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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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基金注册登记机构[1]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是指负责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的独立机构,是基金市场日常运作必不可少的硬件设施。它的业务包括:基金投资者账户管理、基金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的注册登记机构。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类别[2]
依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的规定,开放式基金单位的注册登记业务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办理,也可以委托商业银行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办理。商业银行办理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应当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
依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代办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可以接受基金管理人的委托,开办以下业务:
1.建立并管理投资人基金单位账户;
2.负责基金单位注册登记;
3.基金交易确认;
4.代理发放红利;
5.建立并保管基金投资人名册;
6.基金契约或者注册登记代理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
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的权利[3]
①建立和管理投资者基金账户。
②取得注册登记费。
③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④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注册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①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业务。
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业务。
③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监督。
④保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的申购与赎回等业务记录15年以上。
⑤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⑥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其他必要的服务。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