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客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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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代客结算[1]
代客结算是指所有在交易所内达成的交易最终都要送到结算所,由交易所进行统一的结算。这样,任何一项交易的买卖双方相互间不再有任何关系,不为对方负有财务责任,而只通过各自的结算所会员公司间接地对交易结算负责。
结算所对交易的买卖双方起到了第三方担保人的作用。对于期货交易的卖方,结算所是买方;对于期货交易的买方,它又是卖方。这样由结算所代为结算期货交易,不仅大大简化了交易结算的程序和实货交割的过程,有效地为交易提供了担保,而且非常方便交易者在期货市场上实现结冲,免除交割实货的责任。期货经纪公司或期货经纪人应及时地把客户在交易所内达成的交易转送到结算所进行结算。所有在交易所内达成的交易,只有经过结算所代为结算,交易才算最后成立,也才能获得交易所和结算所提供的履约担保。
代客结算的步骤[1]
交易的汇总、确认。在交易所内达成的每一笔交易,都要由场内经纪人传送给经纪公司,经纪公司或自身是结算所会员,或再委托结算所会员公司将须结算的交易汇集于结算所。这一过程中,结算所会员公司必须填写交易认定卡,再送给结算所。交易认定卡七只填写结算所会员公司的名称,而不用填写交易双方的名称。对于结算所,每一笔交易都收到两张交易认定卡,一张是期货交易买方委托的结算所会员公司转来的,另一张是期货交易的卖方委托的结算所会员公司转来的。收到结算所会员公司转来的交易认定卡相互符合时,结算所才能接受对该项交易进行结算。
核算盈亏,调整保证金账户。结算所在每天收盘后的一段时间内根据每种期货合约在交易日的最后十秒之内所达到的最高价格和最低价格计算出平均价格,作为结算价格,将其公布,并据此开始该交易日的每笔成产交易的代客结算,对其进行清算、平衡。具体做法是:根据当H计算出的结算价格与每笔期货交易的成交价格之间的差额,计算出买方结算所会员和卖方结算所会员的盈亏情况,并以此为根据调整双方的保证金账户,对于出现亏损而其保证金账户的最低水平也无法维持的结算所会员,结算所就要根据“无负债结算制度”,向该结算所会员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要求在第二天交易之前补足保证金,恢复原有保证金水平;同样,在结算所公布每日结算价格之后,代理客户转送交易的结算所会员公司,也要根据结算价格计算其委托客户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在该交易日应付的保证金金额,调整客户的保证金账户等。
登记、注册、发出买卖合约的通知书。代客结算业务完成后,结算所要对经过结算的每笔交易进行登记、注册,并将调整后的保证金账户清单提供给相应的结算所会员公司,同时向结算所会员公司发出买卖合约的通知书。结算所会员公司将收到买卖合约的通知书送到每个代理客户即交易的买卖双方手中,买方收到购入合约通知书,卖方收到卖出通知书。到此,期货交易所内达成的每一笔期货交易,经过结算所结算,发出买卖合约通知书后,整个交易程序即告完成。
结算所参与,协助客户进行实货交割的一般程序是:
代表卖方的结算所会员公司在第一个交割日向结算所发出通知,说明客户希望根据期货合约交付实货。这一日也称转盘日。
结算所在收到卖方的结算所会员公司转来的交割通知后,根据结算后的每一笔登记记录,找出持有该合约时间性最长的、最符合要求的结算所会员公司,并向买卖双方发出交割通知。这一日也称通知日。
作为买方代表的结算所会员公司在接到结算所发来的交割通知后,根据自己的交易记录,再查出最符合要求的客户作为合约的买方,并发出交割通知。同时,该买方的结算所会员公司还要通过结算所,将所查找的实货商品的买方名称、所在地等情况通知卖方的结算所会员公司,最后再传到该合约的卖方客户。
进行实货交易。代表卖方的结算所会员公司准备销售发票并送至结算所,由结算所转给买方结算所会员公司,代表买方的结算所会员公司通过结算所将货款转给卖方结算所会员公司。卖方收到货款,买方收到提货单,由结算所参与的实货交割过程便告完成。这一日称为交割日。