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节性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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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节性生产企业是税收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地方经济形式的一种重要补充。季节性生产企业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生产淡旺季时企业人员需求差距很大,就这给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者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他们忙于处理基础性的重复性工作,压力很大,缺少精力专注于企业的核心战略性工作,因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缺乏保障。
1.户外加工。季节性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一般在户外,如砖厂、灰厂、焦厂、石料厂和红枣加工厂等小型加工企业,其挖砖、磨灰、粉煤、捣石、熏枣等过程全部在户外,受气候,环境影响大,生产不正常。
2.无证经营。由于来料、生产、加工季节性强,时间短,生产经营不稳定,业主大都不办理营业执照,即使有的在工商部门强制执行下办理了营业执照,也不在税务等管理部门进行登记,说开就开,说停就停。
3.现金交易。由于企业规模小,业务量少,一般没有固定销售渠道,对不需用发票的,降低价格,直接销售给消费者个人,对需要开票的,在税务机关开张临时经营发票,只就开票部分进行缴税,不开票部分就无从查考。
4.账外循环。由于季节性生产企业大部分属个人经营,人们纳税意识和法制意识比较淡薄,为了逃避各种税费,大部分不设账簿,有的即使设置账簿,也都是为了应付各种检查,账目不全或不实,根本看不出经营情况。
5.位置偏远。为了节少开支,降低成本,企业一般采取资源就近的原则,分布在偏远山区,给税收管理带来诸多不便,常常检查人员去后,不是业主不在,就是企业正好停业,有时连文书资料都无法送到。
6.频繁转包。承包人不断更换,原来的旧欠尚未清回,新的业主又走马上任,一开一停,既不办理任何手续,也不打任何招呼,弄得管理人员常常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1)非季节性生产企业的停工费用应通过“停工损失”账户进行归集。凡计划内、计划外停工期间实际发生的费用,根据停工单及有关凭证记入“停工损失”账户的借方,结’转额记人“停工损失”账户的贷方。
(2)计划内停工期间发生的停工损失是采取预提或待摊方式计入产成品成本的。因此,预提时应直接借记“基本生产”账户,贷记“预提费用”账户;当结转计划内停工期间费用时,借记“预提费用”账户,贷记“停工损失”账户。采用预提方式,实际发生的费用超过预提的部分,可作待摊费用处理。
(3)计划外停工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不采取预提或待摊方式。当结转计划外停工期间费用时,借记“基本生产”账户,贷记“停工损失”账户。如停工损失应由过失人赔偿,则赔偿额应在停工损失中扣除,借记“现金”,或“其他应收款”账户,贷记“停工损失”账户。
(4)停工损失也可以不单独设置“停工损失”账户进行核算,停工期间的费用直接借记“基本生产”账户,记人停工损失成本项目。至于辅助生产车间在停工期内发生的费用,应直接在“辅助生产”账户内核算,不通过“停工损失”账户。
(5)一般情况下,计划内停工损失,应通过预提、待摊方式计入开工期间的产品成本;计划外停工损失全部由当月产成品负担。
如果企业生产几种产品,停工损失的分配则采取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由车间编制停工损失分配明细表,在各完工产品间进行分配。
(6)停工损失一般由产成品负担,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不负担停工损失。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当月发生全月停工,可以将停工损失保留在“停工损失”账内,由下月生产的产成品负担。
季节性生产企业基本生产车间的制造费用,一般可按制造费用的全年或停工月度预算数和产品的全年计划产量,计算确定计划分配率,据以进行分配。如果制造费用的实际发生数、产品的实际产量与预算数、计划产量相差较大,应当及时调整计划分配率。
年度终了,制造费用全年实际发生数与分配数的差额,除其中属于为下年度开工生产作准备的可留待下年分配外,其余都应当在本年内调整产品成本。发生数大于分配数的差额,
贷:制造费用
实际发生数小于分配数的差额,用红字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