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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反垄断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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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业反垄断调查概述

  继高通微软反垄断调查之后,从2014年7月开始,中国的反垄断风暴开始席卷被诟病已久的汽车行业。从国家相关部门批露进口汽车的暴利现象,到公布主要汽车企业产品的零整比,再到公布十几家外资企业存在垄断现象、以及“国家发改委反垄断调查小组突击查访某豪华品牌上海办事处,多名高管被约谈,办事处内多台电脑被强行检查”、业内关于产业政策的深层次讨论等等,面对突袭而来的反垄断调查,奔驰克莱斯勒捷豹路虎等豪车企业纷纷降价回应。随着反垄断范围的扩大,日产本田丰田等非豪车品牌产品也作出降价回应。汽车行业遭受如此规模的反垄断调查在中国尚属首次。

事件发展

  8月7日,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公开表示,奥迪与克莱斯勒两家厂商涉嫌垄断被查,近期将公布相应处罚结果。

  8月7日,宝马宣布从8月11日起下调旗下部分原厂零部件价格,包括车身、压缩机等2000余件产品,平均降幅为20%。这已是宝马中国今年第二次大幅下调零部件价格,今年前7个月,宝马已将3300余件原厂零部件产品的批发价格平均下调15%。

  8月8日,广汽本田发布官方信息,“响应国家发改委和广东省发改委对我公司零部件等相关领域的关注,对部分零部件价格实施下调。”几乎是同时,同为广州的东风日产广汽丰田也发布了类似信息。

  8月8日,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张丕杰携一汽-大众奥迪销售事业部总经理薄石、执行副总经理葛树文,以及相关区域市场负责人,再赴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就有关情况做了汇报。[1]

  8月11日晚,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声明表示,承认价格垄断违法问题,并将诚恳接受处罚。

  8月12日,丰田中国公司新闻发言人牛煜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应称,丰田旗下雷克萨斯正在全面配合发改委问询。[2]

  8月13日,湖北物价局召开规范汽车销售中的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会,通报了武汉4家宝马4S店协商统一收取PDI检测费构成价格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并依据《反垄断法》,开出总计162万元的罚单,这是反垄断调查自7月持续发酵以来,汽车行业开出的第一张罚单。[3]

  8月17日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该局对奔驰汽车的垄断调查已经掌握相关证据,其对下游售后市场的零部件价格以及维护保养价格进行控制,为典型的纵向价格垄断。数据显示,奔驰C级零整比高达1273%,相当于一辆奔驰车零部件能购买12辆整车。[4]

  8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发布公告,对日本住友等八家零部件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8.3196亿元,对日本精工等四家轴承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4.0344亿元,合计罚款12.354亿元。[5]

  8月20日,雷克萨斯正式宣布将对部分零配件价格进行下调,此次调价共涉及约1.5万件零部件,平均降幅达26%。其中,散热器总成下调35%、发动机总成、自动变速箱总成下调30%、空气囊总成下调25%,以此来表示对发改委进行的反垄断行动的配合。[6]

  9月11日湖北省物价局发布公告称,对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罚款2.4858亿元;对湖北鼎杰、湖北中基等8家奥迪经销商罚款共计2996万元。[7]具体包括湖北鼎杰1606万元、湖北中基752万元、武汉奥龙65万元、十堰奥龙11万元、襄阳东富34万元、宜昌奥龙57万元、黄石奥龙19万元。同日,上海市物价局对克莱斯勒(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其部分上海地区经销商上海越也、上海名创、上海信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价格垄断行为分别作出处罚,其中对克莱斯勒公司处罚款3168.20万元,对3家经销商处罚款共计214.21万元。[8]

  2015年4月23日,江苏省物价局对奔驰汽车垄断案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江苏省物价局依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奔驰公司处以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7%的罚款,计3.5亿元。对在奔驰公司组织下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经销商,处以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1%的罚款,其中对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经销商,依法免除或者从轻处罚。对南京、无锡、苏州三地的奔驰经销商共计罚款786.9万元。[9]

