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失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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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通知书(Notice Of Loss),亦称出险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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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通知书是指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报告损失情况并提出赔偿要求的书面通知。损失通知书是被保险人索赔的重要文书,保险合同一般都规定,被保险人一旦获悉或发现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应在规定的日期内通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
损失通知书的作用[1]
出险通知书的主要作用有:(1)是被保险人履行法定的通知义务的书面凭征。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后如不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通过填写出险通知书,可以证明被保险人及时履行了通知义务。(2)便于保险公司及时知道事故险情,并及时赶赴现场查勘定损。
损失通知书的写作[2]
1.出险通知书的内容与结构
(1)保险单的有关内容
如投保人、受益人名称;保险标的名称及所在地;保险险别、期限、金额;保单号码等。
(2)保险事故的有关情况
如出险日期、地点、出险原因、经过等。
(3)对损失的估计。
(4)投保人签章、日期等。
损失通知书的写作要求[2]
(1)出险通知书内容要与保险单内容一致。
(2)应据实填写出险情况,若隐瞒或虚假申报,则索赔无效。
(3)应在规定的日期内发出出险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