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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领导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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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行政领导关系[1]

  行政领导关系是指行政领导者在进行领导活动的过程中,相互之间发生、发展和建立起来的一种工作和感情交往的关系,即行政领导主体在领导活动中与行政组织系统中的其他成员发生的工作关系和非工作关系的总和。

行政领导关系的特点[1]

  行政领导关系作为一种特殊的历史现象有其自身特点,行政领导关系的特点是对行政领导关系的历史与现实、对不同行政领导关系的共同特征的抽象与概括。

  (一)客观性

  行政领导关系的客观性是指,行政领导关系作为行政领导活动过程中人与人相互交往的一种现实结果,其形成与运动,有着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性。

  首先,行政领导关系的产生和发展都来源于人类丰富的行政领导实践,具有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性。其次,行政领导关系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一旦形成就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自身运行也有其内在的规律性,人们对行政领导关系的认识和调控,归根结底是对行政领导关系客观存在的反映。再次,行政领导关系是一种与行政领导活动关系密切的人与人、人与群体或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具有闭合性,影响和制约行政领导关系的各种因素具有客观性,它们包括:既定行政领导关系、行政领导体制、行政领导环境等。因此,对行政领导关系的改变也不是随心所欲的,是以各种客观条件为前提和基础的。

  (二)社会性

  行政领导关系的社会性是指,任何时代、任何社会的行政领导关系都是一种社会关系,是社会成员和社会团体中的权力主体与权力客体之间的关系。离开了社会,行政领导关系既不能存在,也不能发展。

  行政领导关系的社会性表现在:行政领导关系必然受制于一定历史条件的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思想文化关系、道德伦理关系,具有鲜明的社会特征和时代特点。行政领导关系的社会性,还表现在它与社会环境的相互作用上。

  (三)动态性

  由于构成行政领导关系的两极,即权力服从都是不断变化的,因而使行政领导关系呈现动态性。导致行政领导关系发生变化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如:行政领导体制、行政领导素质以及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意识形态在内的各种环境因素。其中最根本的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随着生产力的进步,生产关系以及与一定社会形态相适应的行政领导关系,也必然随之而改变。总的来看,随着社会科技文化的进步、教育程度的提高、个人社会实践经验的积累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成熟,行政领导关系将呈现良性发展趋势。在同一种社会形态中,统治集团为了巩固自己的领导地位,调和领导集团内部,领导集团和人民群众的矛盾,也会主动或被迫地调整领导关系

  职位关系与实际的行政领导关系并不总是统一的,实际行政领导关系的消失是行政领导关系动态性的一种特殊表现。行政领导者个人影响力的丧失,或被领导者的反抗,都有可能造成实际行政领导关系的结束。此外,行政领导关系的动态性还表现在它的性质、规模、结构等方面。

  (四)强制性

  行政领导关系的强制性主要基于使权力客体服从的需要。权力和服从是行政领导关系的实质。不论是何种类型的行政领导关系,总是伴有一定的强制机制,以保证被领导者服从。当然,并不排除被领导者的自觉自愿服从,也不排除行政领导者采取非强制手段,使被领导者就范。

  (五)扩张性和渗透性

  行政领导关系的扩张性主要表现在行政领导者对其权限和权力行使领域的扩张。权力扩张常常带有侵略性。为了防止其侵略性,需要建立各种法规制度和分权制衡机制,使权力行为不得超过一定的范围,这就是权限。

  权力是行政领导关系的存在前提,人类权力扩张的本能使得渗透性成为行政领导关系中普遍具有的一种趋势。渗透性既存在于正式组织内部,也存在于正式组织非正式组织之间。在正式组织内部,行政领导关系的渗透性主要表现为行政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间的非正式影响和“超范围”、“超权限”影响。如:被领导者可以利用自己的知识、经历方面的优势,把自己的影响渗透到领导者的决策活动中。在正式组织与非正式组织之间,行政领导关系的渗透性表现得更为复杂和微妙。现实生活巾,正式组织的领导者常常把自己的权力和影响渗透到非正式组织中去,以扩大自己的“关系圈”和“关系网”。同样,非正式组织中的领导者也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把自己的权力和影响渗透到正式组织中去。

  (六)复杂性

  随着组织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组织成员的不断增加,行政领导关系的复杂性越来越突出。这不仅表现在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间的纵向关系上,而且还表现在领导者之间的横向关系上。行政领导活动中的相互关系所以会呈现错综复杂的局面,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除行政领导关系自身的多样性之外,还包括行政领导工作的职能交叉、利益得失、人与人的个体差异、外部环境影响等。