各汽车品牌反应

  捷豹路虎经销商:价格虽下调但部分车型仍需加价

  捷豹路虎中国是第一个宣布对旗下部分车型的厂商指导价格进行下调的车企。“虽然捷豹和路虎的车型做出了降价的调整,但因为市场货源不充足,到店买车时部分车型还要加价购买,并需要提前预订。”捷豹路虎4S店销售告诉记者。

  克莱斯勒经销商:对销售没有太大影响

  除了捷豹路虎外,克莱斯勒也是针对这次反垄断作出车价调整的厂家。因为降价的两款车型并不属于热销车型,所以消费者的关注度也不高,年内的主力车型不在降价范围之内,对销售没有太大影响。

  奔驰“星辉售后保养”菜单明码标价

  相对整车降价,很多豪华车厂商将对反垄断的回应反映在了售后服务降价上。在今年7月1日和8月3日,奔驰中国宣布分别两次下调价格。

  宝马经销商:已经接到通知

  德系三大豪车中,宝马是最后一个对反垄断调查做出回应的。

  8月7日,宝马声明自8月11日起,再次下调原厂零部件的批发价格,包括车身、压缩机、发电机电瓶和刹车盘等在内的2000余件产品,平均降幅达20%,其中车身部件下调45%,发电机下调40%,电瓶下调25%,刹车盘下调20%等。北京的宝马4S店已经接到了降价通知。

  奥迪经销商:开始执行售后新价格

  对于此次奥迪零配件的调整,记者从一家4S店内了解到,目前店内已经按照厂商的要求对零配件价格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并且已经开始执行新的零部件价格。

市场各方情况[10]

行业各方目前情况前景预测
厂家  利润肥肉被砍下一大块

  2014年7月31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指出自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这意味着经销商们将不必在总经销商的眼色下生活,装修可以按省钱的来!零配件售价可以按照市场竞争的来。《公告》的出台,无疑汽车厂家的利润肥肉被狠狠砍下了一大块。

  有一个名词叫做“平行进口”,即符合条件的经销商直接从国外进口汽车。中国的平行进口汽车市场一直存在,不过份额非常小。

  由于总经销商在售后等渠道的打压,这些“野店”在夹缝中生存十分困难。而一旦放开资质认证,“野店”起码有了同4S店竞争的底气。

经销商  叫苦连天惹人怜

  经销商对于汽车反垄断的回应响亮度仅次于消费者。4S店高额建店投资全部由经销商负担;每年重新签订的授权经营合同让经销商承担随时丧失经销权、损失巨大投资成本的风险;经销商要提前很长时间(3-4月)支付至少30%的购车款作为定金,在通关前15天还必须支付其余货款……总经销商几乎“无本经营”,因为本钱转嫁给分经销商了。德勤管理咨询战略与运营服务副总监陈宁之前也曾表示:“目前的中国汽车企业和经销商依靠新车销售盈利的空间已经很小,市场的竞争开始让整个产业向售后市场转移。”

  金恒德汽车集团总经理李凯奇透露,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大部分厂商现在所预留的利润率已经非常低。而长期来看,经销商行业的整合可能会加剧,经销商对整车企业的议价能力将提升。反垄断的深入必将赋予经销商更多的话语权,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扬之前曾表示,今后经销商将拥有更多话语权,不必在厂家的“遥控”下制定千篇一律的整车价格和售后服务价。
零售件厂家  迫不及待获准“入市”

  对于这次反垄断,零售件厂家大部分坚决地站在了消费者的同一阵线。不过有一种观点,汽车厂商不再限制配件制造商向独立售后市场销售配件,会导致汽配市场鱼龙混杂、质量层次不齐。零部件企业可不这么认为。一家生产制动器的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整车厂渠道限制控制的是自己的利益,而不是市场秩序或者产品质量。”

  如果整车企业放开限制,OEM供应商将面临无数新的合作机会。一位业内专家介绍,目前市场上所谓的“副厂件”,其实很多是给主机厂配套的OEM企业生产的。因为整车企业有限制,零部件企业无奈之下只能以“副厂件”的名义销售产品。
消费者  将成为最大的赢家

