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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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场(Collective Tree Far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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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集体林场[1]
集体林场是农村集体经营林业的专业组织。它包括乡办、村办和组办林场。
集体林场的特点[1]
集体林场的特点是:
①一部分集体林场是由原社队林场转至乡、村、组而来。一部分是随着林业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将原集体的荒山荒地和荒滩承包给农民经营后,形成的合作林场。
②集体林场以用材林场居多,防护林林场次之。
集体林场的作用[1]
集体林场的作用是:
①培育了一批后备森林资源。
②成为造林绿化的骨干。
③吸收部分剩余劳动力,有利于农村产业缮构的调整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案例一:建始县集体林场的发展[2]
集体林场是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的重要支撑,是建始县土地二轮延包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村组保留的最后一块“自留地”。建始县集体林场在积极引导农民绿化荒山、植树造林、改造生态环境、发展林业经济方面发挥了巨大的示范作用。由于种种原因,集体林场发展受到各方面制约,出现了停滞不前的现象。我们组织了广泛地调查,对集体林场在新世纪如何利用现有的资源促进林业增效、林农增收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一、全县集体林场现状
建始县集体林场主要是上个世纪70年代至8O年代人民公社时期和林业“三定”后期,通过全社会义务造林、联合造林、封山育林等形式建立起来的。在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前,全县有125个村组集体林场,面积达1.72万hm2。林改过程中,充分尊重民意,按照“均山、均股、均利”的原则,通过公开竞争拍卖、转让、转包等形式进一步明晰集体林产权,现存37个集体林场由村委会经统一经营管理,面积达0.41万hm2,其中规模在333.33hm2以上集体林场3个,133.33(含)~333.33 hm26个,66.67(含)~133.33 hm216个,33.33(含)~66.67hm24个,33.33 hm2以下的8个。
在现存集体林场中,有9个区划为国家级公益林、1个区划为省级公益林、27个区划为商品林;按起源分,有11个林场为天然林、36个林场属人工林;树种以马尾松Pinus massoniana Lamb和日本落叶松Larix kaempferi(Lamb.)Carr.为主。森林总蓄积达45.9万m3,目前可以进行主伐的成、过熟林面积近0.06万hm2,需进行抚育间伐的有O.15万余公顷,需要进行改造的低产林和荒山共计0.09万余公顷。
二、近年来集体林场发挥的效益
集体林场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以来,共有14个集体林场进行过商品性采伐,采伐木材8.2万m3,支援了全县各项工程建设和满足了社会对木材的需求,利润达800万元以上。集体林场促进了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改善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推动了村经济的发展。如三里乡杨柳村林场投资两万多元改造水井,为农户安装自来水,投资数千元维修学校和村级公路等;长梁乡白云村为村民减免数万元“三提五统”费用,所有支出均来自集体林场的木材收入。除林农通过集体林场直接获取经济利益外,在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上也发挥了主要作用。大部分集体林场林分状况好、郁闭度均在0.6以上,在调节和改善本地小气候、消除环境污染、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等方面作出了巨大贡献。从而促进了粮食增产稳产、自然灾害减少、生物多样性得到保护利用。在引导农民植树造林、发展林业大户等方面发挥了极大地示范作用,通过集体林场和联办林场的示范带动,全县涌现了6.67hm2以上的造林大户8O余户(估),个体林场11个,充分调动了全社会大办林业的积极性。
三、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集体林场为农民增收、林业增效起到推动作用,但在管理和经营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弊端,阻碍了其正常发展,没有发挥应有的效益。
1.管理体制不健全,管理水平低
①制度不健全
大部分村支两委没有落实专人负责管理集体林场,没有过硬的管理制度、财务制度,没有把林场的发展纳入工作日程。
②管护力量薄弱
由于林业周期长,部分村组集体无力支付护林员工资,护林员工作不负责任,集体林场管理处于半瘫痪状态。自天然林保护工程启动后,聘请专职农民护林员对全县所有森林进行巡山管护,集体林场虽没有发生大的盗伐、滥伐事件,但丢失林木现象在各场均有不同程度的发生。
③责权利不明确
整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林场应享有何种权力、负有哪些责任、收益如何分配等利益关系模糊,导致林场的好坏与己无关。少数村干部在收益支配上随心所欲,没有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林场收益如何使用,一方面导致部分成员丧失对集体林场的管理信心,另一方面恶化了干群关系,直接威胁着林场的安全与发展。
2.林分质量差,经济效益不高
从现存集体林场的林分状况来看,成过熟林面积较少、出材量低,大部分属中幼龄林和低效林。据统计,全县集体林场平均蓄积约0.20~0.33m3/hm2,只有国有林场蓄积的1/3~1/2。
3.林区交通落后,基础条件差
据统计,全县37个集体林场中,有9个林场公路不通畅,且公路修建难度大,从而增加了木材的砍制成本和运输成本,致使木材利润微薄,不能发挥正常效益。
4.立地条件差,利用价值低
