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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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基金(Insurance Fu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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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基金是指专门从事风险经营的保险机构,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以收取保险费的办法建立的、专门用于保险事故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或人身伤亡的给付的一项专用基金,是保险人履行保险义务的条件。
广义上的保险基金是指整个社会的后备基金体系。
从狭义上来讲,保险基金是指由保险机构集中起来的后备基金,由保险机构根据大数法则,经过科学的测算,订出各种不同的保险费率。
保险基金是一种社会后备基金。社会后备基金的主要形式如下:集中形式的后备基金、自保形式的后备基金和保险形式的后备基金。而保险形式的后备基金即保险基金是保险机构通过签订合同向被保险人收取保险费而形成的一种后备基金,用于因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的补偿。它的运动过程包括三个阶段:保险费收取;资金的积累和运用;经济补偿。
1、保险基金是一种合理分担金。
2、保险基金是一种责任准备金。
3、保险基金是一种返还性资。
保险基金有不同的存在形式。一般讲,保险基金有这样几种形式:
1、赔款和已付赔款。
2、未决赔金。
3、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4、人身保险责任准备金。
5、总准备金。
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保险经营机制是一种资信融通机制,保险人具有风险经营者和货币经营者的双重身份。充分运 用保险基金是世界各国保险业的通常做法,是保险业求得自我完善、自我平衡、自我发展的主要手段。保险基金的充分运 用,其可观的经济效益不仅可以用于降低保费,减轻保险人的负担,增强保险企业的竞争能力,促进保险展业,而且可以 用于加速保险基金的积累,增加承担风险的能力。本文仅就我国保险基金的运用问题做一探讨。
- 一、我国保险企业对保险基金运用的不足
我国对保险基金的运用还存在着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 基金运用表面看起来很热闹,什么都做,但实际上比较混乱, 效益低下。这既有外部环境的因素,也有保险公司内部管理因素,具体表现为:
1、指导思想上的错误。基金运用表面上看热热闹闹,但实际上并未把它上升到关系保险公司自下而上发展的高度上 来认识。于是,“以贷促保”、办福利性的“三产”企业以解决保险公司“内部问题”、“肥水不流外人田”等等认识和作法, 使保险基金处于高风险、低效益状态。
2、对基金运用风险意识不足。作为发展中国家,资金短缺是一种基本的经济状况。在经济转轨时期,大部分企业尚未 完全转变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经济主体,因此在经营中资金供给由过去的靠政府转为靠银行,信贷更多地被赋予“输 血”功能,而不能真正成为银行的创利业务。在这种特殊条件下形成的信贷资产风险颇高。具备较为完善信贷风险监控机 制专业银行尚且造成大量呆滞贷款,而保险公司对信贷、对一般性行业的企业投资以及房地产投资等并不具特别优势,然 而风险意识又不足,缺乏有效的基金运用机制和风险监控机制,根本不具备从事信贷业务的条件。其基金运用形成贷款呆 滞、“三产”企业效益低下、房地产投资资金大量沉淀。
3、缺乏基金运用专业人才。基金运用和保险业务是运用方式完全不同的两种业务。 我国的保险机构中保险专业人才 不少,这是一大优势,但资金决策者不懂投资风险,投资经营者不懂投资分析,忽视机遇,缺乏社会发展的超前意识,不 懂得保险专业人才不能等同于投资专业人才,只懂得“我有钱,钱能生钱” 的简单经验。
- 二.我国保险基金运用原则的取向
1、政策导向性。保险投资的政策性是社会主义保险区别资本主义保险的根本之处。我国的保险投资要服从于整个国民 经济发展和国家对宏观资金的控制,做到既有利于整个中央银行加强宏观调节,又能取得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投资社会性。保险基金来源于社会各方面、各阶层,属于大众积累。因此,保险投资也要渗透各个领域,投资于 国家、企业、个人,为大众服务。如:投资用于经济建设和工业生产;投资债券用于公路、铁路、桥梁等社会发展事业; 投资用于兴建住房,发展教育,增加公用设施等福利事业;投资用于第三产业等等。由于保险基金投放在与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密切相关各个方面,就使保险与亿万国民的多种利益紧密地连接在一起,在客观上提高了保险的社会地位。因此, 从投资的社会性来看,投资所产生的效果远非仅是盈利本身,它在客观上产生的社会影响是难以估量的。
