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杂权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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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权益法(Complex Equity 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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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权益法把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视同合并处理,又称单线合并法。复杂权益法不仅需要摊销购买时投资的公允价值与帐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而且需要扣除内部交易形成的未实现损益。
在这种方法下,除了像简单权益法那样处理控股公司在附属公司税后利润中所占的份额以及从附属公司收到的股利以外,与其最大的不同是还要摊销购受时控股公司投资成本与附属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便将附属公司按所耗资产账面价值计算的成本和费用调整为按所耗资产公允价值计算的成本和费用,同时,对企业集团内部交易的未实现损益或推定损益需在母公司账上加以抵消,调整投资收益和长期股权投资账户,从而正确计量控股公司投资收益和长期股权投资。
在复杂权益法下,控股公司个别会计报表上的税后利润以及留存利润分别等于合并会计报表上的税后利润和留存利润。而成本法和简单权益法下直接编制出的合并会计报表与控股公司会计报表之间不存在这种钩稽关系。所以,在母公司按成本法和简单权益法记录长期股权投资时,一般应先将其转换为完全权益法下的记录,然后再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但在三种记账方法下,编制的合并报表的结果应是一致的。
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的规定,那些不符合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长期股票投资,只要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企业发行在外20%以上股份,就必须对投资成本与所拥有的被投资企业净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调整投资收益和长期股权投资。我国目前规定,在母公司的账上对合并价差不予瓞定损益也不作摊销。
复杂权益法的特点[1]
1.母公司按其占子公司的投资份额将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或亏损)确认为投资收益(或损失),同时增加(或减少)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口。
2.子公司宣告或发放的股利不是母公司的投资收益而是母公司对子公司投资的收回,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3.母公司要在账上逐期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调整项目有两项:一是摊销母公司投资成本和子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二是内部交易的未实现损益和推定损益。
4.在复杂权益法下编制的合并报表符合下列等式:合并净收益=控般公司净收益;合并留存收益=控股公司留存收益。
1、购买股份时,长期股权投资按购买成本反映;
2、会计期末,把在被投资公司所享有的那部分净损益(扣除内部交易形成的未实现损益)份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并相应调整长期股票价值;
3、收到股利时,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帐户;
4、摊销购买时投资的市场价值与帐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同时冲减长期投资和投资收益帐户。
复杂权益法下的会计处理,除了简单权益法下的按被投资企业净利润确认投资收益和收到的股利的会计分录外,其他会计处理说明如下:
1、摊销投资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借(贷)记投资收益,贷(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借贷方向取决于资产(负债)的增值(贬值)或贬值(增值)。
2、摊销投资成本与被投资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即商誉的摊销,借记投资收益,贷记长期股权投资,负商誉的处理与此方面相反。
3、存货、固定资产之间内部购销产生的未实现利润,应借记投资收益,贷记长期权投资,未实现利润实现时应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贷记投资收益。
4、债券内部购销产生的推定赎回损益在实现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贷记投资收益,确认时借记投资收益、贷记长期股权投资。
1.简单权益法和复杂权益法的相同点在于:
(2)每年应按被投资者的净收益(或净损失)的投资者份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损失),并相应调增(减)长期投资价值。
(3)每年应按被投资者宣告或发放的股利的投资者份额,冲减长期投资价值。
2.简单权益法和复杂权益法的不同点在于:
投资者在取得被投资者的控股权后,采用完全权益法还应在“对子公司股权投资”上随时调整因(1)母、子公司间业务形成的未实现损益或推定损益,(2)摊销购买时子公司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和合并商誉而对投资者的“对子公司股权投资”与投资损益影响。
- ↑ 刘巧芹.浅谈复杂权益法和我国权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上海会计》.2003年3期
关于准则我没有看,但是注会书上在权益法下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是采用完全权益法的,即上述所说的复杂权益法。既然注会书上是这么写的,那么我觉得现行的我国的会计准则也应该是采用完全权益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