行政领导关系的分类[1]

  广义上的社会关系是指个人、群体和类三者间的相互关系。人的活动与社会关系是统一的,社会活动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结构化、网络化、模式化的社会关系系统是与人所进行的一切活动相伴而生。在广泛的社会实践活动中人对社会关系进行提炼和归纳,形成了不同类型的社会关系。任何时代、任何社会的行政领导关系都是一种社会关系,是社会成员和社会团体中的权力主体与权力客体之间的关系。社会关系具有广泛性、系统性和复杂性,具有不同的结构和层面。行政领导关系虽然仅仅是社会关系中的一个方面,但并不因概念本身外延的局限而相形见绌。行政领导关系的演变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形成了一个多角度、多层次、内容和形式复杂而丰富多彩的社会关系系统,可以从不同角度、根据不同标准对其进行分类。

  1.从行政领导关系的历史形态划分,行政领导关系与人类社会形态的更替是一致的。随着社会历史形态的变化,领导关系相继经历了原始社会的行政领导关系、奴隶社会的行政领导关系、封建社会的行政领导关系、资本主义社会行政领导关系和现代开放型社会行政领导关系五种类型。

  2.从行政领导活动的体制因素划分,行政领导关系主要体现为权力的集中与分散,具体表现为中央与地方关系、条条与块块的关系等。

  3.从行政领导活动的方式因素划分,行政领导关系表现为直接领导与间接领导关系、正式领导与非正式领导关系、指令性领导与非指导性领导关系、支持性领导与参与性领导关系。

  其中,正式领导关系和非正式领导关系的划分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良好的操作性,这里做一简要论述。正式领导关系是存在于正式组织中的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以及领导者之间的关系。

  正式领导关系是一种法律化、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领导关系。非正式领导关系足存在于非正式团体组织中的一种领导关系,具有随意性与易变性等特点。正式领导关系和非正式领导关系既可能发生在两个不同组织内,也可能共存于同一个组织中。正式领导关系及其赖以存在的正式组织,是领导关系研究的基本领域。但是,非正式组织中的领导关系也是领导关系研究的重要领域。特别是存在于正式组织中的非正式领导关系对于本组织中领导关系的维系和发展意义重大。

  4.从行政领导关系存在的空间结构划分,纵向来看,行政领导关系表现为一个环节,即领导者—一被领导者的关系。横向来看,行政领导关系表现为层次结构上的区别,可以分为宏观行政领导关系和微观行政领导关系两大类别。

  宏观行政领导关系是指存在于不同性质、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宏观行政领导关系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包括政府和企业的关系、党和军队的关系,以及党中央与共青团、妇联等组织之间的关系。宏观行政领导关系的实质体现了一种政治关系和政治架构,它的运动发展,往往导致组织乃至整个社会的体制改变或结构性变化。相应地,组织或社会的体制变化和结构改变也必然引起宏观行政领导关系的变化。

  微观行政领导关系是指存在于个人之间以及个人与组织之间的领导关系。它既包括正式组织成员之间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也包括非正式组织成员之间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宏观行政领导关系与微观行政领导关系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宏观行政领导关系一般都具有明显的稳定性和确定性,它的发展变化直接影响微观行政领导关系的变化。与宏观行政领导关系不同,微观行政领导关系一般都具有明显的模糊性和多变性。在正式组织之间,宏观行政领导关系和微观行政领导关系是交织在一起的。因此,要处理好行政领导关系,就既要研究宏观行政领导关系的运动规律,又要研究微观行政领导关系的运动规律。在宏观层次上:有国家之间、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组织之间不同范围和不同层次的行政领导关系;在微观层次上:有组织内部各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如领导者之间、被领导者之间以及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间的相互关系。

  5.从行政领导关系的研究层面上划分,可以分为组织行政领导关系、心理行政领导关系和信息行政领导关系三个方面。

  从某种角度上讲,行政领导关系是对行政领导活动最具有综合性的反应,它们不仅存在于有形的组织领域,而且还存在于无形的心理领域和信息领域。因此,行政领导关系是组织行政领导关系、心理行政领导关系和信息行政领导关系的统一。随着行政领导活动的发展,行政领导关系越来越复杂,由于心理冲突和信息冲突造成行政领导关系出现问题的情况日渐增多;而且组织行政领导关系的巩固也需要心理行政领导关系和信息行政领导关系的维系。