多数集体林场是在上个世纪8O年代落实林业“三定”政策时留下的难管理、位置偏远、立地条件差、坡度大、土壤贫瘠石、漠化程度高的地段,很多林木达到成熟期仍是“小老树”,改造成本高,无利用价值。
5.发展意识不浓,管理人才少
部分村不顾长远利益,只砍不造,没有树立为子孙造福的理念,认为“早上栽树,不能晚上乘凉”,无造林积极性,坐吃山空,没有考虑林场今后的发展,缺乏真正有眼光、懂技术的专业管理人员。另外,只把效益盯在木材上,观念陈旧,没有深挖林场的潜力,如林下种养、森林旅游也是林场发展、林业增效的良好途径。
6.林农期望高,流转缺活力
少量集体林场因村组无力经营管理,多数村民有流转的意愿,但不能正确掌握林场现有资源的市场价值,对其价值期望值偏高,导致资源流转缺活力。
四、关于可持续发展对策的思考
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结束后,如何利用当前政策机遇将“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受益权”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到集体林场以及千家万户,是广大林农共同关注的问题。通过调查,结合建始县集体林场实际,提出以下对策:
1.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把集体林场管理与发展落到实处
有集体林场的村组要将其作为集体财产来经营和管理,实行资产管理与发展目标责任制,确保资源增加、效益提高、农民增收。
①组建一个强有力的林场管理班子
细化管理措施,强化领导责任,并结合在林改过程中成立的林业“三防协会”对集体林场进行多方面监督,把集体林场的管理与发展纳入议事日程,把重大事项交由三分之二以上农户共同决策。集体林场应做到有章子、有房子、有牌子、有林子。规模在33.33hm2以下的建议通过流转确权到户;规模在33.33以上、能够实行公开拍卖的,可以在优先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基础上向社会公开拍卖,解决其管理难、防火难的现状。
②加大现行林业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力度
从小孩入手、从学校入手,通过标语、传单和举办林业法规知识竞赛等行动,增强全社会普遍爱林、护林意识。
③加大管护力度
在现有天保护林员的基础上,加派管护员,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进行重点巡护,杜绝集体资产流失。
④严格执法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要加大执法力度,定期检查、严厉打击林业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真正为集体林场的发展保驾护航。
2.抢抓机遇,合理开发,完善森林抵押、保险制度,全面壮大集体林场综合实力
①抢抓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机遇,加强森林培育
抓住国家天保、石漠化治理、低改等工程机遇,对林场中幼龄林进行封山抚育,对石漠化区域进行治理,对低产林进行改造。
②积极改善林场交通状况,提升集体林场利用价值
受交通因素的制约,部分已达成熟甚至过熟的林木尚未采伐利用,各村组应一方面筹措资金组织人力物力依法有计划地开展采伐,另一方把握农村“村村通”工程机遇,改善林区交通状况,降低各种成本,提高木材利润。
③挖掘潜力,最大限度发挥林场综合效益
以林场特殊的地理优势,探索发展其它产业,壮大林场实力,如茅田乡雪岩顶林场有望利用其“仙人洞、穿洞子、仙人桥”景点开发森林旅游,长梁白云村村民利用便利的交通条件和西眉山林场优越的自然环境已发展“农家乐”2家。
④分类区划,放活经营
对已区划成生态公益林的集体林场进行严管,在不影响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发展药材、畜牧等林下产业,同时享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对区划为商品林的集体林场在采伐限额内有计划地进行采伐改造,培育价值高、见效陕的速生丰产树种,缩短林木成熟周期。高山地区继续以展日本落叶松,低山地区可在立地条件好的林场发展山地杨P.maximowioziixp.deltoides或其它速生树种。
⑤完善抵押政策
森林资源抵押贷款是集体林场发展融资的新渠道,仅2009年,国家安排的林业贴息贷款规模达160亿元,重点支持林权证抵押贷款项目和小额林农贷款项目。省财政、银行、银监、信用联社、林业等部门已出台森林抵押的相关文件,地方政府应组织相关部门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操作办法,及时开通森林资源抵押贷款通道,将抵押政策尽快落实到基层。
⑥推行森林保险
森林火灾、洪涝、雨雪、冰冻、病虫害等不可预见因素是关系集体林场安全的最大隐患,为最大限度地减少集体经济组织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可以效仿福建等沿海地区将森林资源纳入保险范畴,增加抗风险能力。
3.转变观念,加大投入,多种模式经营,努力盘活集体林场
一是通过抵押、入股等形式进行融资,弥补自身资金的不足,进行高标准造林、抚育、管理,确保林场见实效;二是与国营林场、林业站进行联办,既有技术保障,又有国家重点工程的支撑。目前已有国有长岭岗林场同茅田乡封竹惝村林场联办、高岩子林场同业州镇大坪村林场联办的经验,效果明显;三是合理流转。盘活集体林场资源,在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把集体林场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进行依法流转,合理开发。
4.理顺思路,摸清家底,科学制订林场经营方案
在全县开展第四次森林资源二类清查工作中,对集体林场实行单独区划、专项调查,要摸清蓄积、可主伐面积和抚育新间伐面积等其它各类因子现状,实行科学规划,每个集体林场都要单独编制森林经营方案,作为今后营造林、木材采伐的重要依据,整个生产经营活动要严格按照森林经营方案实施。
5.合理规划,采育结合,促进集体林场可持续发展
按照生长量大于采伐量的原则,根据林分生长情况,对集体林场优先下达商品材采伐指标,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公示无异议后进行采伐。对上世纪六十年代营造的人工林,可安排一定数量的商品材采伐指标,上世纪八十代营造的人工林,安排一定的间伐指标,严格按照计划进行采伐,实行伐前设计、伐中监督、伐后更新。合理采伐、科学更新既可促进林分生长,又可增加林场收入,促进集体林场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