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平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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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平均化(Equalization of Prof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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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平均化是通过部门之间的竞争实现的。那些资本有机构成高和资本周转速度慢,而而利润率较低的部门的资本家,不会甘心于获得较低的利润率,于是同别的部门的资本家展开争夺有利投资场所的竞争,这就是部门之间的竞争。竞争的手段是进行资本转移,由利润率低的部门转向资本有机构成低和资本周转快,并且利润率高的部门。竞争的结果导致利润的平均化。利润率平均化的过程是:资本转移引起资本在各部门分配比例的变化,从而各部门生产比例发生变化;生产比例的变化,导致各部门商品在市场上供求关系的变化,于是引起商品价格的变化,价格变化导致利润率的变化。直到各部门的利润率趋于平均,部门竞争才趋于停止,从而形成了平均利润率。
马克思指出:不同生产部门由于投入其中的资本量的有机构成不同,会产生极不相同的利润率。但是资本会从利润率较低的部门抽走,投入到利润率较高的其他部门。通过这种不断地流出和流入,通过资本在不同部门之间根据利润率的升降进行的分配,供求之间就会形成一种比例,以致不同的生产部门都有相同的平均利润。
(1)资本有机构成的不同和资本周转时间的快慢。
在劳动剥削程度不变时,利润率会随着不变资本各个组成部分的价值变化以及资本周围时间的变化而变化。由此自然可以得出结论,如果其他条件不变,不同生产部门所使用的资本周转时间不同,或者这些资本的有机组成部分的价值比率不同,那么,同时并存的不同生产部门的利润率就会不同。资本有机构成高,利润率就会低;资本有机构成低,利润率则会高。资本周转的快慢不同,也会导致不同的利润率。资本周转速度快,年利润量就会大,年利润率就会高;资本周转速度慢,年利润量就会小,年利润率就会低。这种等量的资本不能获得等量的利润与资本的本性不相容。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生产中,问题不仅在于,要为那个以商品形式投入流通的价值额,取出另一种形式(货币形式或其他商品形式)的等量的价值额,而且在于,要为那个预付在生产中的资本,取出和任何另一个同量资本同样多的或者与资本的大小成比例的剩余价值或利润,而不管预付资本是用在哪个生产部门;因此,问题在于,最低限额要按照那个会提供平均利润的价格,即生产价格来出售商品。在这种形式上,资本就意识到自己是一种社会权力;每个资本家都按照他在社会总资本中占有的份额而分享这种权力。
(2)竞争。
马克思指出了两种竞争:竞争,首先在一个部门内实现的,是使商品的各种不同的个别价值形成一个相同的市场价值和市场价格。进而,竞争在不同生产部门之间进行,以取得最有利的投资场所,获得高额利润,只有不同部门的资本的竞争,才能形成那种使不同部门之间的利润率平均化的生产价格。
(1)资本有更大的活动性。
首先,也就是说,更容易从一个部门和一个地点转移到另一个部门和另一个地点。这个条件的前提是,社会内部已有完全的商业自由,消除了自然垄断以外的一切垄断,即消除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造成的垄断;其次,信用制度的发展已经把大量分散的可供支配的社会资本集中起来。
(2)劳动力有更大的流动性。
也就是劳动力能够更迅速地从一个部门转移到另一个部门,从一个生产地点转移到另一个生产地点。这个条件的前提是废除一切妨碍工人从一个生产部门转移到另一个部门,或者从一个生产地点转移到另一个生产地点的法律……工人抛弃了一切职业的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