  无论是前面提到的4S店装修费,还是售后里零配件、保养的高附加值,厂家、总经销商、经销商一层层盘剥下来,终点是消费者的钱包。虽然价格的降低可能带来质量的冲击,但是高低都有的市场,消费者才能行使充分的选择权,我们大可不必质疑消费者的判断力。

反垄断调查的原因[11]

  此次汽车行业遭受反垄断调查的一大原因是价格限制。一方面,进口汽车定价权牢牢掌握在外资品牌手中。海内外同款汽车价格悬殊是不争的事实,中国消费者需支付的价格往往数倍于国外消费者。另一方面,汽车销售价格零整比过高。所谓零整比就是市场上车辆的全部零配件的价格之和与整车的售价比值。尽管零部件价格之和高出整车价格已成行业惯例,但中国企业零整比远高于欧美。换言之,中国的消费者在支付更高价格购得汽车后还要继续支付更高的零部件更换价格。

  造成这种情况的因素包括车企与经销商之间的限制价格安排以及车企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而这种限价与滥用有一定法律依据。根据十年前颁布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同一品牌的汽车销售网络规划应当由唯一一家境内企业负责制订和实施。境内车企可直接负责制订和实施网络规划,也可授权一家境内企业作为其汽车总经销商负责;境外汽车生产企业在境内销售汽车,需授权一家境内企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境内设立一家企业作为其汽车总经销商,负责制订和实施网络规划。这种独占性授权经营制度缺乏相应的限制性条款和惩罚措施,客观上造成汽车供应商的强势地位。汽车4S店的经营成本不同,本应是相互竞争的,现在却被统一起来,市场的竞争性缺失,取而代之的是共谋,消费者利益难免受损。

  我国反垄断法明确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固定或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垄断协议,同时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尽管上述《办法》为车企垄断提供了一定依据,但由于该办法是在反垄断法颁行前制定实施的,个别条款与反垄断法矛盾甚至冲突也就不难理解。根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反垄断法对车企的规制不会被豁免

反垄断调查的意义

  降低价格

  从整车降价看,随着更多品牌针对旗下车型进行价格调整,将会引发同级车市场的价格传导,进一步拉低整体汽车售价;从零部件价格下调看,长期将有望引发供应商价格的调整,打破汽车厂家对原厂配件的种种限制,进一步促进整体售后市场的开放。最终,中国消费者将能以更低的价格享受到相同的车型和服务。[12]

  消费者也要有反垄断意识

  风清气正的市场,不会自动实现。有些病症看似发在某个领域,但问题是存在扩散性的,任由“劣币驱逐良币”,整个市场都将蒙受其害。这一意义上,反汽车垄断没有局外人,事关所有人。对于消费者来说,也应该有反垄断意识,一方面要支持反垄断,另一方面要做到有态度的消费。如果消费者不转变态度,仍然盲捧盲忠,恐怕反垄断也进行不下去,更不会收到实效、长效。[13]

  期待反垄断常态化

  反垄断法被喻为“经济宪法”,以往经验和人力不足,我国较少运用这一法律手段。今后反垄断应该常态化。“一阵风”的执法风暴只能应付一时,风声一过,一切照旧。只有将反垄断常态化,才能警钟长鸣、真正形成威慑,给市场主体以稳定的预期。各类企业应习惯这种变化。作为成熟的市场经济体,欧美国家早已建立了常态化的反垄断执法工作机制。美国司法部反垄断局去年一年就发起了90余项反垄断调查。我们要走的路还很长。[14]

外媒观点[15]

  《纽约时报》11日在题为“外企忧心中国强势推进反垄断执法”的报道中称,外资企业担心,这些调查行动可能意味着一种更新、更不易察觉的保护主义的抬头,它披着公正监管的外衣,主要目的却是推动中国企业的发展,尤其是强大的大型国有企业。美国印第安纳大学中国政治与商务研究中心的斯科特·肯尼迪说:“这些行动不是为了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他们显然想让竞争环境向某些群体倾斜,我认为他们想要使用一些在我们看来更高级的工具。”