  6.从行政领导关系的方向性上划分,可以分为上行行政领导关系、下行行政领导关系和平行行政领导关系三种。具体包括:

  (1)上下级之间的领导关系

  (2)领导者与一般群众之间的领导关系

  (3)党、政、企不同组织领导者之间的关系

  (4)党、政、企不同组织领导机构之间的关系

  (5)领导集团中各成员之间的关系

  (6)领导者个人与组织之间的关系

  (7)领导者同亲属之间的关系

  以上,选取了几种角度对行政领导关系做了分类。需要指出的是,无论哪种分类方法都很难囊括行政领导关系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目的主要在于:提供一种对行政领导关系进行类型分析的方法和思路,对复杂丰富的行政领导关系进行梳理和概括,使得行政领导关系的研究脉络更为清晰和富有条理。

行政领导关系的内容[2]

  在领导工作中,行政领导者经常要遇到各种具体的、现实的关系。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体现着领导的素质、水平和领导艺术

  (一)与行政领导者有关的人事关系

  1.与下属的关系。领导的最基本功能是能够集中全体员工的力量去做更大的事情,实现群体目标。行政领导者也是如此,其日常精力应当主要放在同下属关系的沟通与联络方面。为此,行政领导者不能只坐在办公室里发号施令或坐在主席台前高谈阔论,要走出去,深入基层,深入员工,要多主动关心下级的工作与生活,多支持,多指导,多激励,要平易近人,平等待人,不摆架子,要会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下属应当一视同仁,不亲疏有别,要以工作绩效为评价下属的最根本标准。

  2.与副职的关系。尽管我国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实行的是行政首长负责制,但在实际工作中,正职必须注意正确处理个人负责与分工协作的关系。一方面,副职是行政首长的助手,副职也是领导且一般都有分管的业务领域,若干副职同正职之间构成一个领导班子与集体。因此,正职应当适度放权,使副职能够各负其责、各用其长,不能事无大小都须正职决定,副职变成了虚职、闲职。另一方面,作为一把手的正职不能把分工协作理解为多头领导、乱领导。在行政系统,副职往往是对正职负责,而正职是对外负责,对同级权力机关负责,对上级行政机关负责。因此,正职需要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敢于负责、负总责、负全责。

  3.与党务领导者的关系。在行政系统,党的领导与行政领导既可能是同一人,也可能分设,在分设的情况下就涉及到行政领导者与党务领导者之间的关系。一方面,必须强调党政应当分工清楚、职责明确,党是对政治路线、政治方向、组织干部的领导,是对党风、党纪的监督。另一方面,作为单位业务工作的负责人,行政领导必须克服自身具有专业能力的自傲意识、排斥党务领导的意识,要主动与党务领导者沟通;在党内事务中,行政领导者应当服从党务领导者的领导。

  4.与上级领导的关系。行政领导者要有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观念,要维护上级的威信,缩小与上级的心理距离,适应上级的工作习惯,不正面顶撞上级;对待具体工作,要正确理解上级意图,服从领导安排。同时,对领导的服从也要以坚持组织原则为前提,以党纪和法律规范为底线,既不要过分阿谀奉承赞美上级领导,也不要形成对其不正常的人身依附关系,不搞弃明扬暗,拉拉扯扯。

  5.与部门领导者的关系。部门领导者既是一个单位行政领导者的下属,也是具体部门的领导。部门领导者是单位行政领导的帮手,在单位领导者精力、时间、专业知识都有限的情况下,部门领导者的作用就突现出来。单位行政领导者作为单位总管的主要工作任务应当是战略思考决策与用人,为此必须要适度下放权力,充分调动部门领导的积极性,不能任何问题都一竿子插到底,尤其要尊重部门领导对其所负责领域业务性、技术性较强的问题的见解与意见。同时,对属于部门领导法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即使作为部门领导者上级的单位行政领导者也无权干涉或代为行使。在出现工作问题时,不能一味朝下级问责,一味责备部门领导者。另外,在处理涉及不同部门利益、不同部门领导者的问题时,要从事业与工作的大局出发,力求客观、公正,决不能根据同部门领导者关系的远近而决定对不同部门的关注程度。

