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盘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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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盘亏(Asset inventory sh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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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盘亏是指企业单位资产经过清查盘点后,其实际数量、价值少于账面数量、价值。
不论盘盈或盘亏,也不论盘亏数量是否已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都应以盘点后实际发生的数量填报。
资产盘亏包括货币资金盘亏、存货盘亏、有价证券盘亏、对外投资盘亏、固定资产盘亏、无形资产盘亏、往来款项盘亏等。
资产盘盈盘亏的会计处理方法[1]
为了加强现金管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要求企业对现金业务每日应结算并定期进行盘点,发现现金溢余或短缺时应及时按照会计处理的要求进行处理。
1.现金溢余的会计处理。发现溢余时,按溢余金额借记“现金”,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查明原因后,应分情况处理: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经批准后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2.现金短缺的会计处理。发现现金短缺时,按短缺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贷记“现金”。查明原因后,应分情况处理:属于应由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根据管理权限批准后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由于存货种类繁多、收发频繁,在日常的收发过程中可能发生计量错误、计算错误、自然损耗,还可能发生损坏变质以及贪污盗窃等情况,造成账实不符,形成存货的盘盈盘亏。
1.存货盘盈的会计处理。企业发生存货盘盈时,在报经批准前应借记有关存货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在报经批准后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2.存货盘亏及毁损的会计处理。企业发生存货盘亏及毁损时间,在报经批准前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贷记有关存货科目:在报经批准后应做如下会计处理:对于入库的残料价值,记入:原材料“等科目;对于应由保险公司过失人支付的赔款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剩余净损失,属于一般经营损失的部分记入”管理费用“科目,属于非常损失的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要求企业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每年至少实地盘点清查一次,以保证固定资产核算的真实性。
1.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处理。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固定资产,在报经批准处理前,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货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报经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2.固定资产盘亏的会计处理。企业发生固定资产盘亏时,按盘亏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已提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报经批准转销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
- ↑ 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资产盘盈、盘亏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