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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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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网络行政

  网络行政是指基于计算机网络环境,运用信息技 术及通信技术构建的,以改进政府组织、重组公共管理、最终实现办公自动化信息资源的共享为目的新型公共行政模式。[1]

网络行政的兴起[2]

  自进入工业时代以来,人类社会已经发生了三次大的产业革命,分别是蒸汽革命、电力革命、计算机与互联网革命。历史的经验表明,每一次产业革命都会对人类的生存面貌产生根本性的影响,彻底改变政治、经济文化的传统格局。目前,我们正处在第三次产业革命之中,计算机与互联网正在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改变着我们的生活,影响着我们的社会生态。

  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人类社会已经进入了真正意义上的网络时代,网络经济网络文化已经蔚然成风,成为了人类生活的常态。其实,计算机与互联网对人类社会的影响并不仅仅局限于经济与文化两个方面,政治作为现代人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也会受到来自计算机与互联网的影响。美国行政管理学家迈克尔·尼尔森曾说:“正像信息技术深刻地改变了美国的商业结构一样,我们可以预见计算机技术和信息交流技术的发展将极大地影响政府的结构和职能。信息技术和网络经济的发展将深刻地改变公众的期望和政府的工作方式。”。现在,他的预言已经变成了现实,世界各国政府的行政管理已经步入电子化、网络化的时代,传统的行政开始向网络行政转型。顾名思议,网络行政即是传统行政的网络化,比如,各行政机关建立自己的网站,行政机关通过网络发布政府信息,公务人员通过网络了解公众的意见,等等,都属于网络行政的范畴。

网络行政的功能[2]

  (一)沟通功能

  网络的最大优点之一就是缩小人与人之间的空间距离,使得沟通可以跨物理的时空进行。网络的这一优点在行政领域中也得到了充分体现,行政机关与民众可以跨越时空的阻隔进行交流与沟通,实现了公主体与私主体之间的双向互动。在有些地方,公务人员通过网络与民众进行沟通已经成为了一种常态式的行政模式。 沟通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消除官与民之间的误解,提升公务人员的亲和力,增强政治的透明度,促进社会走向和谐。

  (二)信息传播功能

  网络的出现不但加速了信息的传播速度,还使得信息可以在更大的范围内传播。在传统的行政中,信息的传播要靠文件、广播、人的宣传等手段,但在网络时代,政府信息可以直接在网络上传播,这不但延长了信息传播在时间上的持续性,还提高了信息传播的速度,扩大了信息传播的范围。目前,绝大多数的行政机关都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很多政府信息都可以直接在网站上查询得到,这是网络行政所具的信息传播功能的最好体现。

  (三)“远程”政务处理功能

  网络行政开创了政务处理的“远程”模式。传统的行政在处理政务时采取的是“人对人”、“面对面”的模式,即公务人员直接面对行政相对人。网络的出现改变了这一传统的政务处理模式,行政事务申请人可以直接在政府的网站上提出申请、提交材料,同样,行政机关可以通过网络作出处理意见或提供服务。所以,网络行政在处理政务时采取的是“网对人”的模式,即由网络自动化或半自动化地完成行政事务的处理。

网络行政的具体应用[2]

  (一)政务处理

  网络行政的兴起,将传统行政中很多的政务搬到了网络上来处理。以工商业务为例,如果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网站,我们就会发现,传统工商业务中的商标申请、企业年检商标查询、企业登记查询等事项都可以直接在线办理,无需像以前那样,由行政相对人亲自去办理。可见,从这个角度来看,网络行政就是传统行政的网络化,传统的行政事务可以通过网络来在线处理。

  (二)官民互动

  传统的行政一直强调公务人员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多与民众进行沟通,体察民情。在网络时代,传统行政的这一诉求将会更容易地被实现。2006年3月8目,中共海南省临高县委书记符永实名登录天涯虚拟社区,与网民进行线上沟通,开启了官民网络互动先河。至此以后,很多地方官员都开始与民众进行网上沟通,它具有传统行政中的官民互动所不具有的优点。首先,网络行政中的官民互动是一种虚拟互动,双方无需见面,这会使得民众说会真话,反映问题,而不是歌功颂德,这有利于提高沟通的有效性;其次,网络上的官民互动是一对多的模式,即一位政府官员可以同时与众多的民众进行即时互动,这无疑会提高沟通的效率。

  (三)网络舆情

  舆情就是“舆论情况”的简称,与“民意”有几分相似,依此类推,网络舆情就是通过网络表达出来的舆论与民意。网络舆情具有自由性、互动性、即时性、多元化及情绪化、个性化、群体化等特点,它不可能像传统的社会舆情那样容易被政府所控制,本身具有双刃剑的特点。

  (四)信息公开

  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这标志着我国开始迈入信息公开时代。据有关统计,一个社会中80%左右的信息是由政府所掌握,所以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非常重要且具有实际意义的制度。目前,绝大多数的行政机关都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并在网站上设立了信息公开的专栏。在依申请公开的情形中,网络也是越来越多地被应用,很多行政机关部开设信息公开的网络申请通道,公民可以直接通过互联网来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网络行政的规制与监督[2]

  (一)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法律总是滞后于现实,现实的新情况总会对原有的法律提出挑战。网络行政是一种新事物,它的发展已经超出了传统的行政法律框架,我们有必要制定新的针对性的法律法规来规范网络行政 在行政行为的规制与监督方面,我国目前只有《行政监察法》一部专门性的法律,这根本不能适应网络时代的新需要,我们需要制定“网络行政监察法”以实现对网络行政的规制与监督。具体来说,我们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制定相应的法律以填补现有的空白。第一,制定网络行政主体法;第二,制定网络行政行为法;第三,制定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法:第四,制定网络政治参与法。

  (二)构建畅通的网络监督渠道

  对网络行政最有效的规制与监督应该通过网络来进行,具体来说就是增强政府网站的互动性,使得公民可以直接在政府网站发表意见、表达观点,以形成一种舆论监督 从目前我国的政府网站来看,官民的互动性并不强,一般只有“领导信箱”之类的设置,无法真正起到监督的作用。所以我们应该在政府的网站上开辟一些舆论阵地,搭建一些双向的交流平台,以实现民众对政府的监督。这种无处不在的、来自群众的监督应该是最有效的,将会对网络行政起到很大的规制作用。

  (三)建立专门的网络行政监察机制

  行政监察是指在行政系统中设置的专司监察职能的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行政活动及行政行为所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行政监察是一种体制内监督,是专门的监察机关对一般的行政机关所进行的监督。行政监察机关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向行政机关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进行查处,依法进行纪律制裁;依照法律支持和鼓励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忠于职守,清正廉洁,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行政环境,进而提高其依法行政的水平,廉洁高效地工作,达到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姚尚建.网络行政与行政监督(A).行政与法.2002,10:10
  2. 2.0 2.1 2.2 2.3 马贞.浅析网络行政(A).法制与社会.2011,6:14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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