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部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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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部钱进是一种戏称,指地方政府利用各种关系网与中央各部委进行“勾兑”,以达到为地方拉项目、争取拨款的目的。这反映的是中央与地方关系的不稳定,以及中央与地方的财税分配不公的问题。
跑部钱进是有中国特色的财政转移支付形式,也是行政系统内部不同财政级次之间的“游说”和“分钱”规则与常规操作。它反映出中国财政的诸多问题:一是公共讨论不足,公共财政的各利益主体在谈判过程中部分利益体缺位,财政分配可能受到某些利益主体的不当干扰,使公共财政应有的公共精神受到伤害;二是它与公共管理的一般原则有所不符,决策过程中立法部门的授权缺位,没有经过法定预算,其程序正当性未能彰显;三无法将公共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形成地方之间、部门之间的财政分配失当的局面;四是“跑钱”过程存在或明或暗的交易成本,滋生大量腐败。
跑部钱进在地方,还是衡量一个人或者说某位领导干部是否有能力或者有政绩的重要表现。谁能够在国家部委机关或者其他上级机关搞得钱到,这个人就是能人,就要加以重用。他如果不愿意当官,提出其他要求,如跑来的钱与之“分成”、安排家属子女、亲朋好友等,地方政府都是满口答应并且要实现的。
是不是这些“跑”来的钱都归了地方政府呢?开始的时候,地方政府制定的政策是给予“奖励”,按跑来的多少的比例“奖”,一般不超过10%,而且还规定不再报销差旅费等其他费用。为了充分体现“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有的地方后来把奖励提高到30%、甚至40%。并说,即使给了他90%,我们还是可以得到10%,没有“赊本”。事情到此并没有收场,近几年来,有的人把跑来的资金全部归了自己,采取的手法是:把钱拨到与自己关系好或者自己管辖得住的单位帐户,然后拿一些“单据报销”完毕。这些单据有的属于自己已经开支的费用,有的根本就是开的假发票。
也有的既没有“分成”,也没有拿“奖金”,但是,却报销了许多费用,大多在接待费中入帐。检查人员提出为什么有这么多的接待费,这些单位或者这些单位的人员便振振有词的回答:“跑资金用的,跑项目用的。” 检查人员能分清个中是否都是真实的开支?即使都是真实的开支,检查人员能说都是合法的开支?
对于这些不规矩行为,确切的说是异常行为、腐败行为,地方党委和地方政府却一再要求纪检、监察、审计机关要开“绿灯”,规定不准查、不准问。如果谁不遵守,要查要问,谁就是破坏地方经济建设,谁就没有好“果子”吃。使这种行为愈演愈烈。
2008年11月5日,为推动中国经济走出困难,国务院出台了两年内以4万亿元投资刺激经济的方案,其中年底前向各地新增1000亿元投资项目,发改委的官员说,这1000亿元不仅仅是拨付下去,而且是在50天的时间里要花掉。
一时间,北京三里河的宾馆、酒店全部爆满,连深居于居民楼小区的如家快捷酒店也门庭若市,来晚的人只能遗憾地被告知,100多个客房已经全部住满。甚至据说周围胡同的地下室也住满了来客,都是各省市来跑项目的。
不仅酒店、餐饮生意火爆,三里河一带各个复印店的机器也在不停地疯转,将各省官员带来的准备上报国家发改委的项目报告书复印或装订成册,有的报告书被复印装订了10多套,垒起来有一个书柜格那么高。
许多地方把对上争取资金作为一项收入计划,能争取到资金是一种能耐、本事,政府还要奖励。这就给一些争取资金的人一种误导:工作踏踏实实发展经济,还不如多向上面跑跑,钱来得快也容易。
许多人到上面去争取资金,有的是通过返还部分资金、有的是通过争取资金的人与上面“部”里某个领导的个人关系、有的是靠持之以恒的毅力软磨硬泡,等等不一,就这样,国家的钱就通过这种非正常的关系流到了下面。还有些“部”将钱拨到下面,再返还给上面的“部”里,不一定非要落入个人口袋,但放进本单位的小金库,用于本单位发放福利或给主要领导用于接待就有可能。
跑部钱进对于地方的经济发展确实可以起到促进作用,但从另一个方面看,它的危害之大也是不言而喻的。由于上级手中掌握的资金、项目、政策等资源的稀缺性与地方发展的积极性之间的矛盾较大,加之体制等方面的原因,“跑部钱进”这种情况可以说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是不可能杜绝的。而我们又不可能对其放任自流任其泛滥,所以,我们只能是在现有体制下对其进行必要和有效的规范、限制和打击。
解决这个问题是不是可以从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尽量地逐步分散、削减、缩小和下放一些权力,使稀缺的资源得到平均分配,进而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和力度;二是加强对地方及部门的审计、监察力度,断掉钱的源头;三是下力气查处大案要案,保持对腐败打击的强劲势头,对其产生震慑和遏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