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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集中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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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录

证券集中交易的含义

  集中交易是区别于非集中交易而言的,是指证券证券交易所以公开、集中的方式进行买卖的交易方式,是证券流通的主要途径和证券交易的核心。

  在未实行集中交易前,证券公司的经纪业务主要采用以营业部为独立运作单位的模式,各营业部分别在交易所申请席位,客户委托由营业部独立处理,并直接转发交易所,同时,来自交易所的成交回报也直接发回各营业部。与此相对应,在IT上,证券交易系统也设立在营业部一级,所有交易数据也都存放在营业部。这种方式,由于其关键数据分布在全国各地的营业部中,所以存在以下问题:

  •   缺乏一个公共接入平台,以实现基于内部网、互联网、 CallCenter、WAP等的多种渠道接入
  •   缺少包含客户、交易、管理各分类信息的总体数据,总部不能对营业部的数据进行有效的监控
  •   安全漏洞和系统风险大,数据的安全性难以保障
  •   业务创新、技术创新的时效性差,新产品投入市场周期长
  •   难以建立客户服务中心等个性化服务体系,缺少提供个性化服务的手段
  •   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
  •   难以整合企业级资源,竞争资源分散,低水平重复建设且成本高昂
  •   管理半径过大,系统的维护非常复杂、烦琐,管理力度疲弱

集中交易的分类

  根据价格形成机制的不同,集中交易又可分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

  集中竞价交易是多个买主和与多个卖主之间,出价最低的卖主与进价最高的买主达成的交易。买卖双方通过指定的经纪商把委托传送至交易市场,一般地,开盘价格由集合竞价形成,随后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对不断进入的投资者交易指令进行排序,将买卖指令予以配对竞价成交。竞价制度本质上是一种指令驱动制度,其基本特征就是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按照竞价原则直接决定。集中竞价交易是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交易方式。

  大宗交易是指达到规定的最低限额的证券单笔买卖申报,买卖双方达成一致后经交易所确认成交的证券交易。目前,我国的大宗交易适用于在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基金、债券和债券回购的交易,大宗交易不纳入交易所即时行情和指数的计算,成交量在大宗交易结束后计入该证券成交总量。

  协议转让亦是一种国际通行的证券交易方式,是指当事人通过非竞价的协议方式转让股份,一般包括上市公司收购、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形。随着我国股权分置改革的不断深入,上市公司流通股权比重的不断上升,协议转让将成为一种重要的交易方式。

  此外,因司法强制执行、行政划拨、法人改制、歇业、终止、破产和自然人继承、赠与等导致的流通股股份转让亦可纳入广义集中交易的范畴,由证券交易所对交易行为进行管理。

  除以上分类方式之外,国际证券市场还普遍存在盘后交易的交易方式,是指为应对交易竞争和提供更多服务,在正常交易时间以外,由证券交易所提供盘后交易时段。从实践角度看,盘后交易的成本高于正常时段,但其价格发现功能大于组成交易时段,并且盘后交易包含更多的信息。如l991年6月13日,纽约证券交易所引进了两个盘后交易系统:直接匹配时段工(CrossingSessionl,CSI)和直接匹配时段Ⅱ(CrossingSessionll,CSⅡ)。CSl可按纽约证券交易所常规交易日的收盘价匹配单个股票买卖。CSⅡ可在下午5点15分之前匹配投资组合。

  我国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品种从1990年市场成立之初的十余只股票,发展到2005年年底的l381只股票,证券品种也从过去单一的股票发展为股票、债券(国债、企业债、债券回购)、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交易所交易基金(ETF)、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权证等多个品种。此外,资产证券化产品、股指期货等衍生产品也正在研发之中。

实施证券集中交易的风险

  实施证券集中交易也存在着四大风险。

  证券集中交易的概念是前些年提出的,而且业内人士基本都表示认同,部分专家和电脑公司也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案,但为什么几年来真正敢“吃螃蟹的”还没有几人呢。究其原因除当时条件有所限制及投资较大外,考虑最多的主要还是风险问题。

