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结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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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竣工结算报告[1]
竣工结算报告是综合反映基本建设工程的建设实践、投资情况、建设成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是正确核定新增资产价值的主要依据,也是考核工程概预算执行情况的重要依据。
一、编制形式[2]
竣工结算报告的编制要全面地反映工程实施的实际情况,反映工程竣工后实际经济效果。根据工程承包合同的形式,竣工结算报告的编制有以下几种形式:
- (1)增减账法
增减账法适用于非固定总价的合同形式,从计价方式来讲,适用于定额模式和工程量清单模式,只是在调整的内容和范围上有些区别。
1)增减变化的内容:
合同价款的增减变化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工程量量差:这种工程量量差是指按照施工图计算出来的工程数量与实际施工时的工程数量不符而发生的差额。造成量差的主要原因有:施工图预算错误、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等。
②材料价差:这种价差是指合同规定的开工至竣工期内,因材料价格变动而发生的价差。一般分为主材的价格调整和辅材的价格调整。主材价格调整主要是依据行业主管部门、行业权威部门发布的材料信息价格或双方约定认同的市场价格的材料预算价格或定额规定的材料预算价格进行调整。辅材价格的调整,主要按照有关部门发布的地方材料基价调整系数进行调整。对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材料价格按市场价格执行,辅材调整一般不出现,而近一段时间,主要材料比如钢材、电缆、铜等价格持续上涨,非正常波动,所以,许多承包合同中约定了部分主材的调整办法。
③费用调整:费用调整主要有两种情况,一个是从量调整,另一个是政策调整。因为费用(包括间接费、利润、税金)是以直接费(或人工费、或人工费和机械费)为基础进行计取的,工程量的变化必然影响到费用的变化,这就是从量调整。在施工期间,国家可能有费用政策变化出台,这种政策变化一般是要调整的,这就是政策调整。对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从量的调整不会单独体现,因为单价中已包含着间接费、利润和税金。而政策性的调整,需要根据合同的具体约定来分析。
④其他调整:索赔事项、甲供材料、甲方垫付资金(比如水电费)、奖励与罚款等等。
2)增减账法的操作
增减账法竣工结算的一般公式为:
竣工结算价=合同价+变更+签证+[[索赔]]+奖罚+其他调整
- (2)竣工图重算法
竣工图重算法即以竣工图作为依据进行工程结算,此种方法关键是在于工程量的重新计算。
竣工图重算法对竣工图有严格的要求:
1)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整理竣工图纸,凡结构形式改变、工程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其他重大改变,或者在原图纸上修改部分超过40%或者修改后图面混乱不清的个别图纸需要重新绘制,对结构构件和门窗重新编号。
2)凡在施工中,按施工图没有变更的,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可作为竣工图。
3)对于工程变化不大的,不用重新绘制,可在施工图上变更处分别标明,无重大变更的将修改内容如实地改绘在蓝图上,竣工图标记应具有明显的“竣工图”字样,并包括有编制单位名称、制图人、审核人和编制日期等基本内容。
4)变更设计洽商记录的内容必须如实地反映到设计图上,如在图上反映确有困难,则必须在图中相应部分加文字说明(见洽商××号),标注有关变更设计洽商记录的编号,并附该洽商记录的复印件。
5)竣工图应完整无缺,分系统装订(基础、结构、建筑、设备),内容清晰。
6)绘制施工图必须采用不褪色的绘图墨水,文字材料不得用复写纸、一般圆珠笔和铅笔等。
在竣工图的封面和每张竣工图的图标处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绘制后要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人员在图签栏内签字,并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是其他竣工资料的纲领性文件,一定要如实地反映工程实况。
以重新绘制的竣工图为依据进行工程结算就是以能准确反映工程实际竣工效果的竣工图为依据,重新编制施工图预算的过程,所不同的是编制依据不是施工图,而是竣工图。以竣工图为依据编制竣工结算主要适用于设计变更、签证的工程量较多且影响较大时,可将所有的工程量按变更或修改后的设计图重新计算工程量。对于中标文件中有缺漏项的情况,也可以通过此种结算方式弥补回来。施工企业应在有利于自己的时候,积极努力促成按照竣工图结算的方式编制竣工图报告。
- (3)包干法
常用的包干法包括按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方式和按平米造价包干方式。
1)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方式
这种方法是实现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包干范围,按施工图预算加上一定的包干系数作为承包基数,实行一次包死。如果发生包干范围以外的增加项目,如增加建筑面积,提高原设计标准或改变工程结构等,必须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并随时填写工程变更结算单,经双方签证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实际施工中未发生超过包干范围的事项,结算不做调整。采用包干法时,合同中一定要约定包干系数的包干范围一般包括:
①正常的停水、停电,即每月一天以内常节假日、双休日)的停窝人工、机械损失;
②由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因规格品种不全发生代用(五大材除外)或因采购、运输数量亏损、价格上扬而造成的差价损失;
③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施工期间因材料价格频繁变动而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尚未及时下达政策性调整规定所造成的差价损失;
④乙方根据施工规范及合同的工期要求为局部赶工自行安排夜间施工所增加的费用;
⑤在不扩大建筑面积、不提高设计标准、不改变结构形式,不变更使用用途、不提高装修档次的前提下,确因实际需要而发生的门窗移位、墙壁开洞、个别小修小改及较为简单的基础处理等设计变更所引起的小量赶工费用(额度双方协商);
⑥其他双方约定的情形。
2)建筑面积平米包干法
由于住宅工程的平米造价相对固定、透明,一般住宅工程较适合按建筑面积平米包干结算。实际操作方法是:甲乙双方根据工程资料,事先协商好包干平方米造价,并按建筑面积计算出总造价。计算公式是:
工程总造价=总建筑面积×约定平米单价。
合同中应明确注明平方米造价与工程总造价,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般不再办理增减调整。除非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范围,并发生在包干范围之外的事项,结算时可以调整增减造价。
二、编制原则[3]
(1)以单位工程或合同约定的专业项目为基础,应对原报价单的主要内容进行检查和核对。
(2)发现有漏算、多算或计算误差的,应及时进行调整。
(3)多个单位工程构成的施工项目,应将各单位工程竣工结算书汇总,编制单项工程竣工综合结算书。
(4)多个单项工程构成的建设项目,应将各单项工程综合结算书汇总编制建设项目总结算书,并撰写编制说明。
竣工结算报告的递交时限要求及违约责任[4]
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商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业主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承包商应该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项目竣工结算编制工作,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并且提不出正当理由延期的,责任自负。
如果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业主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业主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商自负。
竣工结算报告的审查时限要求及违约责任[4]
竣工结算报告的审查时限,合同专用条款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按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报告的审查时限(如表所示)价款结算办法的规定执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业主后30天内审查完成。
业主应该按照时限进行竣工结算报告的审查,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如果没有在时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
序号 |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 | 审查时限 |
1 | 500万元以下 |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 |
2 | 500万~2000万元 |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 |
3 | 2000万~5000万元 |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
4 | 5000万元以上 |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