客户之间的关系,如果客户认同和相信公司,主推本公司产品并能紧密配合公司的各项政策措施,公司可以给予较高的信用额度,反之则给予较低的信用额度。
信用额度的审批[3]
信用额度的审批有一个总的原则,就是风险要小于收益。
(1)参照历史经验。
如果客户的财务状况没发生大的变动,可在原来的信用额度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再重新发放。
(2)以销售额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已确定的赊销比率,用客户上月的销售额(或预期销售额)乘以赊销比率,得到客户下个月的信用额度。
(3)以利润作为计算的依据。
根据公司销售利润率预测客户在信用期限内的销量,算出客户对公司的利润贡献,客户所享受的信用额度不应超过他所贡献的利润。
(4)以其他公司为参照。
如果其他公司已向企业的目标客户提供了信用,则企业提供的信用额度最好不要超过对方的信用额度。
(5)综合评估。
公司的财务人员、信用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共同对分销商的各种信息进行分析,确定信用额度。数额巨大时要对方出具第三方担保。
(6)小额试贷法。
先向客户提供一个很小的信用额度以建立合作关系,即使有很大的风险,这一额度也不会影响公司的大局。随着交往的增多再重新设定信用额度。
关于科学地确定发放给客户的信用额度,可以采取多种方法。常用方法包括:
(1)根据收益与风险对等的原则确定发放给客户的信用额度。也就是说。根据客户的全年采购量测算全年在该客户处可获取的信用销售收益额,以该收益额作为发放给该客户的信用额度;
(2)根据客户企业营运资金净额的一定比例确定发放给客户的信用额度。客户企业在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下,其流动资产扣除流动负债后的营运资金净额也是大致稳定的。由于客户企业的营运资金可看作是快速偿债的保证,企业可以客户营运资金净额的一定比例作为本企业为客户设定的信用额度;
(3)根据客户清算价值的一定比例确定发放给客户的信用额度。清算价值指的是客户因无力偿债或其他某种原因进行破产清算时的资产可变现价值,可视为客户还款的最后保证。如果客户企业的清算价值减去现有债后尚有剩余,企业可以批准客户的信用申请。信用额度可按照清算客户企业的变现价值的一定比例确定。[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