  《产经新闻》11日称,中国政府在强化对外资企业施压,这是为了让民众把目光从中国企业的各种问题上挪开,同时通过向外资企业施加压力来提升中国企业的优势地位。日本《每日新闻》称,中国政府进行反垄断调查的对象,多是在中国市场占有率很高的外资企业,不得不让外企有“中国利用打击外资来保护本国企业”的困惑。文章称,企业和奶粉行业都是中国本土企业“苦苦奋战”的领域,所以引来外资企业的猜测。

  韩国《首尔经济》称,随着因为乌克兰事态俄罗斯和西方展开贸易报复战,中国最近也举起反垄断大旗对本国企业进行“庇护”, 显出贸易保护主义的姿态,这令不少人担心会否爆发全球经济战。最近世界大国之间的对立正向政治和经济复合领域发展,并都将经济作为报复对方的手段。

欧美日汽车业如何反垄断[16]

国家地区做法
欧盟作为目前对于垄断行为制裁最严厉的地区,针对汽车品牌专营店暴露的行业垄断问题,采用了“开放汽车销售形式”。他们重新制定适应新行业环境的模式,将销售和维修完全分开,并且改革汽车销售办法,允许经销商多品牌授权经营。2005年欧洲出台《汽车销售服务新法规》,规鼓励专业化销售和维修,但不设品牌壁垒
美国借助协会,培育经销商力量。美国汽车经销商协会(NADA)以及大型汽车经销商集团的崛起则改变了这一情况。NADA从1917年成立之初就一直为争取经销商与整车厂商之间的平等关系而努力。它不仅直接推动汽车行业相关法律的建立健全,在美国爆发能源危机以及经济危机时,还积极游说政府为经销商争取支持,并在整车厂商与经销商利益产生冲突时,有效保证经销商的利益。

  其制定的“旧车价格指导手册”更是成为旧车价格官方权威价,对经销商发展旧车业务具有相当大的参考价值。随着经销商集团的发展壮大,他们已经具备了和整车厂商讨价还价的资本,令整车厂商失去了垄断的资本。

日本通过允许平行进口汽车打破垄断,促进市场竞争。平行进口汽车是指未获得国外汽车公司及在国内总经销商授权或许可而进口的原装正品汽车。

  此外,日本在汽车销售方面的法规繁多,包括《汽车流通适用手册》、《汽车行业公平竞争规约》等。在制度安排下,日本的整车厂商与独立销售商的利润保持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合作期长达数十年,既避免恶性竞争,也保证了渠道对品牌的忠诚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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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共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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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32.2.* 在 2014年8月18日 09:39 发表

汽车暴利,早该结束!中国人人傻钱多,不怪别人,也怪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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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83.138.* 在 2014年8月22日 11:39 发表

这个就好比玩游戏,不同GM开的服,相互之间可以买卖。 别人服里平常的东西,到自己服成了稀罕的东西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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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佳佳 (Talk | 贡献) 在 2014年8月26日 11:15 发表

这个实时报道很好,我们4S也有明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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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115.230.* 在 2014年9月10日 17:21 发表

不合理的现象终将被消除,大道是光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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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伟男 (Talk | 贡献) 在 2014年9月11日 17:12 发表

看到最后一段话,我真的很费解,在中国牟取如此之多的暴利,还好意思说中国采用贸易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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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11.15.* 在 2014年9月11日 19:34 发表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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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9.81.* 在 2014年9月18日 10:41 发表

陈伟男 (Talk | 贡献) 在 2014年9月11日 17:12 发表

看到最后一段话,我真的很费解,在中国牟取如此之多的暴利,还好意思说中国采用贸易保护?

牟取暴利的是中国的经销商 并非外国豪车品牌制造商 了解清楚情况再发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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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宽 (Talk | 贡献) 在 2014年9月29日 11:58 发表

钱到底谁挣了,有钱人挣有钱人的钱,卖给工人一个试试,国内企业有待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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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0.82.* 在 2014年10月28日 09:37 发表

卖得貴就是壟斷吗?这令我很费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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