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毁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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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毁损指的是由于水灾、火灾、地震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原因引起的存货损失。企业的各种存货发生毁损,应以该项存货的成本价扣除回收的残值以及应由过失人赔偿部分,按实际损失数列为当期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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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盘亏并没有什么不同,只不过毁损的清查是临时性和突击性的罢了。
【例】乙公司因火灾造成B产成品2 000件毁损,每件产成品平均单位成本5O元,该批产品应负担的进项税额为10 200元。经保险公司勘察,决定赔偿损失的6O%,清查小组已将清查结果上报待批。根据上述情况,做第一步会计处理如下:
贷:产成品—— B产品 1O0 000
7日后,经领导批准:除保险公司确认的赔偿外,火灾损失的另外4O%由营业外支出列支。根据批示编制第二步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 × ×保险公司 66 1 2O(110 200× 60%)
营业外支出44 08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110 2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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