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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接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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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接近权(the right of access to mass media)

目录

什么是媒介接近权

  媒介接近权在狭义上是指利用大众媒介表达思想、观点和意见以及发布信息的权利,属于表达权的一种,而表达权是新闻自由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闻自由包括公民通过新闻媒体享有的知情权和表决权,是公民实现出版自由、言论自由以及其他自由权利的重要渠道和保障。”广义的媒介接近权包含的范围很广,如参与媒介内容生产或者媒介发起的社会活动,在媒介上刊播受众创作的新闻性、思想性、文艺性、学术性作品等,每个公民都有在媒介上表达思想、观点和意见的自由和权利。

  媒介接近权的核心内容是要求传媒必须向受众开放。

  三个方面产生了普遍影响:

  (1)反论权。社会成员受到传媒攻击或歪曲性报道之际,有权要求传媒刊登或播出反驳声明。

  (2)意见广告。为了争取受众的好感和信任,目前很多印刷媒介已经能够在不同程度上以收费形式接受读者要求刊登的意见广告。

  (3)体现在多频道有线电视领域。规定必须开设允许受众资助参与的“开放频道”的附加条件。

媒介接近权对传播的意义

  媒介接近权对传播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有利于提高传播的质量和效率。媒介传播的信息与受众越接近,则越容易被接受,即越契合,传播效果也最佳。所以,当受众最大限度参与信息的发布与传播时,传播的质量和效率也会随之提高。一个有效的传播模式不仅要包括从传播者到受众的信息流动,也应该包括从受众到传播者的信息反馈,而要建立畅通的反馈渠道,就必须保证受众的媒介接近权,使受众可以对媒介的报道进行纠正或补充,提供新的事实,并发表白己的意见看法。

  第二,有利于建立积极健康的媒介环境。媒介接近权包含两方面的变化:一是传播媒介要求有更加自由的传播环境,二是受众呼吁有更加宽泛的参与权。博客可控制的开放性不仅消解了传统媒体的“把关人”角色,也模糊了信息传播者和受众之间的界限。“权力从产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那里转移到接受者手中”。更加宽容的话语环境提高了受众对信息的兴趣,从而建立平权思想基础上积极健康的传播氛围。“博客就是有机化组合的知识群落。这种有机性表现在,它是文化的结合,非正式制度下由组织规定的结合,它是一种自发而自由的组合,这种结合,是它的生命力所在”。

  第三,比较妥善地解决了信源和传者之间的关系。理论上讲,信息源是传播的真正源头,传者的传播活动依赖信息源,但在实际操作中,因为传者握有选择权,反而变成信息源依赖于传者才有可能被受众知晓。博客传播模式理顺了两者的关系。博客中的传播是真正意义上的“个人传播”。当受众主动接近媒介时,受众转为信息源的角色,并为信息源赢得了一定的主动性和独立性。从社会发展角度,受众接近权则成为实现现代民主制度的重要途径。

自媒体时代下媒介接近权的变化[1]

  第一,媒介生态巨变。在自媒体出现以前,社会信息运转主要依赖报刊、广播和电视等大众传媒。但随着社会发展,大众传媒越来越高度集中,信息反馈单一和回应的缺失,使得整个媒介生态单调并缺乏活力。而自媒体的出现,打破了大众传媒对信息传播的垄断,释放了媒介生产力,使整个媒介生态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传播主体的大众化、传受者的合一化、媒介形式的多种化、媒介数量的丰富化、媒介渠道的多样性、媒介反馈的双向实时化等等,使自媒体出现以前的情况,均不能与现今同日而语。

  第二,传播范式转变。大众传播是精英传播,本质上是代表国家和相关组织、相关群体的单线条链式结构传播。在整个信息传播结构中,传播者处于金字塔的顶端,是以传者为中心点的单向辐射传播,传者是信息的垄断者;很自然,受众的媒介接近权得不到保障;而在自媒体时代,以传者为中心的范式转变为传受相互结合的范式,更加突出和强调受者,媒介传播范式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第三,媒介接触的质变。目前,在传媒技术的帮助下,整个传媒市场中媒体的数量变多,已经不再局限于大众传播媒介,各种类型的自媒体平台“井喷”,媒介渠道日益多元化,受众几乎没有任何限制就可以获取到自媒体。同时,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大众传媒本身都需要“媒介接近权”,即在更多的自媒体平台上耕耘,拓展更多的媒介渠道,提高自身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以便在市场竞争中立足。大众传媒作为传统的传播者和新时期的受众,与普通的社会成员一起,都作为自媒体平台的受者和传者。因此,媒介接触已变得异常容易。

  第四,反馈渠道的变化。众所周知,在之前对大众传媒的反馈信息十分艰难,受众对大众传媒的影响仅仅局限于热线等,然而这样的反馈渠道难以让受众满意。而在自媒体上,受众可以通过多种渠道直接和传者进行沟通,实时反馈相关信息。在媒介竞争的压力下,为了获取和保持受众,传者必须实时对反馈的问题进行处理。由此,受众的反馈渠道已发生显著变化。

  第五,传播障碍的消失。传播障碍指受众对媒介使用的难易程度。大众传媒由于其复杂性和专业性,即使呈现在受众面前,在没有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受众对此也无可奈何,不能传递出自己的声音。而自媒体则是低门槛的媒介,简单易懂,稍有媒介素养的受众皆可以使用。各类应用软件为受众参与信息制作提供了更加“傻瓜化”的操作,受众对信息产品制作的热情也越来越高,甚至现实中大众传媒的产品中也嵌入了越来越多的受众产品,无论是文字还是视频。传播障碍已不复存在,传播变得更加容易实现。

参考文献

  1. 张强.《自媒体对媒介接近权的影响》.西部学刊.2016年0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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