3、投资风险性。保险企业的经营者始终要把随时应付不可预测的风险放在首要位置,使大部分保险基金具有随时变现 性,对短期内难以变现的长期投资必须控制在一定比例内。虽然《保险法》的规定限制了这方面的投资, 人民银行总行已 不在核准投资指标,但财政部财务制度规定50%的资本金可用固定资产。我认为,这是一个不应该超过的严格界线,特别 是对于新公司,一方面要靠资本金防范风险;另一方面又要靠资本金建设公司,二者兼顾是非常必要的。
4、投资效益性:保险基金有偿使用,不仅在外部必须有偿使用,而且在内部包括下投的营运资金以及保险基金在机构 内部调剂都应该实行有偿使用,其做法可借用银行存款利息率和利差率方法来制定有偿使用的办法,实行基准利率,使保 险基金经营讲效益、讲成本、讲加速周转,每用一元钱都要进行核算,真正使保险企业的集约经营深入到资金运用领域。
5、适度集中使用。这是由于保险的大多数法则表明保险的补偿是不均衡的,保险事故发生在一些企业或者一些地区, 特别是发生巨灾时须要支付的大量赔款,当地的保险机购不能解决,要靠上级公司或者是靠总公司调剂,这就从客观上要 求,保险基金除应付平常赔付的资金以外,应适度集中以保证整个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转,加强服务和提高信誉。从另一个 角度看,集中资金有利于规模经营产生规模效益,通过灵活调度减少铺底资金,从而抽出一块稳定资金来源,投向收益率 更高的途径加以使用。从这两个方面出发,适度集中使用保险几基金是非常必要的。
6、专门机构管理。这是用好、管好保险基金的重要保证,因为保险基金运用不同于保险业务管理,有其自己的运动 规律和不同的核算方法,面对的不是保险市场而是资金市场,必须掌握资金市场信息来研究运用的决策,特别是在产、寿 险分业管理、长期与短期业务严格分开管理之后,必须掌握长短期分别使用,这就增加了保险基金使用的复杂性,为此建 立专门机构搞好保险基金运用是非常必要的。
- 三、我国保险基金的投资方法的选择
1、银行存款、政府债券是流动性最强、安全性最高的资金运用形式,其收益较稳定但偏低,仅能基本满足资金的保 值要求,很难获得资金的增值,更无法满足保险成本日益提高而对资金运用提出的回报要求。尽管如此,在目前加强[[金融 风险防范]],保险基金运用效益普遍较差、基金大量沉淀的现实中,这种运用方式仍不失为一种较好的选择。
2、与金融机构的合作与往来。(1)短期拆借与融资业务。拆借是指通过区域性融资中新见证的一种场内的、有组织的 竞价性的资金短期融通方式,这种规范的拆借业务风险小、流动性强,能获得比同期银行存款或国债高出l~ 3个百分点 的收益。(2)委托资金运用。选择一些实力强、信誉好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信托公司、投资基金公司等,与其建立长期 合作关系,委托其运用资金。在具体操作中,可采取保底收益、超比例分成的形式,或要求以有价证券或有价权益作抵押 以确保资金的安全性。
3、股票投资。虽然我国股市投机的气氛较浓,但若能在相对低位介入,以中长期眼光选择绩优股或高成长潜力股, 可享受我国最优秀的企业在国家新一轮经济增长中带来的高回报;另外,一级市场发行的市盈率偏低,参与新股认购风险 也是较小的。对于大资金参与一级市场认购, 目前市场上能有10%左右的利润。
4、房地产投资。保险公司的实力在资金和资产两方面,房地产投资则是资产增殖的主要途径。在运作中,应摒弃那 种以差价赚取利润的方式,可以建造或改造有潜质的物业出租:一方面,每年的租金收入可以逐步收回投资;另一方面, 物业的增殖又增强了公司的实力;同时,还有利于保险公司营业网点的建设和公司的社会形象塑造。据测,约15年的租 金收入可收回投资,而物业的使用年限为50~ 70年,且物业出租管理较为简单,所以说这是一种较为合适的投资方式。
5、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公路、桥梁、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的特点是投资大、收益长期稳定、管理简单,往往还 能获得政府的支持并有良好的公众形象,能较好的满足保险基金使用周期长、回报要求稳定的特点。由于投资大,实际运 作中可采取控股或参股的形式,在获得稳定收益的同时分散风险。
综上所述,市场的广阔与多变,使保险企业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保险企业应改变以往的认识,以着重培养专业型人才 为基础,扩大风险经营意识,找准投资目标,创造更大的收益。这样才能增强保险企业承担风险的能力,使企业更加完善, 在国内、国际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