  6.与后任领导者的关系。行政领导在选拔、任用人才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要确定自己后任的人选,也就是一般所说的领导梯队建设问题。同过去相比,行政系统人事与干部管理已经逐步进入了法治化阶段,但是在确定行政领导后备人选方面,现任领导者的意见与观点仍然有着一定的影响作用。为此。现任行政领导应当注意自己的倾向、判断与一般工作人员意见的关系,即“己定”和“民定”的关系,例如,自己的了解是否全面,是否需要对后备人选进行培养、试用与观察,是明示还是暗地考察,自己的判断是否主观、是否从事业与工作大局出发等等。最后,现任领导同后任之间还有一个工作交接问题需要妥善安排,要尽力避免因领导更替而引起的工作混乱与责任真空,尽力在任职期间内为下任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少留老大难问题。

  7.与前任领导者的关系。作为新任的行政领导需要关注同自己前任之间的关系,包括人、事、成绩与不足、办事规则等。(1)面对前任遗留下来的工作,要在遵守国家政策与法律相关规定的基础上,避免工作方向和处理原则上的大起大落;面对遗留难题,不能简单地抱怨、责备前任,面对成绩要实事求是地承认前任的成就。(2)要妥善处理、协调与前任领导者器重、赏识或者否定的工作人员的关系问题,要从工作出发、从实际业务能力出发作出自己的判断,不先入为主、不功过假定。最后要妥善处理好机关内部办事规则与工作习惯的传承与改革。

  (二)与行政领导者有关的业务关系

  1.条块关系。在行政系统中,中央和地方、上级和下级、内部和外部的关系,到了综合性基层行政单位,就会变得更为复杂。“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导致基层单位工作负担过重,或者是上面的“条条”与下面的“块块”权力交叉、冲突,缺少协调。因此处于条、块不同角色的行政领导者必须要有过硬的政策和法律水平。严格在职权范围内进行工作,注意协调条块关系。

  2.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各级政府均将经济建设作为中心工作,导致了行政领导者在工作中片面强调经济增长数量、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而对经济增长的质量,产业结构的合理化、现代化,产品结构的技术含量,公众生活水平的实际提高等方面关注不够。为此,行政领导者应当高度重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在许多工作领域质量比数量更为重要,要坚持绩与效统一的观念。

  3.历史、现状和未来的关系。国有国情,省有省情,各地、各单位都有各自的历史传统与现实条件。因此,各级行政领导者制订战略规划、确立公共政策、订立实施方案的过程中都要根据自身条件来进行,要注意利用、发挥本单位、本地区的历史优势,切忌不辨东西、人云亦云、盲目攀比。

  4.改革、发展与秩序的关系。改革时代,新观念、新价值不断涌现,各级政府在实际工作中也都在不断地探索、改革。但是,改革应当具有理性内涵,要着眼于发展大局的需要。改革方案的设计与实施一方面要根据明确的发展目标来确定;另一方面,由于改革与发展本身是一种“除旧迎新”的过程,必须要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兼顾改革、发展同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稳定与秩序的关系。

  5.物质、制度与精神的关系。行政实践中,许多行政领导者关注的中心是物质建设,而对制度层面与精神层面的关注显得不够,认为物质是实,制度是虚、精神更虚。其实,三者是紧密联系、互为依存的关系。在现代与后现代社会,人既是物质的、更是精神的,需要人性的认肯、人道的尊重和人情的关怀。在这样的观念背景下,衡量一个单位、部门、地区和国家的工作业绩发展水平,不仅要考量其“硬件”意义上的物质丰富与繁荣度,更要观察其“软件”意义上的制度环境和人的精神面貌。因此,各级行政领导者应结合自己的岗位与业务特征处理、协调好物质、制度与精神之间的关系,实现三者的全面发展。

  6.理论与实际的关系。行政领导者不仅要关注本单位、本部门的日常事务与工作,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还应当具有从繁杂事务中摆脱出来进行理论思考、学习和研究的能力与习惯。理论既可以是执政党在各个阶段的政治理论、路线、方针和宏观政策,也可以是行政领导者对自身业务工作的理论总结与升华。行政领导者不能忽视理论的指导作用,离开了科学的理论,行政领导者不仅难有科学的战略眼光与思维,还有可能在实践中出现低效劳动、无效劳动,从而使实践变成盲目实践、甚至是错误实践。

  7.权力与监督的关系。在法治行政时代,对任何行政领导都会存在权力监督机制。换句话说,行政领导者需要关注与各类权利监督主体之间的关系。除了行政上级和同级党委之外,行政领导者还要面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民主党派的监督、新闻媒体的监督和公众的监督。为此,各级行政领导者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养成依法办事的工作习惯与领导作风;还要树立“权为民所有”的行政领导理念,要意识到自己的权力来源于民、受制约于国家的法律规范,为公共利益服务、为公众服务是行政领导的最高使命。只有这样,行政领导者才不会对各种监督自己的主体产生抵触、惧怕情绪,才能成为奉公守法、一心为民的优秀行政领导者。

