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产品惠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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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是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旨在推进节能减排的战略,指通过财政补贴方式对能效等级1级或2级以上的十大类高效节能产品进行推广应用,包括已经实施的高效照明产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所说的“节能产品”是指能效等级1级或2级以上的空调、冰箱、平板电视、洗衣机、电机等10大类高效节能产品,包括已经实施的高效照明产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惠民”就是通过财政补贴方式来推广应用这些产品,财政补助标准依据高效节能产品与普通产品价差的一定比例确定。例如对能效等级2级的房间空调器给予300—650元/台(套)的补助,能效等级为1级的给予500—850元/台(套)的补助。
自2007年以来,我们陆续启动了高效照明产品、高效节能空调、平板电视、电脑,以及电机、风机、水泵、汽车等产品的补贴推广工作。目前,已经形成家电、汽车、工业产品3大类15个品种,数十万种型号的“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体系,累计安排中央财政资金超过400亿元,出台实施细则20多项,成为“稳增长、扩消费、促节能、惠民生”重要政策平台。
2012年9月9日财政部表示,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将高效节能台式计算机、风机、变压器等6类节能产品纳入财政补贴推广范围。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补贴对象是高效节能产品的购买者,包括消费者和用户。补贴标准主要根据高效节能产品与普通产品价差,同时考虑技术进步和规模效应等因素确定补贴标准。为节约推广
成本,提高推广效率,方便消费者,有利加强监管,这一工程采取间接补贴方式,对高效节能产品生产企业给予补助,即由生产企业按承诺推广价格减去财政补助后的价格销售高效节能产品给消费者和用户,最终受益人是消费者和用户。
2010年8月21日,国家发改委等公布“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第二批)。
2010年第19号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213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建〔2010〕219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组织对地方上报的节能汽车推广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目录(第二批)予以公告。
2012年6月,出台热水器等五大类节能家电产品推广实施细则,电热水器因耗电较多,在这次补贴中“出局”,而燃气热水器则成了补贴中能效门槛最高的一个。
2012年9月9日,财政部表示,将高效节能台式计算机、风机、变压器等6类节能产品纳入财政补贴推广范围。这是2012年6月我国启动实施高效节能平板电视等5类节能家电推广财政补贴政策后,节能产品推广再迈新步伐,将更好地发挥财政政策促进扩大消费的作用。
此次将在消费品领域增加高效节能台式计算机和高效节能单元式空调,在工业品领域新增风机、水泵、压缩机、变压器4类节能产品推广。
新出台的6类节能产品推广政策执行期暂定为一年,力争将高效节能产品市场份额提高到40%以上。为此中央财政将增加补贴140亿元,预计拉动消费1556亿元,实现年节电约313亿千瓦时,以更好地起到扩大居民消费与深入推进节能减排的政策效果。
2012年,中央财政共安排节能产品补助资金350亿元推广节能灯、节能汽车、高效节能平板电视、洗衣机、热水器、空调、冰箱、台式计算机共计8大类消费品以及高效电机、风机、水泵、压缩机、变压器共5大类工业产品,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打造成为“扩消费、调结构、转方式、促节能、惠民生”的重要政策平台,也是当前“稳增长”的重要抓手。
2013年5月底,由国家针对高能效定速空调推出的节能惠民补贴政策,实施2年之后取消。
据了解,在惠民政策的推动下,高效节能空调的市场占有率从推广前的5%已上升到目前的80%左右,新能效标准得到顺利实施。原3级、4级、5级低能效空调已全部停止生产,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提高24%,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此外,受政策调控影响,高能效定速空调的市场价格大幅降低,从推广前每台3000元—4000元下降到目前的2000元左右,部分型号的1级能效节能空调市场售价最低降至1000元左右,累计为老百姓节约购买费用300亿元,充分体现出惠民效果。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打造成为“扩消费、调结构、转方式、促节能、惠民生”的重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