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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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主义(Pragmat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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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主义产生于19世纪70年代的现代哲学派别,实用主义较为突出地反映了美国资产阶级急功近利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在20世纪的美国成为一种主流思潮,对法律、政治、教育、社会、宗教和艺术的研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实用主义的特点在于,把实证主义功利化,强调“生活”、“行动”和“效果”,它把“经验”和“实在”归结为“行动的效果”,把“知识”归结为“行动的工具”,把“真理”归结为“有用”、“效用”、或“行动的成功”。
实用主义是在美国土壤上生长的一个哲学流派,它于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在美国露头。1871-1874年间在哈佛大学进行活动的“形而上学俱乐部”被认为是美国第一个实用主义组织。俱乐部的主持人是后来被认为是实用主义创始人的皮尔士,参加者有哲学家、心理学家赖特(C.Wright 1830-1875年)、律师霍尔姆斯(O.W.Holmes 1841-1935年)、历史学家费斯克(J.Fiske 1842-1901年)以及后来成为实用主义最大代表之一的詹姆士等人。他们各在自己专攻的领域表述了实用主义的一些基本思想。到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通过詹姆士以及美国实用主义另一位代表人物杜威等人的活动,实用主义发展成为在美国影响最大的哲学流派。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以前,实用主义在美国哲学中一直占有主导地位,甚至被视为美国的半官方哲学。在其他西方国家,实用主义也有流传,例如在英国出现过以席勒(F.C.S.Schiler 1864-1937年)为代表的实用主义运动。席勒为了强调哲学以人的利益为中心,于是将实用主义改称为人本主义。实用主义的根本纲领是把确定信念作为出发点,把采取行动当作主要手段,把获得实际效果当作最高目的。实用主义者英文原名是Pragmatism,源出希腊文行为、行动。而实用主义者对行为、行动的解释,关注行动是否能带来某种实际的效果,也就是关注直接的效用、利益,有用即是真理,无用即为谬误。
- 创始人:皮尔士
- 推向大众:詹姆士
- 推广到更广的领域:杜威
- 二次大战后:胡克(发展了实用主义哲学)
- 胡适:五四运动时期,胡适将实用主义第一次传入中国。
新实用主义:
- 第一代:奎因。代表作《经验主义的两个教条》
- 第二代:戴维森、理查德·罗蒂、伯恩斯坦、普特南。
当代哲学划分为两种主要分歧,一种是理性主义者,也是唯心的、柔性重感情的、凭感觉的、乐观的、有宗教信仰和相信意志自由的;另一种是经验主义者,也是唯物的、刚性不动感情的、理性的、悲观的、无宗教信仰和相信因果关系的。实用主义则是要在上述两者之间找出一条中间道路来,是经验主义思想方法与人类的比较具有宗教性需要的适当的调和者。
实用主义者忠于事实,没有反对神学的观点,如果神学的某些观念证明对具体的生活确有价值,即承认它是真实的。将哲学从抽象的辩论上,降格到更个性主义的地方,仍然可以保留宗教信仰。承认达尔文,又承认宗教,也不承认是二元论的,即既唯物,又唯心,也是多元论的。
实用主义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贝克莱—休谟—孔德的经验主义路线,经验是世界的基础,人的认识局限于经验的范围。它也继承了叔本华、尼采等人的意志主义和狄尔泰、柏格森等人的生命哲学的非理性主义思想。实用主义把理论行动主义化和功利主义化:强调生活、行动和效果,经验和实在归结为行动的效果,知识归结为行动的工具,真理归结为有用、效用或行动的成功。