行政领导关系的双重属性[1]

  任何一种领导关系,都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行政领导关系自然也不例外。行政领导关系的自然属性是指,只要人类需要共同的劳动和生活,就需要分工协作,需要有人从事组织、指挥、协调和引导,这是在“每一种结合的生产方式”中都遵循的普遍的、共同的规律。行政领导关系的社会属性是指,行政领导活动总是建立在一定生产方式之上,直接表现了某种特定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行政领导者总是代表和反映着一定社会掌握领导权力的阶级与集团的利益。行政领导活动的目标、目的,行政领导活动的方式、方法与行政领导活动中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都带有某种社会特点。

  在行政领导关系的两重属性中,社会属性占据主导地位,决定着行政领导关系的本质,对行政领导关系具有重要的特殊意义。

行政领导关系的作用和影响[1]

  行政领导关系对行政领导活动的影响分为正面效应和负面效应两个方面。正面效应,就是积极、友好、和谐的行政领导关系,它有助于调动领导集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领导集体的团结和活力,促进领导活动的顺利开展和领导效能的提高。负面效应,就是消极、庸俗、内耗的行政领导关系,它严重干扰领导活动的正常开展,导致领导集体内耗丛生,降低了领导效能。

  良好的行政领导关系,能够形成良好的领导格局,使领导集体富有活力和创造力,从而创造出优秀的领导业绩。下面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具体分析:

  (一)良好的行政领导关系能使领导集体内部形成优势互补,激发领导活力,增强领导集体整体的适应能力,优化领导格局

  现代行政领导活动是由多因素、多变量构成的社会系统工程。它远远突破了传统意义上的行政领导活动,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山史、军仉、科技等多方面问题。因此,行政领导活动的顺利进行和行政领导目标的实现不能单靠行政领导者个体的力量,而且需要积极调动和发挥领导集体整体的能量。

  领导活力是领导集体的一种特性,它包括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和实施高效能的有效领导等。在一个领导集体中,全才型的领导者是很少的,领导集体往往是由不同类型的“偏才”组成的。良好的行政领导关系通过营造融洽、和谐的领导氛围,可以把领导集体中不同年龄、不同文化、不同专业、不同职能的行政领导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他们各有其位、各得其所、各负其责、各献其能,发挥1+1>2的巨大繁体能量。需要注意的是,所谓“互补效应”,不但是行政领导者个体“单项素质”的互补,更为主要的是完善行政领导集体整体结构的互补。

  同时,良好的行政领导关系还可以使组织中的不同成员正确理解在行政领导活动中客观存在的权力、地位的差别。摆止位置、调格心态,认真有效地做好本职工作。

  (二)良好的行政领导关系有利于保证领导活动和领导事业的持续发展

  行政领导活动和领导小业是不断发展的,而行政领导个体作为领导角色职业生涯是有限的,领导于业发展无限性和领导者职业生涯有限性之间的矛盾,是影响领导事业顺利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良好的行政领导关系不但能保证领导集体的稳定,和谐,而且能促进领导集体不断更新,并有助进领导集体在代际转换的动态过程中保持相对稳定的状态,保证领导活动和领导事业的延续,避免出现“人存事兴,人亡事废”的局面。

  (三)良好的行政领导关系有助于提高领导效能与行政领导素质、行政领导体制等因素不同,行政领导关系对行政领导活动的作用和影响具有综合性和复杂性。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行政领导活动变得更加丰富多彩,任何一项工作的开展,都需要接收和处理大量的信息。因此,通畅的信息流通渠道和迅捷的信息交流方式越来越成为行政领导活动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和基本保障。良好的行政领导关系能够有效整合行政领导活动中的各个方面,促进各种信息的交流,使各种领导资源得到有机的结合和充分的利用,塑造团结协作、同心协力的领导集体,提高领导效能,不但能够有效地解决现存的问题,而且具备迎接未来各种挑战的应变力。

  总之,行政领导关系是对行政领导活动的综合反映,它产生于行政领导活动的实践,同时又直接影响和制约着行政领导行为,直接导致某种现实领导结果和社会结果。正确地把握和处理行政领导关系并加以充分合理地运用,有助于行政领导职能职责的履行和领导成功的实现。   

参考文献

  1. 1.0 1.1 1.2 1.3 1.4 李成言著.现代行政领导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08月第1版.
  2. 杨寅主编.公共行政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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