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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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学派(Harvard Sch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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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产业经济学主要有三个学派:哈佛学派、芝加哥学派和新奥地利学派。
哈佛学派(Harvard School)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产业经济学的主流学派。哈佛大学的梅森(E. Mason)教授和其弟子贝恩(J. Bain)是哈佛学派的代表人物。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一段期间,哈佛大学的梅森,发展了传统的市场结构—企业行为—经济成果(structure-conduct-performance,简称SCP模式)的模式,使之成为产业经济学内容的框架。他认为,产业经济学或称产业组织理论,既要靠实践经验的研究和经济制度的研究,又须要有一个理论上的分析框架,即结构—行为—成果这个框架。他特别强调市场结构和其他客观的市场条件的重要性,把它作为认识市场上的企业行为的关键。因此,他着重研究市场结构,以此作为产业经济分析的统一基础。
1959年,贝恩所著的第一部系统阐述产业组织理论的教科书《产业组织》出版,标志着哈佛学派正式形成。
哈佛学派的后来学者中最著名的是贝恩,他继续强调市场结构的重要性。特别是他研究了市场经济中新企业进入一个产业时遇到的障碍,取得了重要成果。这个“进入障碍”和市场集中性、产品差别性三者,是市场结构的关键要素。
哈佛学派的特点是重视产业经济的实践经验,着重研究市场结构;此外,还强调垄断力量与一定的市场结构相联结的重要性,把它作为产业经济分析中的普遍性问题。
哈佛学派以实证的截面分析方法推导出企业的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之间存在一种单向的因果联系:集中度的高低决定了企业的市场行为方式,而后者又决定了企业市场绩效的好坏。这便是产业组织理论特有的“结构-行为-绩效”(structure-conduct-performance,简称SCP)分析范式。按照这一范式,行业集中度高的企业总是倾向于提高价格、设置障碍,以便谋取垄断利润,阻碍技术进步,造成资源的非效率配置;要想获得理想的市场绩效,最重要的是要通过公共政策来调整和改善不合理的市场结构,限制垄断力量的发展,保持市场适度竞争。
哈佛学派建立的SCP分析范式,为早期的产业组织理论研究提供了一套基本的分析框架,使该理论得以沿着一条大体规范的途径发展。然而贝恩最终并没有就SCP范式作出进一步的更为一般化的完整说明,谢勒(Scherer,1970)通过完善SCP范式中各环节的反馈效应,才使得传统产业组织理论的SCP分析范式得到了系统完整的阐述。正如马丁教授(Martin,1993)所指出的, 结构-行为-绩效的分析范式并不是一种单一的因果关系,它需要同时考虑其它因素对结构、行为和绩效的影响。贝恩的研究成功地开创了持续20年的以跨部门研究为主的经验型产业组织分析时代。
虽然结构-行为-绩效统治了主流产业组织学界近半个世纪,但其本身也有着许多难以克服的缺陷。SCP范式以静态的实证分析方法为主要手段,以给定的产业结构为前提,将现实企业之间既存的各种差异看成是决定产业竞争状态的外生变量,对特定企业和产业的实际行为进行静态截面观察,然后再将分析结果与企业的市场绩效相联系。首先,SCP范式缺乏坚实的理论基础,不具有严格的理论演绎逻辑的必然性,它是基于大量观察的经验性描述;其次,SCP范式过于强调市场结构对市场行为的决定作用,并且不能对策略性行为的逻辑作出清楚的解释,因素选择并没有穷举,新的重要因素未被纳入到框架之中,如信息、交易费用等;再次,SCP范式存在着来自数据采集和模型设计方面的天生缺陷;最后,该范式顶多只能反映出某一时期既有行业结构下的行为和绩效间的特定联系,而并不能说明该结构的形成原因及未来发展趋势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