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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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清查是为了确保现金的安全,企业除实行钱账分管制度外,出纳员还应在每日和每月终了时根据日记账的合计数,结出库存现金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有数核对。必须做到账款相符。主管会计应随机抽查盘点出纳的库存现金,加强监督。
清查出现现金多余或短缺时,应及时报告领导,并作出账务处理。不准以长顶短,或任意冲减现金。在查明原因前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查明原因后记入“其他应付款-应付现金溢余-XXX”或“其他应收款-应收现金短缺款-XXX”。XXX为个人或单位。无法查明原因的损溢记入“管理费用-现金短缺”和“营业外收入-现金溢余”。
现金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是否有白条顶库。
2、是否超限额留存现金。
3、是否坐支现金。
现金清查的主要方法是通过实地盘点库存现金的实存数,然后与现金日记账相核对,确定账存与实存是否相等。其步骤如下:
首先,在盘点前,出纳人员应先将现金收、付凭证全部登记入账,并结出余额。
其次,盘点前,出纳人员必须在场,现金由出纳人员经手盘点,清查人员从旁监督。盘点时,除查明账实是否相符外,还要查明有无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如有无以“白条”抵冲现金,现金库存是否超过核定的限额,有无坐支现金等。
最后,盘点结束应根据盘点结果编制“库存现金点报告表”,并由检查人员和出纳人员签名盖章,作为重要的原始凭证。它具有“盘存单”和“实存账存对比表”的作用,格式如表1所示:
表1 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
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实存金额 | 账存金额 | 对比结果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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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盈 | 盘亏 | |||
负责人: 盘点人: 出纳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