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公共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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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公共关系是指社会组织在运营过程中,为解决社会组织与自然环境的矛盾,塑造社会组织公益形象,围绕生态平衡和环境保护问题,所进行的一系列信息传播活动和采取的行为规范。
生态公共关系面对的客体,不仅指社会组织的相关公众,而是全社会。主要包括内部的员工公众,外部的顾客公众、政府公众、媒介公众、社区公众,及各种特殊的社会团体、群体和个人。
生态公共关系的实质在于以事实为基础,以社会效益为依据,利用各种传媒手段,把社会组织对生态平衡和环境保护问题所持有的理念以及为此做出的各种努力、贡献等行为信息,进行真实的传播与沟通,创造舆论氛围,引起社会共识,求得社会公众的支持、理解与合作。大众传媒的利用与环保形象信息的传播是生态公共关系的专业途径和技术手段。
生态平衡和环境保护问题,始终是生态公共关系的出发点和基本点。生态公共关系的最高境界和终极价值在于,创设一种以最小的环境代价取得最佳经济、社会效益的和谐状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达到社会组织稳定发展和地球生态平衡的“双赢”效果。
1.生态公共关系,是社会组织社会主体意识的觉醒和进步
生态和环境问题不仅仅是政府或环保组织单方面的职责,而是全社会的大事,人人有责。社会组织作为社会的基本机构,职责和任务更重。生态公共关系强调社会组织积极、自觉、主动地参与环保,关注社会公益事业,以环保促繁荣,使环境与经济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否则,消极、盲目、被动地对待环境问题,只能在破坏环境的同时埋葬自己。
2.生态公共关系,彰显了社会组织的社会公益形象
生态公共关系强调社会组织环保理念的宣传和绿色形象的塑造,在社会组织运行管理过程中全方位地进行预测和宣传。在社会组织决策前进行事前公关,促使决策者在决策中引入环保理念,制定环保措施,增强环保投入,防患于未然;在社会组织运行管理过程中进行事中公关,宣传节约能耗、清洁生产、降低污染的重要意义,促使社会组织在运行中减少环境污染;对社会组织运行行为引起的结果进行事后公关,促使社会组织从科研、技术开发和设备、措施的改进等方面进行治理,减少社会公害。通过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生态公共关系宣传,彰显社会组织良好的社会公益形象,提高社会组织知名度与美誉度。
3.生态公共关系,创设了一种绿色的社会组织文化
生态公共关系使社会组织从狭隘的急功近利的行为中走出来,表现出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支持,对环保事业的关心,对大自然秩序的维护,对能源的最佳配置。无论理念还是行为,都是在营造一种环保、健康、无污染、又高效的新文化氛围,即绿色的社会组织文化,倡导“做负责任的社会组织”,从而丰富了现代社会组织文化的内涵。正如管理学大师彼德·圣吉所言:“企业对处理社会问题所能贡献的潜力很大,我们必须学习如何使人产生奉献精神的企业文化”。生态公共关系正是要求社会组织要有深刻的社会和生态责任意识,并对社会和环境问题切实承担起责任。
4.生态公共关系,提出了解决社会组织发展与生态环境关系问题的新途径
首先,生态公共关系强调沟通手段的运用,利用公共关系理论方法和工作策略及信息传播技术,更容易让社会公众接受。公共关系的信息传播和沟通技术,对生态和环境问题的解决无疑是一次崭新的尝试,它将帮助社会组织在处理环境问题上与社会公众沟通,取得社会公众的支持与认可。其次,这种在社会公众中树立的社会组织新形象反过来又会促进企业提高市场占有率与经济效益。因此生态公共关系是促进社会组织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的“双赢”公关。
5.生态公共关系,丰富和发展了公共关系理论和实践
公共关系的理论和实践需要与时俱进。生态公共关系的提出与实践,适应了当今世界“生态文明”的思想主题,在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同时也促进了公共关系学科向深度和广度拓展,其理论与实践成果必将丰富和发展公共关系学。
总之,生态公共关系,走的是社会组织稳定发展和地球生态平衡“双赢”的道路。生态公共关系的提出和研究,放眼大局,注重长远利益,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从技术上还是文化方面,都充分显示出发展的战略意义和现实的社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