实用主义的主要论点:
知识是控制现实的工具,现实是可以改变的;
实际经验是最重要的,原则和推理是次要的;
信仰和观念是否真实在于它们是否能带来实际效果;
真理是思想的有成就的活动;
理论只是对行为结果的假定总结,它是一种工具,是否有价值取决于是否能使行动成功;
人对现实的解释,完全取决于现实对他的利益有什么效果;
行动优于教条,经验优于僵化的原则;
概念的意义来自其结果,真理的意义来自于应证。
在实用主义哲学的这些论点基础上衍生的哲学流派有人本主义、工具主义、逻辑经验主义、逻辑学派等。实用主义最初发生在英国和美国的哲学家中,在20世纪初,在美国发展成一种运动,并且蔓延到欧洲大陆,主要是法国和意大利,墨索里尼将实用主义哲学家奉为良师,他声称从这些人的学说中发现了“行动的信心,生活和战斗的坚强意志,而法西斯的成功大部分得力于此”。现在虽然已经不再是一种运动了,但仍然是一种非常有影响的思想体系,它把哲学从一种人生观的思想体系降为一种研究问题和澄清信息的批判方法,把知识解释为一种评价过程,以科学探索的逻辑作为人们处世待物的行为准则。
实用主义的特点在于,把实证主义功利化,强调生活、行动和效果,经验和实在归结为行动的效果,知识归结为行动的工具,真理归结为有用、效用、或行动的成功。实用主义的要义体现在皮尔士所表述的这一观点中:认识的任务,是认识行动的效果,从而为行动提供信念(思维的唯一职能在于确立信念)。
实用主义方法论的根本原则,是一切以效果、功用为标准。其目的在于调和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科学和宗教等对立的理论。实用主义不同于传统哲学的特点之一,是从方法入手讲哲学。它的主要代表人物有时把哲学归结为方法问题,实用主义不是什么系统的哲学理论,而是一种方法。
实用主义者所讲的方法是指进行哲学思考的特殊方式,它并不拘泥于亚里士多德的主语-谓语的逻辑形式,而是试图改变思维方式,为思维活动建立一种新的逻辑框架。这种思维方式不是就概念本身而论概念,而是探究它会产生什么效果。实用主义方法反对首先设定最先存在的事物、原则或范畴,它只关注最后的事物。
概念、理论并不是世界的答案,判别它的意义和价值,是看其在实际应用中可感觉的效果。詹姆斯把它进一步发挥为纯粹从功利主义出发的效果至上的原则。实用主义者把这个注重效果的方法引为反对形而上学的普遍方法。按照这一方法,可以指出,传统哲学中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论争都是无意义的形而上学之争。
实用主义批评传统哲学把认知的主体、经验者同被认知的对象、经验分开,把精神和物质当作两个不同领域的东西的观点。它利用经验这个曾被不同学派作过不同解释的概念,科学地解决了哲学基本问题。
经验既不是主观的,也不是客观的,而是超越物质和精神的对立的纯粹经验或原始经验;经验是一个具有两套意义的字眼,它既包括一切心理意识、主观的东西,也包括事物、事件等一切客观的东西,它本身没有动作与材料、主观和客观的原则区别和对立;经验是原始性的,物质和精神都是对原始经验进行反省分析的产物,主体和对象、经验和自然都是统一的经验整体中两个不同的方面,它们不能脱离经验而独立存在。
与传统的经验论相比,实用主义的经验论具有一些质的不同:
(1)用心理学或生物学观点解释经验。经验不是知识,不是人脑对外部世界的反映,而是某种心理意识活动即意识流或生物有机体适应环境的活动。
(2)强调经验的能动性。正如杜威指出的,人适应环境的活动不同于动物消极被动地适应自然,因为人有情感、意志和智慧,他按照自己的意志利用环境,使环境发生有利于人生的变化,以满足自己的需要。因此,人同环境交互作用所形成的经验,不是单纯记忆性的知识,而是活动的、实验的,是由现在伸向未来的过程,是利用过去的经验、变更现有的东西、建设未来的更好的经验。
对象客体是意志从经验中切割出来的片断,经验和认识的主体也不过是在经验中支配经验活动的意志、目的、兴趣和情绪等等而已。
(3)实用主义者反对把经验和理性对立起来,在提出的经验中就包含着理性因素。经验无需先天范畴来综合,因为它本身就包含着联系和组织的原则;理性是在经验内部对经验的理智的驾驭,是控制和调节有机体同环境交互作用的反应机能,它调节旧经验与新刺激的关系,以便更好地适应环境。