  一、技术风险

  实施集中交易后,多点的分散风险汇集成了一点的集中风险,一旦总部端出现技术故障,将会对全公司造成影响,如果是重大技术故障,其后果将是灾难性的。

  二、实施和推进过程风险

  通过何种途径及选择什么方案实施证券集中交易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不论是在保留原有的交易方式上实施集中交易还是直接建立网上集中交易系统,不论是一步到位还是分步实施,都要进行详细研究和反复论证,否则会给以后带来不可预料的风险。

  另外,建立证券集中交易系统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仅是交易方式的改变,而是一种运行体系、管理模式以及相关组织机构和职能的转变。在推进过程中涉及到的机构调整、权利分配、流程再造和人员精减等多方变革,所带来的冲击能否承受和顺利消化,内部阻力能否克服等一系列的问题都要认真地去考虑。如不能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同样会给公司的经营发展带来较大的风险。

  三、 政策风险

  证券集中交易以后,证券公司将只通过一两个通道与证券通讯公司、证券交易所联网接入,这势必打破原有的运行状态,减少一些机构的既得利益。

  四、 相关机构的配合

  证券集中交易系统的顺利运行还需要银行、保险机构等相关金融机构系统及其数据大集中的成熟与完善来保证

实行集中交易的意义

  集中交易可以很好地解决上述非集中交易存在的弊端,其重要意义可归纳如下:

  1.有利于降低券商交易代理成本,提高技术系统的运行与维护效率,促进证券公司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集中交易,可使证券营业部从有形化过渡到无形化,并直接减少与交易所的接人费用,实现通过无形市场扩大业务规模的同时,经营成本能得到大幅度降低。技术上,大量的运行和维护工作都集中在总部端进行,做一次系统升级和技术改造不会像从前一样反复在各个营业部进行,系统运行和维护效率可得到较大提高,这也意味着运行和维护成本的降低。

  2.有利于总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

  集中交易后所有交易业务都通过一套总部系统完成,券商就很容易建立一套高效的实时监控系统对全公司交易过程中的异常交易、异常账户、异常操作实时监控,提前采取措施来化解风险。

  3.有利于创建信息系统基础平台,实现公司数据共享,为管理层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

  数据大集中后很容易实现数据共享。采用数据仓库技术,对各种数据进行深层次的数据挖掘数据分析,从中提炼出有价值的信息,为公司管理层总揽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分析依据。

  4.有利于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创新,提升服务水平

  依托具有良好扩展性的证券集中交易平台,券商可制定公司级的营销服务战略,调整组织结构组织职能,打造全新的工作流信息流业务流,不断推出符合客户需求及市场特点的业务产品和服务措施。

集中交易系统的建设

  1.集中交易系统建设的目标和应遵循的原则

  目标可归纳为:实现集中交易,满足交易峰值要求;系统具有安全、可靠、快速等特点;能够向用户提供网上交易电话委托及Callcenter服务、现场委托、手机炒股、通买通卖、银证转帐以及银证通等服务。

  应遵循的原则:

  •   保证系统设计容量充分满足业务的需要
  •   保证系统运行的高可用性和高可靠性
  •   提供充分的系统扩展能力
  •   提供集中管理能力,保障数据安全
  •   避免任何单点故障
  2.集中交易系统的技术实现

  (1)主机系统应选用高性能的企业级小型机以上的数据库服务器,服务器必须具有良好的扩展能力、兼容性、高可用性、网络联接能力、灵活配置的结构及先进的系统管理能力,能够适用于关键的高实时性的业务系统。

  (2)在体系架构上,从部件到主机系统、网络通信系统均采用冗余设计,杜绝从单点故障到系统故障的各级别故障的发生对系统运行可能造成的中断。

  (3)至少安装两台中央主机系统实时并行处理,互为热备份,并能根据各自负载情况分配任务,实现主机的负载自动均衡;除此之外,还应单独安装一台主机建立本地二级热备系统,对中央主机系统内容实时复制。

