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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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事故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应当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承担保险责任的各种事故或事件。保险事故由保险合同加以约定,但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保险事故因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而有所不同。
一、发生事故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如平安产险24小时报案专线95512;
二、迅速采取抢救措施,到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定的医院治疗;
三、出险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收益人都有义务通知保险公司。谁先 知道,谁先报案,不能因猜测他人已报案就不再去报案, 也不能仅仅通知其他业务人去报案。
四、取证。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向事故所在地的交警部门报案并索取有关证明;发生伤病事故,应向医院取得诊断证明、医疗收据等资料,如发生意外身故的事件,应向事故所在地公安部门报案并索取有关证明。
五、及时提出索赔申请,并积极与保险公司配合取证。
投保人、受益人或被保险人,应於知悉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一般在十日内)通知保险公司,并於通知后尽快提供所需文件以便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处理。
保险事故发生的通知可以采取:
(1)书面通知
(2)电话告知
(3)请业务员协助等方式办理。
为使保险公司能迅速处理保险金的申领,通知内容包括:被保险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性别、身份证号码、保险单号码、保险事故发生日期及保险事故发生状况和程度(伤害保险指被保险人伤害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