实用主义关于认识和真理的理论与其经验论密切相关。人的认识、思维是经验的一种方式,是人的适应行为和反应的机能,认识是为了求得适应环境的满意的效果,使生活愉快、安宁和满足。正如詹姆斯指出的,人的认识并无先存的原型。
真理是经验与经验之间的一种关系。一种观念只要能把新、旧经验联系起来,给人带来具体的利益和满意的效果就是真理;一个观念是不是真理,是看它是否具有效用。这样,有用与无用是划分真理和谬误的标准。
“有用便是真理”,这就是詹姆斯关于真理的观点。杜威所主张的工具主义真理观和詹姆斯的观点实质上是一致的。观念、概念、理论等的真理性在于它们是否能有效地充当人们行为的工具。如果观念、理论帮助人们在适应环境中排除了困难和苦恼,顺利地完成了任务,那就是可靠的,有效的,真的;如果它们不能清除混乱、弊端,那就是假的。
关于社会历史问题的理论是实用主义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实用主义形成初期,“形而上学俱乐部”的一些成员就是通过论述社会历史问题表述其实用主义观点的。例如,费斯克指出,历史无非是人们根据自己的需要、方便而构造出来的事件的堆积,并无客观规律性。
霍尔姆斯则把法看作是人们可以任意杜撰的行为工具和方便的假设,法的标准在于其能作出所希望的结果的程度。詹姆斯在其《信仰意志》一书中反对机械论的历史观,否定了一切肯定历史客观必然性和规律性的思想。
杜威更是把阐述社会政治问题当作其关注的中心。他主张对以往的一切社会历史哲学进行改造,指出这些社会历史哲学都企图用一般概念来概括社会历史问题,这就必然抹煞社会历史问题的特殊性和具体性。他要求取消这种一般的社会历史理论,代之以对具体的社会历史事件的研究,探索应付这些事件的具体的行为方法。
这是一种以行为的实际效用为善恶标准,把道德看作是应付环境的工具的道德理论。实用主义者反对感情主义把伦理学与自然科学对立起来、把价值与事实割裂开来的观点,提出要建立科学的伦理学。
他们在经验的概念下把价值与事实、心与物、主观与客观完全统一起来,指出道德也同样具有经验的性质,善、恶都是人类经验之事。实用主义还把观念、概念、理论等在认识论上的真假与它们在道德上的善恶联系起来。詹姆斯明确提出了“真理即是善”的命题,指出只要一个观念对人的生活有益,它就是真的,而且只要它是有益的,它就是善的。真理、道德都不反映现实生活的事实和规律,而是人根据自己的愿望、志向、信仰的发明和创造。道德和真理一样,只具有实用的意义,只是人应付环境的工具。
道德就是“道德生活”、“道德行为”,因而把“道德境遇”作为分析道德的中心环节。在人的日常生活中,只有当人处在疑难的境地,并需要在各种价值不同的决定中选择时,才会出现道德境遇,产生道德问题。道德理论只能从每个具体的道德境遇中产生出来,而且任何道德理论也只是行为的计划和假设,是个人应付具体情境的临时措施。道德原则和规范是个人自由选择的障碍。
道德是生物应付环境的一种活动,道德的根源在于人的生物本能,即人的自然本性。道德是个人在应付环境的活动中所产生的主观感觉和主观经验。詹姆斯指出,除了个人意见之外,事物根本没有任何道德特性,个人的心是一切事物的尺度。实用主义还把个人今天的利益看作是道德选择的唯一根据,善的本质就是简单地满足要求,恶就是被否定的善,价值判断是关于行动、事实、事件能否满足愿望、需要、兴趣的预言或假说。
实用主义较之其他哲学流派在西方社会产生了较为广泛的影响。20世纪40年代后,实用主义在美国哲学中的主导地位逐渐被一些从欧洲传入的后起的哲学流派所取代,一些继续信奉实用主义的哲学家也对实用主义加以改造,使之与这些流派融合起来。它的一些主要论点为一些后起的哲学流派从不同方面、以不同的方式作了进一步发展。
实用主义也流传到西方其他国家。例如,20世纪初,英国就出现了以F.C.S.席勒为代表的实用主义运动。在意大利也出现了以G.瓦拉蒂、M.卡德诺尼、G.帕比尼为代表的实用主义思潮。
实用主义曾流传到中国,并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的中国思想文化界发生过很大影响。1920年前后,杜威曾亲自到中国讲学,宣扬其实用主义理论。他的学生胡适等人则进一步把实用主义运用于中国的思想、文化研究的各个方面。
实用主义仿佛是一种判断方法,认为能解决问题的方法才是好方法,其他一切都是空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