  (4)营业部到总部应选用不同电信运营商的至少两条通信线路互为备份;而总部到交易所天地互备。

  (5)有条件的券商可建立异地的灾备中心,和总部运行中心数据同步,保证在总部运行中心出现重大灾难故障时,能启用灾备中心进行正常交易。

  (6)总部运行中心机房应严格按照国标要求建设,有良好的防雷、防火、防静电措施,电源系统有冗余设计;有条件的券商可配备必要的发电设备。

  (7)软件系统采用三层架构,应用层数据与交易基础核心数据分离,以提高系统的安全稳定性,且方便管理;核心数据库应选用高可靠性、高稳定性、高安全性的大型数据库系统;对柜台系统应用程序应进行严格的压力测试和过载测试,保证系统的峰值处理能力。

  (8)历史数据库与当前数据库分离,提高主机系统的运行处理能力和响应速度。

集中交易系统的风险控制分析

  1.集中交易系统的主要安全威胁
  •   主机系统故障
  •   通讯和网络系统故障
  •   电力故障及UPS设备故障
  •   软件故障
  •   非法攻击
  •   病毒
  •   火灾、地震等灾难性故障
  •   数据安全
  •   人员安全:道德风险、核心人员的流动
  •   运行管理
  •   制度和流程
  2.与非集中交易系统在风险控制方面的对比

  实施集中交易后,多点的分散风险汇集成了一点的集中风险,如同鸡蛋放在了同一个篮子里,一旦总部端出现技术故障,整个公司的数据将无法进行交易,将会对全公司造成影响,如果是重大技术故障,其后果将是灾难性的,因此其风险度高于非集中交易。但另一方面,如我们能很好地解决系统运行中各个环节的安全性、可靠性问题,这些风险点比非集中交易系统应能更好控制。

  3.集中交易系统主要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虽然集中交易系统的风险度高于非集中交易,但从提高券商核心竞争力经营战略上来说,集中交易还是利大于弊。那么,如何解决好集中交易系统的风险问题呢?我们认为可主要采取以下的措施:

  (1)构建“两个中心、三级备份”的系统整体风险防控体系。所谓两个中心,即券商总部的生产运行中心和独立于总部的灾难备份中心;三级备份是指主机系统的双机并行处理热备份、本地二级热备份以及灾备中心第三级热备份灾备中心与生产中心数据同步并与营业部、交易所建立了必需的网络连接,在总部生产中心出现重大事故时,能保证启用灾备中心集中交易系统进行正常交易。

  (2)对整个信息流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进行分析,建立从部件如交换机、路由器、重要设备的网卡,到电源系统、网络及通讯线路、主机系统、重要数据等关键风险点的冗余备份,消除设备的单点故障以及系统的整体故障,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连续运行。

  (3)建立对系统中重要环节的设备及应用出现故障、紧急情况的危机处理制度和流程,并定期演练,对演练要解决的问题、过程、结果做好记录和总结。

  (4)实行开发和运行维护人员分离,配备充足的系统运行管理人员并岗位互备且合理配置,对其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严格把关,加强培训、考核和梯度建设,不断提高维护人员的素质和应急处理能力。

  (5)制定完善的制度和流程,并加强对制度的执行落实。应制定的主要制度有:机房出入及安全管理制度、设备安装及管理制度数据备份与恢复制度、用户账户及权限管理制度、病毒防范及防火墙管理制度、系统运行日志管理制度、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考核制度、系统运行日常操作流程、系统的应急处理制度和流程、应急处理的演练制度等。

  总之,面对市场的竞争态势以及券商自身生存发展的迫切要求,集中交易模式将成为券商调整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其重要性,业内人士的看法基本是一致的,各方面的信息也越来越清楚地表明,证券集中交易模式有可能成为中国证券经纪业务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对于集中交易系统风险控制的重要性,也同样得到了业内人士的高度重视。诚然,也只有充分解决好了集中交易系统的风险控制问题,集中交易模式也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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