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格阴影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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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通弗洛伊德式心理分析的荣格,熟知受到压抑的潜意识世界。但是他认为从个人心理上的压抑所建构出的潜意识观点,说服力不够,因此他做了更深入的研究。他研究的范畴包括神秘学、梦和精神病的解析,以及儿童与远古人类的绘画,这些使他推断出更深一层潜意识的存在,并称之为集体潜意识(collective unconscious)。
荣格认为集体潜意识是与生俱来的、是全人类所共有的一组储存形象的记忆。荣格将这些共通的,并且在所有文化中都找得到的形态,命名为原型(archetypes)。
荣格认为,阴影就是其中一个主要的原型,这个理论称之为荣格心理学。荣格认为阴影代表相关的情结和被压抑的能量,弗洛伊德则称它为本我(id)。阴影,诚如荣格所认为的,古往今来以不同的原型出现在神话和传说故事中,例如“黑暗中的兄弟”(Dark brother)、双面人、双胞胎(其中一位流露出邪恶性格),以及第二自我(alter ego)等等。荣格起初认为阴影是抽象不明的,但是随着解析他自己和病人的梦境,阴影的概念便逐渐具象化了。早在1912年,荣格就已提出“心灵的阴影面”之后他也用不同的说法来表达阴影的概念,诸如受压抑的自己、第二自我、自我的黑暗面、疏离的自我、次人格等等。[1]
荣格阴影理论即指荣格把阴影定义为“负面的人格”,也就是所有我们痛恨、并想隐藏起来的令人厌恶的特质,阴影也是我们未充分发展的功能和个人潜意识的内容。
人格阴影是精神中最隐蔽、最奥秘的部分。由于它的存在,人类就形成不道德感、攻击性和易冲动的趋向。暗影代表一个人的性别,同时影响着这个人与其他同性别的人的关系。他们往往把自己受压抑的暗影冲动强加到别的同性别的人身上,因而与同性别的人之间总处不好。唯有当自我与暗影相互协调和谐时,人才会感到自己充满生命的活力
1917年,荣格在《论潜意识心理学》(On the Psychology of Unconscious)这本书中,称阴影是“内在的另一个我”、“潜藏另一性别的人格特质”、“内在令人讨厌的次级部分”,或者是”让我们感到难堪和丢脸的另一个我”。
真我(Self):心灵的核心,包含潜意识和意识两部分。
阴影(Shadow):为迎合外界期望而压抑的部分。
自我(ego):心灵的意识层面。
人格面具(Persona):符合外界期望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