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限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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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限营销是指市场活动中,品牌或产品的拥有者,通过营销创新,在品牌安全极限内采取非常规、非传统的激进营销手段,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实现最大化目标的营销行为。
1、 市场竞争的激烈,各种营销竞争手段逐渐被大众所熟悉,消费者的“免疫力”也 随之增强,常规的营销手段已无法形成“注意力”经济。
2、流通渠道的变革,媒体进一步细分,消费者注意力进一步分散,市场进入风险增 大,大部分企业在投入上更加理智,并采用“滚动发展,滚动投入”的策略,市场资源相对 紧张,要求每次营销行为均有回报。
3、在经历了“点子”营销、“噱头”营销、“概念”阶段后,中国营销已黔騾技穷,缺乏创新,为赚更多的眼球,为制造更大的噱头不择手段,如家电业自暴家丑,娱乐业自露 隐私。
4、 中国人急功尽利,“一夜成名”的投机、暴富心理的劣根体现,在此背景下,极 限营销便自然而生。
极限营销体现出以下特点:
①营销创意出位、大胆、超前。
②营销手段激进,颠覆传统。
⑤易于快速传播,具有时效性,一旦成功,在业内具有深远影响并广泛传播。
极限营销最为忌为炒作而炒作,为传播面传播,更不可无中生有,而应师出有名,事出有因,启承转结,通盘考虑,以免一招不着,全盘皆输。一般极限营销的操作至少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 天时
极限营销不可人为,不可“霸王硬上弓”,应伺机顺势而为。与社会环境、行业动态等大背景紧密相关,不可游离其外。当然操作的个人或企业应有卓越的远见和锐利的观察力,否则机会稍纵即逝。如“木子美”们的成功在于社会对“性情”的宽容态度;奥克斯的成功在于消费者对空调价格空间的猜疑。
2、 地利
采用极限营销个人或企业应具有一定的市场基础和比较实力,以及一定的抗击打能力和良好的公关能力。不可不经事先调查、周密布署,盲目的迷信点子或创意,坐井观天或夜郎自大作出超出自身能力或掌控的举动。再好的方案也是建成立在实力的基础上。只有这样,当事态的走向超出可控范围,企业或个人方能以良好的素质,为大谋而可小忍,并通过其它方式将其向正面转化,达到目的。
3、 人和
企业营销领军人必需有着非凡的营销激情与智慧和千军万马的胸杯。只有这样的卓越人士方可策划出石破天惊的极限营销的精彩案例,才可能对极限营销的过程和结果有着明淅的判断和掌控。如奥克斯的吴方亮,格兰仕的俞尧昌。
某油漆公司为了证明其产品对人无害,绝对安全,以惊人的方式开展了营销活动:先是用三块木板对比该公司油漆和同类产品的质量效果;然后,三位脸上、衣服上涂满油漆的模特出现,在场的记者亲手触摸模特,确定没有任何不良反应,并且3分钟后用清水就可以洗得干干净净。最后,该公司总经理上台,让观众随机选取了一桶油漆,倒了半杯,在众目睽睽之下一饮而尽。这种做法正确与否,各方议论纷纷,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这种营销手段的影响力十分巨大,这次事件被各大媒体轮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